菲茨杰拉德
弗兰西斯·司各特·菲茨杰拉德于1896年9月24日出生在美国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市一个商人家庭。他在中学时代就对写作产生了兴趣,在普林斯顿大学学习期间也热衷于为学校的刊物和剧社写稿,1917年辍学入伍后,更在军营中开始了长篇小说的创作。1918年,在亚拉巴马的蒙哥马利附近驻扎期间,菲茨杰拉德爱上了18岁的南方少女泽尔达·赛尔,对以写作来获得成功有了比以往更强烈的渴望。退伍后,他继续坚持写作,终于在1920年发表了第一部长篇小说《天堂的这一边》。
《天堂的这一边》的出版让不到24岁的菲茨杰拉德一夜之间成为了美国文坛一颗耀眼的新星。一个星期后,他与泽尔达在纽约结了婚。菲茨杰拉德和泽尔达年轻,迷人,拥有金钱和名望,是一对令人艳羡的金童玉女。他们活跃于纽约的社交界,纵情地享受爱情、年轻的生命以及成功的欢乐,过着夜夜笙歌、觥筹交错的生活,后来又长年在欧洲居住。但由于讲究排场,挥霍无度,他们的生活渐渐捉襟见肘。泽尔达因精神病多次发作被送进精神病院,菲茨杰拉德也染上了酗酒的恶习。1940年12月21日,菲茨杰拉德因为心脏病突发死于洛杉矶,年仅44岁。
在二十多年的创作生涯中,菲茨杰拉德发表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夜色温柔》和《最后一个巨头》等长篇小说,以及一百六十多篇短篇小说。其中1925年出版的《了不起的盖茨比》是菲茨杰拉德写作生涯的顶点。这部小说人木三分地刻画了财富和成功掩盖下的未被满足的欲望,反映了20年代“美国梦”的破灭,深刻地揭示了角色性格的矛盾和内心的冲突,同时也淋漓尽致地展现了菲茨杰拉德杰出的才华和写作技巧。《了不起的盖茨比》被誉为当代最出色的美国小说之一,确立了菲茨杰拉德在文学史上的地位。
爵士乐时代
菲茨杰拉德创造力最旺盛的时期是美国历史上一个特殊的年代。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了(1918),经济大萧条(1929)还没有到来,传统的清教徒道德已经土崩瓦解,享乐主义开始大行其道。用菲茨杰拉德自己的话来说,“这是一个奇迹的时代,一个艺术的时代,一个挥金如土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嘲讽的时代。”菲茨杰拉德称这个时代为“爵士乐时代”(一般指一战以后,经济大萧条以前的约十年的时间),他自己也因此被称为爵士乐时代的“编年史家”和“桂冠诗人”。
菲茨杰拉德的成功
虽然作家们通常处理的都是自己的所看所思和所想,也就是对自己时代的观察——即便是历史体裁的小说,一般也是这种观察的变相的体现——可是很少有作家像菲茨杰拉德那样强调自己和所处时代的那种水乳交融的关系。初登文坛的作家习惯于强调自己时代的重要性和独特性——这并不让人费解,毕竟人类的数千年的历史对于他们来说是纸面上的抽象的概念,而他用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爱恋、痛苦和追忆去塑造的那个时代自然是惟一的由血和肉构成的。如果你再自恋一点再勇敢一点,你难免会像菲茨杰拉德那样沉浸在时代的幻梦之中不可自拔。
菲茨杰拉德和姗尔达
有一点可以肯定,没有姗尔达就不会有我们今天所了解的作家菲茨杰拉德,至少他的小说会是另外一个形态。
菲茨杰拉德是一位对时间的流逝极为敏感的作家,和他同时代的美国文学批评家马尔科姆·考利曾说:“他老想着时间,就像他是在一间摆满日历和时钟的房间里写作。”在写于1931年的《爵士时代的回声》一文中,菲茨杰拉德准确地将爵士时代界定于1919年的五月示威至1929年10月经济危机的开始。随后他略带夸张地将这个时代称为“这是奇迹的时代、艺术的时代、困厄的时代、讽刺的时代”。
提到菲茨杰拉德就不得不提及他的漂亮的妻子姗尔达·赛瑞。菲茨杰拉德和姗尔达的恋爱——一个北方青年中尉和一个南方窈窕美人的罗曼史——和他们充满传奇色彩与流言蜚语的婚姻,已经在菲茨杰拉德好几部长篇小说以及其他许多短篇小说中用作素材。而姗尔达的长篇小说《救救我华尔兹》显然也是对他们婚姻生活的描绘。如果说许多作家也会有自己的来自于女人的灵感之源的话,菲茨杰拉德可以说更甚一步——他是在滥用自己的恋爱和婚姻,就像他毫无节制地酗酒一样,直到这场婚姻被写作掏空甚至扭曲。
菲茨杰拉德在20年代取得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是在商业上的,他的前几部小说销得不错,而他的短篇小说也颇受一些流行杂志的欢迎,到二十年代中后期,《星期六晚邮报》为他一篇短篇小说付出的稿酬就有3500美元,这在当年是非常高的数字。但是严肃的作家是不屑于在那里发表小说的,一次,菲茨杰拉德怂恿海明威给《星期六晚邮报》投稿,海明威的反应是:“给它投稿?扯淡。你给他们两篇吧,就算咱们俩的。”
菲茨杰拉德和1920年代
我们在菲茨杰拉德小说中看到过多少个散发着浪漫气息的舞会啊,而且往往是某个心事重重的青年在人丛中寻觅他光彩夺目的姑娘。
文学从来就不是空中楼阁里的物件,它和意识形态的关系向来是复杂地缠绕在一起的,在那个年代左倾的作家是走在时代前列的,像德莱塞、辛克莱·刘易斯、厄普顿·辛克莱、约翰·多斯·帕索斯等作家都拥有广泛的影响力。菲茨杰拉德一度宣称自己是社会主义者,而且对于他混迹其中的那个时髦的社交圈始终怀有隐蔽的敌意。但他对他所抨击的“有闲阶级”其实是情绪复杂的,其中混杂着向往、不齿和怨恨,这种暧昧的态度当然不会为当时那些“旗帜鲜明”的左翼作家们所接受,但是他的小说最终却受惠于这种暧昧,他对自己身在其中的那个阶层的批判因而显得更为丰满和有说服力。
菲茨杰拉德和他的小说他有着卓越的诗人才会有的那种抽象能力,这使他的小说就算是记载个人化的生活和较窄的生活场景时,仍然能让你明确地意识到这是一部“史诗”。
如果我们能给予题材应有的重视的话,可能菲茨杰拉德还算不上是一位大作家,但是他自有其过人之处,那就是他的小说中经常流露出的浓郁的诗人和梦想家的气质和风格。作为小说家,他最为倾心的作家却是英国浪漫主义诗人济慈。他把自己和济慈划归同一种类型:“成熟得早的才华往往是属于诗人类型的,我自己基本上就是如此。”
菲茨杰拉德最重要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篇幅并不长,译成中文之后只有12万字,可是由于菲茨杰拉德出众的抽象能力,这部小说所承载的意义远远超出了通常这么长的篇幅所能承载的。它几乎成为一个时代的寓言——甚至一个有关美国梦的寓言。这部小说结尾部分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而且有同感的人显然不在少数,数部美国文学史都便利地将它当做对那个时代文学描述的总结,它成功地将一部表面上看起来不无感伤情绪的爱情小说提升到广义的诗的高度。
《了不起的盖茨比》被评价为“名留文学史的杰作”,被美国高中选为必读书目,每年的销量达到数十万册,这些,都是菲茨杰拉德的身后事了。他生前很长一段时间,被视为“过气的流行作家”,站在时代的聚光灯之外,有严重的酒精依赖症,几乎被当时已经发疯了的泽尔达的治疗费用和养育独生女儿的费用所压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