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n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n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n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n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n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n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n
八、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市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n
九、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n
十、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n
十一、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n
十二、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n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内设机构
政工室
监督室(与局纪委合署办公,加挂监察室、警务督察大队、审计室牌子)
法制室
警务保障室
指挥中心(综合股、指挥调度股、信息通信股、信访股、宣传股)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刑事侦查大队
交通警察大队
治安管理大队
禁毒警察大队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巡逻警察大队
看守所
强制戒毒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