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民警卫队

美国国民警卫队

联邦国民兵
美国国民警卫队(United States National Guard)简称为联邦国民兵。美国国民警卫队创建于1636年12月13日,是为保卫殖民地而在波士顿建立的一支民兵队伍,1824年8月25日正式改名为美国国民警卫队。[1]平时,国防部对国民警卫队只有指导权而无指挥权,国民警卫队由各州政府指挥,受所在州专管国民警卫队事务的副州长直接领导,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国防部和各州州长的命令,维护国家和当地政府的安全利益,维持社会稳定和参加抢险救灾;战时,联邦政府有权调动国民警卫队部队服现役。[2]
    中文名: 外文名:United States National Guard 办公地址: 性质: 行政级别: 名称:美国国民警卫队 英文名称:United States National Guard 创建时间:1636年12月13日

宪法地位

美国国民警卫队受宪法承认。早期宪法承认各州民兵力量,并授予“执行美国法律,平乱御敌”之职(美国宪法第一章第八节第十四条)。州民兵与军队亦有所区分,前者归州政府指挥,另外正常时期每州仅可留有州民兵而非军队(美国宪法第一章第十节第三条)。然而各州民兵又不绝对独立,联邦政府依然有权召集他们。根据美国宪法第一章第八节第十四条,美国国会能立法“号召民兵执行美国法律,平乱御敌”。国会更甚有权订立守则,以作筹建﹑武装﹑监督民兵之用,以便管治军队和州预备军队,尤其是军官任命,民兵操练授权事宜(十五条)。美国总统若亲自入伍,则就任州民兵最高统帅。(第二章第二节)

美国1903年民兵法案确立后,州民兵体系随即改革,蜕变成“井井有条的民兵”,谓国民警卫队,其国防角色亦重新定位。其后由联邦政府负责办理多数国民警卫队事务,例如联邦拨款、由中央政府供给枪械及装备、与陆军日趋紧密等。

历史来源

国民警卫队的前身是成立于1636年,当时是用来保卫殖民地的民兵队伍。后来在19世纪初的时候改名叫国民警卫队。后来,各个州都成立了自己的民兵队伍,但是名称各不相同。为了能够确保这些民兵队伍的作战能力,便于在必要时转为现役,独立战争之后,第一任合众国总统华盛顿规定民兵队伍的编制体制,武器装备,后勤供应,人事制度,以及执行的条令条例均与现役部队相同,从那时起,至少从所用的装备等方面上看,国民警卫队与直属于联邦政府的美军(包括USARMY、USNAVY、USAF,或者也可以叫中央军)几乎没有区别。而到了1903年的时候,美国颁布了一项民兵法案,正式将各个州的民兵队伍组合在一起,建立了现在的这个国民警卫队体系。而国民警卫队的标记中,就是一个独立战争时期的穿便服的民兵的形象。

简单的说,美国的国民警卫队就象是中国的民兵与武警、预备役的复合体。但是从领导权限来说,与中国的后备武装力量有很大的不同。国民警卫队是由各州政府指挥,所以不能跟其他专为军事作战目的而训练的后备军相混淆。从职能上说,国民警卫队主要是承担国土防卫的作战任务,而直属联邦政府的美军则是专门承担对外作战任务,联邦政府对于国民警卫队只有指导权而没有指挥权。除非得到任务所在州的允许,否则美军是无权在本国境内执行作战任务的——即便是救灾也不可以。就象那次飓风袭击新奥尔良之后,美军隔了那么长时间才进入灾区,就是因为当时的路易斯安那州州长一开始拒绝美军进入该州参与救险。而在这种情况下,联邦政府无权派遣美军进入灾区,否则就是违宪行为。

国民警卫队的成员,平时都有自己的职业,每年有48个周末要参加军事训练,同时每年有15天的现役训练。所以从作战能力来说,还是比较强的。平时,国民警卫队成员大多自己过自己的,只有训练的时候才聚集在一起。另外,当发生紧急事态的时候,州可以召集国民警卫队在本州范围内展开作战行动(但是不能越界到其他州执行任务,除非得到其他州的请求或许可)。《第一滴血》应该大部分人都看过吧,不知道有多少人还记得里面一个细节。当兰博躲进山区以后,警长请求国民警卫队协助抓兰博,然后就来了一群国民警卫队的人搜山,把兰博逼进了旧矿洞,又用火箭筒炸塌了出口。这个就是比较典型的国民警卫队承担的境内作战任务形式之一。在片中,兰博的老上级始终没有进行作战指挥的资格,而只能当顾问,这是非常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他的老上级是职业军人,是隶属美军,所以没有指挥国民警卫队的权力。如果这里出现的不是国民警卫队而是美军,或者是那些国民警卫队听兰博老上级的命令,那就搞笑了。

作为内卫武装,原本国民警卫队是不能出境作战的。但是因为美军追求部队的精简,所以军队人数过少。加上还有大量海外驻军,所以一旦有持续时间较长的作战行动就会出现作战力量不足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是增加征兵数量,但是这需要比较长的时间,第二个方法是抽调后备役人员,也就是联邦后备队(这个是真正意义上的后备役,联邦政府是有指挥权的),第三个方法就是与各州协商,抽调各州的国民警卫队临时加入现役进行海外部署。

所以,国民警卫队出境,实际上是美军军队人数不足的一个临时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看成联邦政府希望能够更多的掌握原本由各州掌握的地方武装力量。

美军军队均选于:

第49装甲师(得克萨斯州奥斯丁)

第35机步师(堪萨斯州利文沃斯堡)

第40机步师(加利福尼亚州洛斯阿拉米托斯)

第30装甲旅(田纳西州杰克逊)

第31装甲旅(亚拉巴马州诺斯波特)

第278装甲骑兵团(田纳西州诺克斯维尔)

第155装甲旅(密西西比州)

第163装甲旅(蒙大拿州博兹曼)

第19特种作战大队(犹它州)

第20特种作战大队(阿拉巴马州)

第207(侦察)步兵大队(阿拉斯加州)

选择以上部队的原因在于它们是陆军国民警卫队编制中的机械化部队与特种作战力量,其它的大部分国民警卫队师旅(10个师21个旅)都是步兵,轻步兵,工兵部队编制、装备于现役部队大致相同,但有报道说伊阿战争导致美国国民警卫队装备严重不足,部分州的国民警卫队装备缺额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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