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与税法关系
会计制度改革与税制改革
随着我国不断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改革也从"二则二制"和分经济成分,分行业会计制度,到各种具体准则的出台,《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推出和《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最终将形成下列会计法规体系:
《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三个制度
93年统一了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的所得税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对涉外企业:80年人大公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法》,8l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说法》,91年合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会计与税法差异
税法是会计环境之一,会计是税法依据。
国际会计模式有两大种:德法日(偏重维护政府的权益),美英意加(偏重维护投资人的权益)。此次改革以英美模式为基础,但我国税法为大陆法系。
新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分析
资产要素
1,资产减值准备引起的纳税调整
《企业会计制度》第二章第五节要求企业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这里的"可变现净值"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需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年末企业还应编制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如以后资产价值有所回升,则应作相反分录,但以该资产减值准备冲减至零为限。
与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比较,八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会给企业所得税申报工作带来以下几种情形的问题,财会人员应掌握相应的处理方法,以正确履行纳税义务。
(1)税法允许的减值准备,会计人员无需作纳税调整;超过允许的部分,作调整。
无论内外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税法原则上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经税务机关批准,也可提坏帐准备,但内资企业提取比例一般不得超过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0。5%,而外资企业只限于信贷,租赁等行业,计提比例不超过3%。
这里还需注意的是,计提依据会计与税法也有差异。《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坏帐准备金的计提依据是:各项应收款项及包括已转入"其他应收款"帐的预付帐款和转入应收帐款的应收票据;按现销,赊销净额(减去退回,折让)提取;提取比例由企业自主决定(除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计划重组和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不能全额提取)。而税法的计提依据是:应收帐款和应收票据余额;内资企业的非购销活动和关联方往来,外资企业的同业拆借和有财产抵押贷款不能计提坏帐准备;按全额计提;按比例。
例如:2002年某新办内资企业经税务机关批准可计提坏帐准备,年末"应收帐款"帐余额1000万元(无"应收票据"帐余额),会计人员采用帐龄分析法计提坏帐准备金50万元,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50
贷:坏帐准备50
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坏帐准备纳税调整项目"应调增45万元(50—1000×0。5%)。
设2003年中发生坏帐损失20万元(经税务部门核准),年末"应收帐款"帐余额800万元,采用帐龄分析法应提取坏帐准备金40万元,则会计分录:
A年中:借:坏帐准备20
贷:应收帐款20
B年末,借:管理费用10[40-(50-20)]
贷;坏帐准备10[40-(50-20)]
按税法规定可增提坏帐准备:800×0。5%-(1000×0。5%-20)=19万元,在申报表"坏帐准备纳税调整项目"填-9万元(10-19)。
(2)税法不允许扣除的减值准备,全部作纳税调整。
除上述坏帐准备金的计提税法可能允许作部分扣除外,其他七项减值准备在所得税申报时一律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例如:某内资企业有一批帐面价值为100万元的原材料,2002年末预计该批原材料的可回收净值80万元,则会计人员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万元;
借:管理费用20
贷:存货跌价准备20
在所得税申报时应在"存货跌价准备"调增20万元。
(3)由于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引起资产价值转移差异的纳税调整。
存货,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此类资产是企业劳动对象或生产资料,它们的价值会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渐转移到产品成本中,随着产品的出售最终计入主营业务成本而抵减会计利润,由于会计对它们计提的减值准备都得不到税法的承认,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造成了它们的结转价值也不一致,从而又增加了一项纳税调整内容。
如2002年末某外商投资企业帐面有一台机器原价100万元(该机器2000年末购入并投入使用,会计按十年期直线法折旧,预计净残值10万元),已提折旧18万元,现预计可收回金额50万元,则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2万元[(100-18)-50],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32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2
年末在所得税申报中,不能申报该营业外支出。
2003年起会计人员每年应提折旧5万元[(50-10)/8],而税法还允许其每年扣除折旧费用9万元,故在以后所得税申报中,每年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万元(9-5)。
2005年以60万价格处置。借:银行存款60
贷:固定资产清理60
借:固定资产清理40
累计折旧28(9×2+5×2=28)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2
贷:固定资产100
借:固定资产清理20
贷:营业外收入20
税法净值:100-4×9=64,调减24万。
(4)由资产减值准备引起的资产处置所得差异的纳税调整。
会计人员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后,在造成计提当期税法利润(应纳税所得额)和会计利润的差异的同时,又造成了资产帐面成本与计税成本的差异,为以后处置该资产时候的纳税差异埋下了伏笔,会计人员到时不能忘记作纳税调整。
例如:2002年某内资企业以成本100万元购入股票一批作短期投资,年末由于证券市场低迷,该批股票市价跌至8O万元,则会计人员应计提跌价准备。2002年该投资业务的会计分录如下:
A购入股票时:借:短期投资100
贷:银行存款100
B年末计提资产准备时:借:投资收益20
贷:短期投资跌价准备20
显然2002年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
如2003年该企业趋证券市场反弹之际,以90万元价(不考虑手续费用)将全部股票出售,则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90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20
贷:短期投资100
投资收益10
在2003年所得税申报时,会计人员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颔20万元。
2,投资业务引起的纳税调整
(1)短期投资
持有期间收取股利(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和利息
(2)长期债券投资
利息与转让所得的税收处理(注意国债)
(3)长期股权投资。
A成本法
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股利超过上述数额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回收额,冲减投资的帐面价值。
例:A公司于2002年4月1日以成本100万元取得B公司10%的股权,2003年3月2日B公司宣告发放2002年现金股利110万元。B公司2002年实现净收益120万元。
10%股权,适用成本法。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股利)11万(110*10%)
贷:长期股权投资2万(冲减投资的帐面价值)
投资收益9万(120*10%*9/12)
B权益法
制度要求采用权益法进行长期投资核算时,发生股权投资差额,贷差(即确认的投资收益)按不低于10年摊销,借差(即确认的投资损失)按不超过10年摊销,税法上都不予以承认,企业在申报纳税时。应加以调整。在其他纳税增加项目,填入借差摊销额;反之贷方差额作为其他纳税的减少项目。
平时帐面调整,红利处理及处置
例:甲公司2002年1月1日投资350万元取得乙公司60%股权,而乙公司资产负债表上所有者权益640万元。如乙公司年末取得报表净利润100万元,实际分配50万元。
(4)注意事项:
用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为投资而发生的利息;股权投资处置的税前扣除办法。
3固定资产折旧引起的纳税调整
(1)计算方法
(2)范围(最新会计准则只当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单独计价入帐的土地外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4,融资租赁业务引起的纳税调整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融资租入定资产的原价,应以租赁开始日按租赁资产的原帐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较低者确认,按重要性原则,如果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比例等于或低于30%的,应以最低租赁款确认。
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应按租赁协议或合同确认的价款加上运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投入使用时发生的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为原价。由于确认的原价不同,必然会造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每年折旧额的差异,从而影响了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会计上可采用各种方法计算融资租赁的财务费用,而《企业所得税可扣除项目》:融资租赁发生的租赁费不得直接扣除,承租方支付的手续费以及安装交付使用的利息等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
例:某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一条生产线,租期5年。该生产流水线在租赁开始日的帐面价值为350000元,每年年未支付租金92000元,租赁期满时,企业享有优惠购买价100元,则最低租赁付款额为460100元,最低付款额的现值为343620元。
5,无形资产业务引起的纳税调整
(1)计价:自创无形资产,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借款费用,租金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只将住用费,聘请律师费用作为成本,而税法中"自行开发并且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开发过程中实际支出计价"。
(2)摊销
《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项目》中对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和方法作了规定,而新会计制度在这方面没有变动。
6,长期待摊费用引起的纳税调整
主要是开办费问题,新制度允许企业将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用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而税法还是要求按不短于5年摊销。
7,财产清查引起的纳税调整
盘盈,盘亏和毁损财产,以前会计制度要求先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经过主管财政部门批准后才能处理,如未批准,只能挂帐。此次新制度规定,经企业权力机构批准后,在期未结帐前处理完毕。如期末尚未批准。会计人员在对外提供报表时先进行处理,并在报表附注中说明,有差异调整报表相关项目年初数。所得税法要求将财产损失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尚可扣除。这样也会有差异。
负债要素
1预计负债
2无法支付应付款
所有者权益要素
1接受捐赠
《企业会计制度》中明确了以下问题:(1)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如何计价;(2)如何进行帐务处理(内外资企业有不同)。
税法上规定了接受不同类资产捐赠(现金资产,非现金资产),不同类企业(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处理方法
例:某外商投资企业2002年接受某单位捐赠的设备一台,价值50000元,无其他费用。
收入要素
1,收入确认标准
会计上:
A商品销售:四个条件(商品所有权上风险与报酬转移;没有保留与所有权有关继续管理权;与交易有关的经济利益能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可计量。)
B劳务收入;不跨年度(合同完成法);跨年度(能可靠估计:完工百分比法;不能可靠估计:如能补偿,以成本确认;如不能补偿,则作当期费用)
C建造合同:基本与劳务收入同
例:某公司2001年1月10日采用托收承付方式销售产品一批,成本8000元,不含税价10000元,增值税率17%。产品发出办妥手续,但知购货方因一场大火无法支付货款。
1月10日:借:发出商品8000
贷:库存商品8000
开出专用发票:借:应收帐款——购方17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
如以后购方恢复:借:应收帐款——购方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
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8000
贷:发出商品8000
如购方确实无法支付货款,并退货:
借:库存商品8000
贷:发出商品8000
根据退回的专用发票或开具的红字发票:
借:应收帐款——购方1700(红字)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红字)
如购方不退货也不退发票:
应收帐款TM坏帐损失,发出商品TM营业外支出
如某船厂与客户订了金额为1000万元的固定造价合同,建造一艘船,最初预定成本900万元,工期一年。第一年发生630万元,年末因材料涨价,预计尚需成本420万元。假定该合同结果可估计。
第一年完工:1000*60%-630=-30
第二年完工:1000*40%-420=-20
2,视同销售
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投资,集体福利消费,赠送和分红时税法上应视同销售。
外购货物用于投资,捐赠和分红时视同销售。
3,计价
税法上包括价款,价外费用。(注意随同产品的包装物问题)
非酒类押金
酒类押金
逾一年并入销售收入
黄酒啤酒
其他酒
逾一年并入销售额计税
销售时并入计税
费用耍素
1工资与福利费
A工资组成:雇用关系(固定职工,合同工和临时工),内容(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工资)。奖金包括正常生产经营奖金,剔除特殊奖金,如合理化建议,见义勇为,创造发明奖;津贴和补贴按正常国家规定,岗位,技术,剔除偶然津贴,如困难补助,职工独生子女,差旅费;加班加点工资,剔除法定节假日;特殊情况下,事病假,探亲假,退休金不属于工资总额。
税法上:误餐补贴名义发放的不列入工资总额;特殊奖金中合理化建议可以作为工资列支。
B税前扣除:内资企业有四种扣除方式(计税工资,工效挂钩,软件企业,事业单位);软件企业据实列支,事业单位按国务院文件执行。外商投资企业由税务部门核定扣除。外商投资企业在税后利润中还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用于中方职工个人方面的奖励及福利。
福利人员工资在福利费中列支,不计入计税工资;没有进入成本。
教育经费:教育费用不得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福利费:外商投资企业提了五项在14%内据实扣除。
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应付福利费;企业发展,储备基金——盈余公积
综合案例
综合案例分析
企业有关情况
宏大公司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生产经营情况良好。2001年12月31日股本总额4000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000万元(其中机器设备1000万元,房屋,建筑物60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400元);在职人员610人(其中生产人员500人),主要生产不锈钢钢丝帘线。
其他有关情况及说明:
1,本例中涉及的金额单位均为万元,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核定该企业销售税金一个月为一个纳税期,增值税核算按现行税法和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各月"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均为贷方余额,并按规定结转至"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2002年1月20日,"应交税金"各明细科目及"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科目无余额。
3,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企业2001年账已结,损益表中全年利润总额为3763万元。因上年度亏损,税务机关同意本年度不预缴所得税,于年末终了后45日内一次性申报缴纳,然后由税务机关统一汇算清缴。结账时,企业仍未提取所得税需用。
利润表有关数据加表8—l所示:
4,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7%的税率,教育费附加适用3%的征收率。
5,审核企业有关帐册资料,与所得税有关的会计核算差错和纳税调整项目除下列提供的资料外,其他均无问题,视为全部正确。
6,实行限额计税工资标准,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工资标准为960元/人·月。
7,执行新企业会计制度与现行税收政策。
有关资料
1,审查"短期投资","投资收益"等明细账户,年初"短期投资——国债投资"借方余额20万元,该国债为2000年8月份购入,期限一年,年利率为3%,2001年4月4日出售国债的40%,售价10万元,剩余60%于2001年8月到期,收回本金及利息12。36万元。"短期投资——金融债券"期初余额15万元,2001年9月收回本金及利息18万元(不采用净价交易)。企业账务处理如下;
出售国债:
借:银行存款10000
贷:短期投资——国债投资80000(200000*40%)
投资收益——处置国债收益20000
到期收回国债:
借:银行存款123600
贷:短期投资——国债投资
120000(200000*60%)
投资收益——国债利息3600
收回金融债券:
借:银行存款180000
贷:短期投资——金融债券150000
投资收益——金融债券利益30000
调减国债利息
2,"长期股权投资"明细账反映企业对乙,丙两企业有投资业务,其中对丙企业投资占丙企业实收资本的10%,该项投资系宏大公司于1999年投入,丙企业适用所得税率15%,企业采取成本法核算丙企业投资。2001年4月5日,丙企业宣告分派2000年利润8O万元。4月5日,宏大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股利800000
贷:投资收益800000
补税:80000/(1-15%)(33%-15)=1。69,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减
对乙企业投资情况如下:2001年3月1日,宏大公司以一幢生产厂房投资于乙企业,占被投资企业实收资本总额的30%。房产原值300万元,已提折旧40万元,评估确认价290万元,未发生相关税费。企业按权益法核算该项投资,投资时乙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1533。07万元,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摊销。2001乙企业实现税后净利润60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4%。
企业账务处理如下:
3月1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企业(投资成本)2600000
累计折旧400000
贷:固定资严3000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企业(投资成本)1999200
贷: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1999200(15330700*30%-2600000)
12月31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500000(6000000*30%*10/12)
贷:投资收益1500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
166600(1999200/10/12*10)
贷:投资收益166600
资产转让所得:290-260=30调增
(如果以后转让的所得应按290万扣除。)
3,审查"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坏胀准备"等账户,"应收账款"期初余额3200万元,期末余额4500万元,"应收票据"期初余额200万元,期末余额150万元,"坏账准备"期初余额90万元,本期发生坏账10万元(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本期收回前期已冲销的坏帐20万元,企业按账龄分析法提取坏账准备,提取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经计算期末应保留坏账准备200万元,本期提取100万元。
税法上可以提取:[(4500=150)-(3200+4500)]*5%+10—20=3。75,100-3。75=103。75
4,6月30日,公司库存滞销产成品——X数量500件,账面单位成本每件0。5万元,估计每件可变现净值0。4万元,提取存货跌价准备50万元。10月5日,销售产成品——X200件,
每件不含税售价0。6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账务处理为:
6月30日:
借: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500000
贷;存货跌价准备500000
10月5日:
借:银行存款1404000
贷:库存商品1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4000
其他应付款200000
借:银行存款140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204000
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收入80000
存货跌价准备20000
贷:库存商品100000
调帐借:其他应付款20000
存货跌价准备2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40000
借:存货跌价准备3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0000
5,6月20日,公司以产成品与另一企业产成品相交换,换入的产成品作为原材料使用,换出产成品账面成本50万元。计税价60万元,换入原材料原账面成本40万元,计入价50万元,计税价等于公允价,收到补价10万元。双方互开增值税专用支票。由于收到补价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小于25%,公司按非货币性交易准则进行账务处理如下:(不考虑增值税)
非货币性交易收益=10-10/60*50=1。67万元毛利率:(1-50/60)*10
借;银行存款100000
原材料433700(差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00(500000*17%)
贷:库存商品5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税(销项税额)
102000(600000*17%)
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交易收益16700
6月25日,公司又将换入的原材料全部对外转让,不含税售价65万元,价税合计76。05万元。账务处理为:
惜:银行存款760500
贷:其他业务收入65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0500
借:其他业务支出433700
贷;原材料433700
税法上:65-(50-10)=25
会计上:1。67+65-43。37=23。3
调帐:25-23。3=1。7
6,公司因一时资金周转困难,于4月1日向乙企业借款2500万元,借款期限二个月,年利率按10%计算。6月30日公司一次性还本付息2562。5万元。利息全部计入财务费用。税务机关规定,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按8%确定。
关联企业之间的借款允许在注册资本的50%内予以列支。
应调整:62。5-(4000*50%)*8%*3/12=22。5
7,4月25日销售一批产品给了公司,应收帐款120万元,10月31日该笔应收款项尚未收回,逐与丁公司达成债务重组协议,丁公司支付100万元银行存款给宏大公司;其余款项不再支付,宏大公司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1000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200000
贷:应收账款1200000
没有税务机关的审核,达到坏帐损失条件,不得列支,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8,12月31日,一台设备因遭毁损,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该项资计原价30%万元,已提折旧4万元,按资产贴面价值全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6万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累计折旧40000
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60000
贷;固定资产300000
调整26万。
9,"营业外支出"账户列支税收罚款及滞纳金5。5万元。调整5。5万。
10,"销售费用"账户反映广告费支出350万元,业务宣传费支出20万元。2001年全年产品销售收人18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600万元。广告费扣除比例接2%。
广告费准予列支:(18000+600+120)*2%=374。4
业务宣传费准予列支:*0。5%=93。6,符合标准
11,"管理费用"中列支业务招待费205万元,审查"预提费用"账户,发现企业本年度提取业务招待费40万元,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400000
贷:预提费用——业务招待费400000
业务招待费不得提取,调增40万,实际发生205-40=165
准予列支:1500*0。5%+(18000-1500)*3%=59。16
应调增105。84万。
12,12月份出口产品一批,应收出口贴息15万元,尚未收到,企业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补贴款150000
贷:补贴收入150O00
出口贴息免征所得税,应调减15万。
13,公司聘请某高等院校科研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于10月26日交付服务费3万元。协议规定,该科研人员应纳的个人所代付个人所得税额=30000*(1-20%)*30%-2000=5200(元)
借;营业外支出5200
贷: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5200
代扣的个人所得税不得抵扣。
14,审查"应付工资"账户,期初贷方余额40万元。本期贷方发生额760万元,借方发生额750万元,期末贷方余预50万元。其中企业福利人员10人,提取工资12万元,并全额发放。
(610-10)*960*12=
实际:760-12
调增56。8万
15,公司分别按14%,2%,1。5%提取职工福利费106。4万元(福利部门人员的福利费计人管理费用),工会经费15。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1。4万元。审查"其他应付款——应付工会经费"账中,无借方发生额。
工会经费未交15。2万,不得扣除
允许扣除25。86万
16,两笔应付账款合计金额30万元,因债权人原因而无法支付,于期末结转至资本公积帐务处理为:
借:应付账款300000
贷:资本公积300000
调增30万
17,2001年1月4日,征用上地一块,支付土地出让金120万元,企业作无形资产管理,按10年摊销,3月份开始在该上地上建造办公用房,先后共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600万元,9月30日达到预计使用状态,并交付使用。由于未办理竣工结算,至2001年12月31日,新建办公房仍未结转"固定资产"科目。公司对新建房屋,未提取折旧,假设房屋拆旧年限产20年计算,预计净残值为5%。公司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1月4日: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1200000
贷:银行存款1200000
全年摊销无形资产综合分录:
借:管理费用120000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120000
借:在建工程6000000
贷:银行存款600000
土地使用权转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120-2=118万
10-12月份计提折旧:(600+118)*(1-5%)/20*3/12=8。53
多摊无形资产:(12-2)=10万
多提:10-8。53=1。47
18,5月份购入一条新的主产线,在试运行阶段共生产产品2吨,发主成本8万元,销售后共得款项11。7万元,账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5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
借:银行存款117000
贷:在建工程100000
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试运行应征所得税:10-8=2万
19,3月份被税务机关检查,对2000年应计未付收益以及应补各项税费,均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日核算,并将该科目金额13万元,结转"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
不作调整
20,12月1日为全厂生产人员订做工作服两套,共发生金额120万元,税务机关核定的劳保费税前扣除标准为人均每人每年1000元。调增70万。
21,宏大公司与另一家公司发生经济纠纷,被该公司起诉,并要求赔偿40万元,12月31日。根据法律诉讼的进展情况和律师的意见,认为对原告予以赔偿的可能性在50%以上,最有可能发立的赔偿是35万元。公司作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诉讼赔偿350000
贷:预计负债350000
调增35万
22,宏大公司成立于1998年5月1日,发生开办费用120万元,公司按五年摊销。截至2000年12月31日。已摊销开办费64万元,剩余部分于2001年元月份一次摊销。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560000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560000
可摊24万,调增32万。
23,5月份因自然灾害造成原材料净损失五万元,企业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已于8月31日全部转入营业外支出。
24,公司自制设备一台,成本价25万元。无同类售价。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250000
贷:生产成本250000
视同销售:补增值税25(1+10%)*17%=4。68,城建税,7%,0。34,教育附加3%,0。14。
所得税:15*10%-0。34-0。14=2。02*33%=0。67
借:固定资产5。83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4。68
应交城建税0。34
所得税0。67
其他应交款-教育附加0。14
25,12月10日因开发新产品,购入一台价值8万元的测试仪器,已获得税务机关批准允许在计算了年度所得税时一次性扣除。由于是12月份购入,企业尚未提取折旧。购入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80000
贷;银行存款8O00O
调减8万。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80000
贷:固定资产80000
26,公司开业以来各年应纳税所得额如下:1998年为一52万元;1999年为48万元:2000年为-100万元。可以弥补104万。
27,"营业外交出"科目列支本年度通过民政部门向农村某小学捐赠30万元。全额列支
28,审查"管理费用——技术开发费"账中,本期归集的技术开发费60万元,上年发生的技术开
发费40万元。该科研项目已得到税务机关确认。
加扣50%,30万
29,公司于2000年4月,投资兴建"年产1000吨子午线轮胎甲钢丝帘线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已经税务机关审批确认符合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投资期两座,2000年购置国产设备1000万元,2001年购置国产设备8OO万元,均取得设备发票。
购置前一年的40%,2000年:1000*40%=400
2001年:800*40%=320,准予扣除720。
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4111。94*33%=1356。94
1356。94-720=636。94
要求
1,扼要提出存在的影响纳税的问题。
2,针对企业错误的会计分录,做出跨年度的账务调整分录。
3,计算2001年应补缴的各税税额(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并作出补税的相关会计分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