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意向书

投资意向书

风险投资行业的书面文件
投资意向书(Letter of Interest,也就是风险投资行业常见的Term Sheet)是双方当事人就项目的投资问题,通过初步洽商,就各自的意愿达成一致认识表示合作意向的书面文件,是双方进行实质性谈判的依据,是签订协议(合同)的前奏。[1]
    中文名:投资意向书 外文名:Letter of Interest 对象:双方当事人 过程:初步洽商

总体估值

投资金额和交易的总体估值。

优先股

公司建立时期创始人会得到普通股,这代表着企业的所有权。它们也被称为创始人股份。风险投资者(简称风投)并不想要这些股份,相反,它们想要的是优先股。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优先股东都是公司的小股东。

但是作为小股东,又想要保护自己的权利,所以就要有一个优先股的特殊权利。优先股的特殊权利,就使得即使是大股东,有些事情也不可以做。一般来说,这些权利涉及的内容包括IPO(首次公开发行)、出售公司(sell)、财务总监(CFO)的任命、改变公司高管的工资、增发股票、发行比现有证券持有者更优先的证券、分红、处置公司资产、设置分支机构、改变主营业务等等。

这些如果没有优先股股东的同意,是不允许的。还有就是假如公司做不好,则能够在普通股东之前,先把投入的钱拿回来。

清算优先权

风投对“清算”有着广泛的定义,它包括并购、破产及大宗公司资产的出售。多数情况下风投希望在这样的交易中收回同样的资金。顾名思义,清算优先权意思是风投从一笔交易中拿回最初的投资。

利润保证

目前在中国流行叫“对赌协议”。这个协议条款在中国比较多,不过在国外并不流行。因为国外是相对比较透明、比较成熟的市场,买卖双方的风险是共担的。但是中国因为买卖双方的信息高度不对称,而且中国绝大多数的公司不像国外公司那么透明,所以作为买方要得到一定的安全保障,一般会要求卖方进行一定的承诺。

所谓“对赌协议”说白了就是可转换债券。当风投决定了今年的投资金额后,但是现在公司当年的利润还没有出来,于是就会按照上一年审计利润的N倍价格进行转化。对于风投来说,上一年已经发生了,对其是没有意义的,其更关心下一年公司能做到多少。这个转化的价格要做到一定的调整,就是公司下一年的最低利润不能少于某个指标,最低增长率要达到多少,否则转化价格就要按比例向下调整。一般往下调整会有一定的区间,调整的价格幅度不会超出10%-15%之间。无底限的“对赌”对投资者和创业者都是不利的。最终的成功一定是风投的利益和创业者的利益是一致的。

现在在中国上创业板,证监会要求同股同权,企业IPO的时候所有股东的权利是一致的。一般的做法是,在报证监会的时候就是同股同权,如果上不了市仍然保持这个权利,如果上市就放弃这个权利。“对赌协议”也是小股东保护自己的权利,包括否决权,特别是在公司表决,如果与大股东同股同权的话,那么小股东的利益,特别是投资溢价的利益完全得不到保障,所以他采取在上市之前保护自己的利益。其它还有不允许公司擅自借款、担保,以及超过一定金额的关联交易等。

加起来大概有20条保护优先股股东权利的条文。风投由于不是大股东,其在保护自己利益的时候必须采用这一系列的条款。这么多的条款限制,中国可能不是非常适应。本来自己的公司,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现在什么事都要风投批准了。但是对于风投来说,这是常规作法。

尽职调查

签订完投资意向书之后,风投会做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

尽职调查所涉及的主要是以下信息:

第一是财务信息调查(Financial Due Diligence,FDD);

第二个是法律信息调查(Legal Due Diligence,LDD);

第三块是业务信息调查(Business Due Diligence,BDD);

第四块就是人的信息调查(People Due Diligence,PDD)。

当这一切都完成,没什么大问题,然后才会看到交易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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