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处理
1.应反映科技三项拨款专款专用;
2.需核销部分应在报批后冲销该项拨款;
3.不需上交原拨款部门的款项应转为企业的“资本公积”。
核算
账户设置
“专项应付款”账户用于核算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如专项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以及从其他来源取得的款项。在“专项应付款”账户下,应按专项应付款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会计处理实例
[例1]企业收到拨入的新产品试制费60000元,应记录:
借:银行存款60000
贷:专项应付款──科技三项拨款60000
其他条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二、本科目可按资本性投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收到或应收的资本性拨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拨款用于工程项目,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工程项目完工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对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上述资本溢价转增实收资本或股本,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转销的专项应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