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出处
《墨子•非命上》:“何谓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废(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此所谓言有三表也。
所谓“本之”,主要是根据前人的经验教训,其依据是求之于古代的典籍;所谓“原之”,是“诉诸百姓耳目之实”,也就是从普通百姓的感觉经验中寻求立论的根据。
“本之”是间接经验,“原之”是直接经验,都是属于归纳法的范围。所谓“用之”,是将言论应用于实际政治,看其是否符合国家百姓人民的利益,来判断真假和决定取舍。
内容介绍
第一表,“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第二表,“原察百姓耳目之实”;第三表,“废(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三表法的出发点是唯物主义的,主张根据前人的间接经验、群众的直接经验和实际效果来判断是非,在认识发展史上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他过分夸大了感觉的作用,忽视了理性认识的重要性,因而不能分辨古书记载和众人见闻的真伪,也不能区别不同阶级对事物的不同态度,在实际运用中不能不陷入经验论的错误。
这里,第三表实际上是解答“为何思”的问题的,对此,墨子的回答是:为“刑政”之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而思。第一表、第二表则是解答“怎么思”的问题的,墨子的回答是:思必有所本,必有所原,即思想一定要有根据,思维一定要合乎逻辑。所谓“古者圣王之事”和“百姓耳目之实”,便是墨子为人的思维所确定的两个逻辑前提,凡离开这两个前提而进行的思维,即被视为不合逻辑的思维,是无效思维。后期墨家继承和发展了墨子的学术思想,更围绕“思是什么”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讨,认为思维(“虑”)是主体凭借其认识能力而向外的一种求知活动,而要获得知识,则必“以五路知”,并依靠“心”(思维器官)对由“五路”(感觉器官)所获得的经验知识进行考察、辨别、推理,方能形成深切著明的理性认识。后期墨家还按其来源将知识区分为“亲知”(直接经验知识)、“闻知”(间接经验知识)和“说知”(由推理得来的知识)三类。
科学归纳
培根在他的《新工具》第二卷详细地阐述了他的“科学归纳法”,这种方法的目的就是从若干个别事例中发现普遍的因果规律。科学归纳法的首要步骤就是三表:a.“本质或具有表”,b.“差异表”或“接近中的缺乏表”,c.“程度表”或“比较表”。19世纪英国逻辑学家穆勒据此提出一种系统地寻求事物因果联系的“穆勒五法”:a.求同法(契合法),b.求异法,c.同异并用法,d.剩余法,e.共变法。
积极意义
“三表法”的确立有积极意义,但依同样的标准,他也论证了鬼神存在的正确。因为古籍中有鬼神的记载,百姓中有鬼神的传闻,而他认为鬼神的威慑有益于国家治理和人民安定。
墨子强调“心”,对“五官”得来的见闻之知的辨析察识。“虑,求也。”(《经上》)人有在感觉基础之上的认识能力。“智,明也。”(《经上》)“智也者,以其知论物,而其知之也著,若明。”(《经说上》)他承认认识是不断深化的。智的古字从“心”,表示思虑的作用。“循所闻而得其意,心之察也”;“执所言而意得见,心之辨也”。(《经上》)分析察知属理性认识活动,可以鉴别众人耳目闻见的真伪,涤除虚妄,使认识上升到理性阶段。这是对“三表法”的重要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