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堯海

馬堯海

南京某工業大學原副教授
馬堯海,南京某工業大學原副教授,2009年8月因涉嫌聚衆淫亂被抓獲。2010年5月20日,南京某大學副教授馬堯海等22人“聚衆淫亂案”在南京秦淮區法院進行了公開宣判。馬堯海等22人以聚衆淫亂罪被追究其刑事責任。馬堯海對自己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和違法性始終缺乏清醒的認識,被從重處罰,獲刑3年6個月,他們成為了20年來第一批因為“聚衆淫亂罪”獲實刑的人。
    中文名:馬堯海 外文名: 别名: 性别:男 國籍:中國 職業:副教授

概述

馬堯海,1957年出生,研究生文化,南京某工業大學原副教授。

網上化名“陽火旺”、“陽光旅行”,與網友“寶寶”、“天狼”等22人,在2007年夏天到2009年8月期間,通過網絡認識後,分别結夥先後在多處“聚集多人進行淫亂活動”。檢方的起訴書稱馬堯海組織或者參與的聚衆淫亂活動有18起,其中有10次左右是在馬堯海的家中舉行。

換妻之路

對于很多人而言,“換偶”這個詞是随着“變态的馬堯海”一夜之間突然出現的。事實并非如此。按馬堯海的路徑,換偶界的諸多事情浮出水面。

2002年,馬堯海徹底擺脫了他的第二次婚姻。他的第二任妻子在他看來就是夢魇。為了尋找下一段感情,馬堯海進出單身俱樂部,同時開始上網交友。

在某交友中心,馬堯海在“夫妻交友”闆塊接觸了山東淄博的一對老夫少妻。其中少妻網名喚作“激情火鳳凰”(以下簡稱“火鳳凰”)。

“那時候我想,找個年輕的也可以,就想了解一下女孩為什麼願意老夫少妻,”但是火鳳凰并不搭理馬堯海。

馬堯海遂開始對夫妻交友産生好奇。他先後向五對參加交友的夫妻詢問,發現“有兩對認為夫妻交友是可取的;有一對認為是趕時髦,覺得不好不壞;還有一對,妻子在做過一次後産生揮之不去的不快感,再也不願意做這個了”。

了解的同時,有人介紹馬堯海去了某夫妻吧。現在該吧已更名,是國内最大的夫妻交友網站,現在注冊用戶已超過36萬人。

馬堯海仍所知不多,因為某夫妻吧需要驗證,如夫妻雙人的視頻和照片,還需要高級會員的推薦;馬堯海隻好在單身浏覽區晃晃。

馬堯海的認知是,這并非黃色網站,因為“管理得很嚴,性愛圖片的三點都要抹掉”。同時,他發現參加夫妻交友的夫婦感情都非常好,“感情不好的不可能參加,因為這需要兩個人達成共識。”

不久,馬堯海收到“火鳳凰”的留言,說她離婚了,懊惱煩躁。馬堯海遂勸其到南京來走走,散散心。

來到南京以後,“火鳳凰”告訴馬堯海,她曾為了夫妻交友,北京四川全國跑了個遍,她說這個很正常,你願意就願意,沒有人勉強。

“這對我來說就是另外一個世面,”馬堯海回憶。他後來才知道,“火鳳凰”才23歲,那個男的已經45歲了,是個鐵路工人,離過婚,一個月就900塊錢,帶個老媽,還有一個孩子。

這樣的老夫少妻之所以能成功,原來是因為“火鳳凰”更加年輕時,因為後媽幹涉失戀了,在卧軌自殺時,被鐵路工人救起。于是二人結了婚。婚後心情不佳的“火鳳凰”上網時發現了某會所(夫妻交友網站,2004年因為從事淫穢色情活動被關閉),并開始在全國瘋狂的“換偶”之旅。

該會所在鼎盛時期,曾出現10萬人同時在線的盛況。

跨城進行夫妻交友的規則是,去的路費自己承擔,主人夫妻包吃住,并打發回程的路費。

“火鳳凰”的男人賴皮,去的路費也要人家給。人家給就給吧,但他拿了錢又逃票,于是就被抓起來,抓了幾次之後,‘火鳳凰’受不了了,覺得太丢臉,提出離婚。”

離婚之後的“火鳳凰”留在南京與馬堯海同居。

“想獲得的是轉移注意力”

對于換偶和交友,馬堯海有一個基本觀點,他需要從中獲得的并非快感,而是轉移注意力。2004年元旦,馬堯海跟着“火鳳凰”,有了第一次夫妻交友的經曆。他們去了江蘇高郵的一個小鎮。對方是“火鳳凰”及其前夫的舊友。

馬堯海回憶,“一見面,那男的說,我們是另類。我心裡想,我跟你們另類了,那就另類吧。”聚餐完畢,暮色四合。主人将老人、孩子安頓去睡了覺。四人開始打牌,争上遊,打輸了就脫衣服。衣服脫完以後,男主人提出同屋換偶。馬堯海不幹了,“我有間歇性陽痿,真到這時候,我會緊張,受不了。”主人們和“火鳳凰”沒有勉強,四人分了兩個屋子住。

高郵之行持續了兩天。回憶起這一段經曆,馬堯海表示并不刺激。“也談不上什麼愉悅,也不興奮。也沒有什麼意思。我也很疲憊,就是體驗到了這麼個事兒。”

之後,“火鳳凰”回了山東,馬堯海通過某網站認識了一個徐州女孩,郭某。

郭某時年24歲,兩次離婚,每次婚姻都隻持續了3個月。郭某到南京玩的時候,趕上SARS,遂和馬堯海同居起來。馬堯海沒有和郭某提任何關于換偶的事情。三個月以後,二人談婚論嫁,在“婚紗都做好了”的情況下,郭某突然精神反常起來,表現出種種極端行為,比如和馬堯海老母親吵架,半夜離家出走等等。

馬堯海發現郭某有嚴重的抑郁症。不久,郭某的朋友從徐州趕來将其帶了回去。馬回憶,郭某回徐州的半年内,常常打電話進行騷擾。但半年後突然音訊全無。此時,“火鳳凰”已找到了結婚的對象——一個理發師。2005年,在同居半年後,“火鳳凰”将其帶到南京拜訪馬堯海。希望他們結婚的時候馬能夠去。

同時,“火鳳凰”告知馬堯海,郭某已跳樓自殺。原來“火鳳凰”本是徐州人,是郭某的鄰居。而郭某在南京與馬堯海同居時,曾給“火鳳凰”打過電話。“你看,‘火鳳凰’卧軌以後談戀愛,最終又結婚了,郭某想不開,跳樓了。”馬堯海說,這件事給他帶來的思考是,“一個人的精神壓力是需要轉移的,不停相逼會把人逼死”。

之後,馬堯海又從南京單身俱樂部找了一個情人,亦未能脫離“精神病”的幹系。同居一段時間後,馬發現其服用抗抑郁症的藥物。馬堯海對那些藥物并不陌生,他的家族有四個精神病人。“我母親,年輕時精神病,現在癡呆了;我二姐,22歲精神病爆發,裸體到處亂跑,至今未愈;我二哥,精神病爆發,2007年10月自殺身亡;我侄女,2007年5月,精神病爆發,跳錢塘江自殺,後獲救。”

馬堯海認為自己沒有精神病發作,正是因為換偶和同居轉移了他的一部分注意力,讓他不至于走進精神死角。

22人“聚衆淫亂”的那次

馬堯海并不認為換偶會破壞家庭生活。他常常羨慕第一次換偶時遇見的那對夫妻。他認為他們感情非常好。“2006年情人節他們來過一趟南京,男方問我能不能找幾個人。他說要給他老婆一份情人節禮物。”馬堯海以為男方要他買點東西,“他說不是這個意思,他說要我找幾個男人,要厲害一點的。”

後來馬堯海沒有找到人。最終的情人節禮物是,丈夫、馬堯海、以及對方老婆的情人。馬堯海感慨這對夫婦的感情已好到親密無間的地步。那一年,“換偶圈”出了件大事。10月時,某縣公安局女警蘇某接受一網站一檔關于性的欄目采訪時,公開自己的“換偶”經曆,後遭到辭退。而蘇某的另一個身份,是國内最大夫妻交友網站“某某吧”的創辦人。

這是“換偶圈”的一聲春雷,換偶開始進入尋常人的視野。

與此同時,和蘇某一同參加節目的李銀河表示,換偶隻是“少數成年人自願選擇的一種娛樂活動或生活方式”,既不違反婚姻道德,也沒有違反性學三原則(自願、在私密場所、當事人均為成年人),它是公民的合法權利,應當受到保護。這件事情和馬堯海的關聯就是,此時更多的“換偶”網站出現,同時,有關“換偶”的QQ也開始興起。

“2006年底的時候,南京建了很多換偶群,”馬堯海回憶,這些群拒絕了他,“要夫妻的性愛圖片和視頻認證。我進不去,人家一視頻,就把我踢出來。有的時候我忽悠他們,說我有老婆,在外地,人家說你老婆老不來,就又把我踢走。”在這種情況下,馬堯海自己建了一個QQ群,該群很快加了190多名網友。成員多是其他“換偶”QQ群的成員。

據查,在此次涉嫌“聚衆淫亂罪”的22人中,有10餘人都是該群的成員。他們的第一次活動,就在馬堯海的家中。時間是2007年夏天。據公訴書,2007年的那個夏天,馬堯海和他的朋友一共“聚衆淫亂”8次,其中7次在馬堯海的家中。馬堯海是這22個嫌疑人中最為年長、學曆最高的一位。

馬堯海說,聚會并不存在強烈快感,甚至談不上刺激。場面也并不“像外面人想象的,一上來就裸體,然後怎樣怎樣瘋狂。”就算會玩SM,對他們來說,也隻是生活的一個部分,就好像“觀察一朵花開那麼平靜”。

“我最大的刺激是什麼?就是我在珠江路上,看到路邊的大屏幕,那神六上了天,感到很刺激。”而讓馬堯海頗為欣慰的是,這種生活方式甚至救過一條生命。2004年,一女子與馬堯海聊天時表示,因丈夫出軌,她想要上吊自殺。馬堯海遂邀該女子來南京散心。該女子在南京呆了一個星期後,沒有再尋短見,後來離了婚,有了自己的情人,也開始換偶。

馬堯海表示,該女子常常感激他,說幸虧他,才沒有上吊或者跳樓。時光荏苒,2009年國慶期間,正是這名女子,緻電馬堯海,提醒其已經在互聯網上出名,名曰“王教授”,主題詞就是“換偶”。

情人

1983年胡某是馬堯海的情人,馬堯海是通過“單身俱樂部”認識胡某的。2008年元旦前的一天晚上,一對夫妻到了馬堯海家,然後他們4人開始了“換妻遊戲”,2008年春節前,又有一對夫妻來到馬堯海家……據馬堯海介紹,2008年春節後,他帶着胡某去上海參加“換妻”,結果到了之後,胡某反悔,這讓他很生氣,兩人吵了一架後,胡某搬出了他家。據胡某介紹,除了聚衆淫亂外,他們各網友之間,還經常單獨約會,就這樣,他整天沉迷于這樣的生活中不能自拔,直到案發。

家庭背景

在馬堯海看來,自己的大家庭及親人屢遭厄運,也是他後來沾染換妻活動的原因之一:他的二哥、姐姐先後相繼發生精神病并自殺,他最疼愛的外甥女也出現了精神異樣跳錢塘江。馬堯海坦言,他最初浏覽夫妻交友網站,以及後來開建換妻俱樂部QQ群,是為了分散自己的痛苦。

馬堯海分析,他的衆多“同好”之所以提議在其家中進行活動,是因為他們認為,馬的母親患有嚴重耳聾,且完全癡呆,可能不會影響他們的活動。

犯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2007年夏天至2009年8月間,馬堯海組織或參與聚衆淫亂活動18起,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一條的規定,當以聚衆淫亂罪追究其責任。”

盡管多次參加換偶遊戲,但馬堯海直到2009年8月21日被警察帶走時才第一次聽說這個罪名。現在,他很清楚自己将要面臨的是什麼。《刑法》第三百零一條規定,聚衆進行淫亂活動的,對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參加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各方觀點

馬堯海個人觀點

1、床上的事都晾在人家面前,還有什麼事不能說,還有什麼顧慮?

2、最近這幾天是我心情最好的幾天,因為正是有了媒體的全面報道,世人才能認識到,我并不是一個一天趴在網上、專門勾引人家老婆的魔鬼,也不是什麼倡導者,或者“換妻教父”。

3、先後經過兩次失敗的婚姻,尤其是第二次離婚後,不僅其兩處房産及兒子都判給了前妻,而且自己有一大堆債務。這段經曆帶給他“深深的傷疤和人性的扭曲”。

4、參與“換妻”是為了轉移自己的注意力,分散自己的痛苦,不想讓自己突發精神病。

5婚姻是碗白開水,不願喝的也得喝;交換配偶是杯美酒,願喝的就喝,不想喝的就别喝。我沒有想到這是犯罪,直到被警察抓住,我才第一次聽說聚衆淫亂罪這個罪名。

6、這是夫婦自己的事,自己的身體自己支配,沒有任何人強迫别人,沒想到觸犯了法律。

學者觀點

姚永安表示:1、刑法并沒有把馬堯海的“換偶”行為規定為犯罪;馬堯海的行為也沒有社會危害性。

2、聚衆淫亂罪,屬于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罪,隻有在公開的場合搞,才能擾亂社會公共秩序,他們隻是在自己家裡搞,對社會沒有任何影響,連違法都談不上,何談犯罪?

3、聚衆淫亂,應該和聚衆鬥毆一樣,兩幫人,看見人就打,不分對象,那才叫聚衆淫亂。有感情的自願的行為不能算作是淫亂。

4、現在的問題是,聚衆淫亂根本沒有一個權威解釋,立法、司法、學理都沒有解釋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何兵表示:

1、聚衆淫亂确實不好界定。

2、“什麼叫衆?不知道,三人或三人以上這是一般意義上的解釋,但這不是權威的共識;淫亂這個詞也不是很清晰的,它是一個道德色彩濃厚的詞,它不是對行為的描述,是對道德的描述。”

3、當人們的社會觀念、行為規則都已經發生變化的時候,它應該如何變化?“聚衆淫亂罪”已經到了需要修訂的時候。馬堯海案正好為了修改該法的一個契機。

4、應該進行比較研究,就是看其他國家是怎麼界定‘聚衆淫亂’的。

5、如果把所有‘換偶’的人都抓起來,社會要大亂。

中國社科院學者李銀河表示:

1、國内最早的一次換偶案發生在80年代,都判了刑。

2、換偶慢慢變成在社會普遍開來。馬堯海及明天受審的同好們,并不是中國僅有的22名‘換偶’愛好者,光‘幸福村’(國内最大夫妻交友網站)就有36萬名注冊用戶,如果把所有換偶的人都抓起來判刑的話,社會要大亂了。

3、馬堯海案的意義,是展示了一個“公權力能夠幹涉私人生活到什麼程度”的樣本。人有不同的性傾向,公權力能不能管到這個事情上去?性的表達方式是很多元的,這個界限在于有沒有受害人。比如強奸,絕對不可以,但是如果沒有受害人,那就是公權力止步的地方,那就是公民自己的隐私了。

社會民衆支持換偶無罪的觀點:

這個教授雖然作風有問題,但是比起那些讓學生陪他上床換考題的教授好多了,畢竟他的行為都是自願發生。

“換妻”案宣判

聚衆淫亂獲判3年半

2009年8月17日,秦淮公安分局在一家連鎖酒店的房間裡将5名參與“換妻”的網民抓獲,随後又牽出17人。這些人中,年齡最小者為1983年出生,年齡最大的則是53歲的馬堯海,頂着“大學教授”的頭銜,又是“換妻”遊戲中的組織者,他被列為22名被告人之首。

2010年4月7日至8日,南京市秦淮區法院對馬堯海等人“聚衆淫亂”案進行了不公開審理。22人的被告陣容,創造了1997年修訂刑法13年以來,以“聚衆淫亂”罪名起訴的最高紀錄。

辯護人進行無罪辯護

在兩天的庭審中,除馬堯海外,其餘21名被告均表示認罪,其辯護人也都作了有罪辯護。馬堯海的辯護人與檢方就“聚衆淫亂”的罪與非罪展開了辯論。馬堯海的辯護人對其進行了無罪辯護。馬堯海也高調的對外宣稱“自己無罪”。

2010年5月20日上午,南京某大學副教授馬堯海等22人“聚衆淫亂案”,在南京秦淮區法院進行了公開宣判。馬堯海等22名被告人的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一條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确實充分,以聚衆淫亂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馬堯海對自己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和違法性始終缺乏清醒的認識,被從重處罰,獲刑3年6個月。其它人由于認罪态度較好,被判緩刑到3年6個月不等刑法。據了解,他們成為了20年來第一批因為“聚衆淫亂罪”獲實刑的人。

上一篇:傅國良

下一篇:綜合保險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