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一些公司推出的全保,并不包含玻璃破碎和不計免賠,當汽車僅玻璃破碎将不能得到賠償,而不購買不計免賠險,因事故造成的損失可能得不到全額賠償。
當前,各保險公司的賠償尺度也不一樣,推出的保險方案也相去甚遠,所有消費者應明确所有的條款和内容後,再決定購買。千萬不要被推銷人員天花亂墜的遊說,而在“全保”概念的僞裝下購買,否則到時會索賠不成功。
面對各色名目繁多、價格不一的險種,消費者到底怎樣才能買到放心的“全保”呢?顔克本指出,雖然保險公司會針對具體情況,提供險種投保的建議,但最終決定權仍在消費者手上。因此,購買前做足功課,弄清楚各類保險條款及其适用範圍非常必要。即使同一險種同一保額,也會有幾種不同方案。比方說,第三者責任險有“50萬不分人身或财産”,還有“50萬分20萬人身和30萬财産”這兩種方案。消費者事先需弄清楚,投保前做足功課,進行詳細咨詢。
值得提醒的是,不同公司每次賠償實行的絕對免賠率也不同,如果你不打算購買“不計免賠險”,建議要酌情考慮。此外,不同保險公司的起伏标準也不一樣,有些公司可能不賠付小額賠償。車主在投完保單後,應對保單及保險條款認認真真讀一遍。其中重點閱讀部分是“責任免除”部分,因為保險公司的拒賠理由都是從這裡挑出來的。
選擇方法
概況
據了解,當前機動車保險分為交強險、基本險和附加險。其中交強險是由國家強制執行的,最高賠付6萬元。基本險包括車輛損失險、商業第三者責任險、全車盜搶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四種,基本險可單獨購買,附加險必須在購買基本險的基礎上進行選擇。附加險包括玻璃險、自燃損失險、不計免賠等險種。
吳世棉指出,車主應該購買的保險包括商業第三者責任險,由于當前醫療費用高昂,以及撞死人後需賠30萬元以上,而交強險最多隻能賠付6萬元,遠遠無法承擔事故帶來的經濟負擔。不計免賠險建議車主最好購買,否則,一旦出現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最多隻賠付總損失的80%。新車不用買自燃損失險,因為在保修期内,一旦自燃會由廠家負責。
分類
1.車輛損失險:車輛損失險是指保險車輛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内的自然災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險車輛本身損失,保險人依據保險合同的規定給予賠償。
2.第三者責任險:商業第三者責任險是指保險車輛因保險人責任事故,緻使他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财産的直接損失,保險人依照保險合同的規定給予賠償。
3.全車盜搶險:負責賠償車輛發生意外事故造成車上人員的人身傷亡和車上所載貨物的直接損毀的賠償責任。
4.玻璃單獨險:車輛在停放或使用過程中,其他部分沒有損壞,僅玻璃單獨破裂或破碎,玻璃的損失由保險公司賠償。
5.自燃損失險:車輛因電路、線路、供油系統發生故障以及因運載貨物自身起火原因燃燒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
6.不計免賠特約險:車輛發生車輛損失險或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險事故造成賠償,對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免賠金額,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7.車上人員責任險:車輛發生事故造成本車車上人員的受傷,由表及裡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費率變化
保監會下發的《關于加強機動車輛商業保險條款費率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此次通知對車險費率進行了改革,打破了傳統的條款單一、費率一緻的模式。
通知允許符合條件的公司獨立開發商業車險條款和費率,業内人士認為大公司或更多受益,中小保險公司人士亦希望相關限定條件能進一步放開。
2007年以來,我國車險市場上各家保險公司産品按照規定均采用統一費率,随着市場規模的擴大和競争的加劇,統一費率已經無法體現各家公司成本控制的優勢,業内對車險費率市場化呼聲不斷。
7月份,保監會向各地保監局和财險公司下發《通知》,推動商業車險制度改革,初步提出商業車險條款費率改革方向正是此次《通知》的主要目的之一。
對不同的保險公司規定差别化的車險産品開發機制是此次《通知》的關鍵之一。《通知》規定,對符合内控制度、公司治理、償付能力、财務指标等幾項要求的公司,可以獨立開發商業車險條款和費率。這将打破目前條款單一、費率一緻的現狀。
當然,獨立開發條款和費率的保險公司需具備較嚴格的獨立開發條件,包括經營商業車險業務3個完整會計年度以上,數據充足真實,公司治理結構完善,内控制度健全;最近連續3個會計年度商業車險綜合成本率低于100%;最近連續4個季度償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上年度商業車險承保車輛數達到30萬輛次以上等六大條件。
此外,《通知》規定,保險公司可拟訂商業車險費率報批,原則上預定附加費用率(保險公司根據以保險人的營業費用為基礎計算,用于保險人的業務費用支出、手續費支出以及提供部分保險利潤等)不得超過35%;商業車險基礎費率浮動因子(優惠系數)應當根據車型、機動車輛使用性質、維修成本等合理設置。
業内人士認為《通知》中對具備獨立開發權保險公司的條件限定,大的保險公司并非能夠滿足,同時如果中小公司經營成本控制得好,會更有優勢。
理賠情況
“高保低賠”這個問題現在受到高度關注,眼下保險公司可以加強兩方面的工作。第一,要尊重消費者的選擇,三種定價方式都必須要對他說清楚,如實告知非常重要,這是保險公司規範經營的一個關鍵。第二,費率厘定方面,要想做到既防止保險欺詐,又可以保證費率相對公平,那就得向發達國家取經,在費率厘定時将部分損失和全損這些不同細分情況都考慮進去。雖然這個不容易馬上能完全跟國際接軌,但也要大力加快步伐,畢竟事關整個行業形象。
現在大家最關注的是按新車購置價投保,可發生全損時卻隻按該車的折舊價來賠,也就是現在部分媒體所說的“高保低賠”。雖然這個占比很小,不到全部車損案的1%。這個情況的确存在,即使比例小。客觀地來講,這還算不上是欺詐行為。
最近部分媒體質疑車險“高保低賠”,這裡邊有個普遍的誤解。首先,國内的财險公司在銷售車險時,并不是隻按新車購置價确定車損險保險金額,而是除此之外還有兩種方案供客戶選擇,一是按實際價值,也就是按該車的折舊價推算保額,還有一種方式就是協商價值,當然這個價值不能超出新車購置價。
現在多數機動車主都選用新車購置價來确定保額,原因之一是車損案例中,99%以上是部分車損,無論該車用了多少年,發生部分車損時,更換的都是嶄新的零配件,而不是用了多年的舊配件。所以發生這種情況時,投保人是不會有意見的。當然,還有一個原因,因為新車購置價對應的保費較高,自然代理人提取的傭金也會相應高些,所以這也導緻不少車險代理人在推薦車損險保額時更傾向于向客戶推薦按新車購置價上車損險。這個問題雖然不是這次媒體關注的重點,但也警醒保險公司在銷售管理時提高服務水平,必須讓客戶買個明白的、放心的車損險。
拒賠分析
1、收費停車場丢車
一般情況下,車輛在收費停車場或者營業性修理廠中被盜,保險公司不負責賠付。因為保險公司認為放收費停車場所的車輛,停車場有責任保管車輛而保險公司不必負責。
因此,遇到這種丢車情況,投保人不必再去找保險公司進行索賠,即使找到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也是不會負責任的,而是應盡快争取時間,讓保管車輛不善,造成車輛丢失的保管人來負責賠償。
2、駕駛員故意事故
根據保險條款規定,駕駛員的故意行為屬于責任免除範圍,因此即使發生任何緊急狀況,如果是駕駛員的蓄意行為造成事故,保險公司都不會負責賠付。
因此車主一定要遵守保險條款,否則還是自己吃虧,當然駕車者也不要心存僥幸心理,故意制造事故,這樣不僅得不到賠償,而且還會為自己扣上騙保的帽子。
3、車輛内物品丢失
根據保險産品中的保險範圍規定,盜搶險的賠償範圍僅僅是車輛本身,而不包括車内的物品。當前保險公司對車裡的物品多數都不承保,隻有少數公司的财險産品可以承諾對車内的特殊物品進行賠償。
因此投保人盡量不要将值錢的物品放在自己的汽車裡面,應放在比較安全的地方或者随身攜帶,以免遭受不測,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财物損失。
4、車輛撞了自家人
第三者責任險隻負責賠償保險車輛因意外事故緻使第三方遭受人身傷亡或财産的直接損失。
在第三者責任險的條款中規定,“第三者”的定義中,不包括保險人、被保險人、本車發生事故時的駕駛員及家庭成員以及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
5、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範圍内的損失。
比較常見的有10多種情況,比如車燈或者倒車鏡單獨破損的不賠;把負全責的肇事人放跑的不賠;水深處強行打火導緻發動機損壞的不賠;車輛修理期間造成的損失不賠;拖着沒保交強險的車出事故的不賠;私自加裝的設備不賠;被車上物品撞壞不賠;沒經過定損直接修理的不賠;車輛零部件被盜的不賠等等。
此外,酒後駕車、無照駕駛,行駛證、駕照沒年檢的,保險公司也可以拒絕賠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