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辦

金融辦

政府辦事機構
金融辦即金融服務(工作)辦公室的簡稱。地方政府金融辦是規劃地方經濟發展的金融大管家、地方金融生态建設的組織者、金融産業布局的掌控人、地方金融監控的防火牆。
    中文名:金融辦 外文名: 别名: 全稱:金融服務(工作)辦公室 級别:正處級單位 防火牆:地方政府金融辦

簡介:

金融辦即金融服務(工作)辦公室的簡稱。地方政府金融辦是規劃地方經濟發展的金融大管家、地方金融生态建設的組織者、金融産業布局的掌控人、地方金融監控的防火牆!

金融辦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托等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省委、省政府有關地方金融工作的政策和各項決定、決議等,督導、檢查落實執行市委、市政府有關金融工作的重要工作部署。

引導鼓勵和支持各類金融機構的改革創新、拓展業務,加大對地方經濟和各項事業發展的支持。

二、研究分析宏觀金融形勢、國家金融政策和本市金融運行情況,制定本地金融及金融産業發展的中短期的規劃和工作計劃。提出改善金融發展和安全環境的意見和建議,加強對金融業、證券業、保險業的服務,促進地方經濟協調發展和穩定。

三、積極協助上級政府和監管機構對本地金融機構的管理或監管。協調、支持和配合上級派駐監管機構對各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托等金融機構及行業自律組織的監管。

負責全市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及法規體系,監管信用中介機構;監督管理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和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機構,指導本地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工作。

認真做好配合協調和信息交流工作,協助協調解決金融業、證券業、保險業發展中應由地方政府需解決的問題。

四、負責組織協調規範、整頓和維護本地金融秩序,防範化解地方金融風險,促進地方國有金融資産的監督管理,維護地方國有金融資産出資人的權益;組織協調地方金融資源的優化配置,監督檢查地方國有金融資産運營情況。

根據上級有關規定拟訂和協調規範、整頓本地金融秩序的有關事務,确保地方金融安全、穩健和規範運行。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經營業務活動。

加強社會信用和金融信用建設,研究建立地方金融安全區的政策和措施,促進本地金融安全。

五、負責本地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重大事項,研究制定本地資本市場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措施,協調處理有關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的重大問題,積極協助推動企業改制上市和扶持上市公司的工作,并對資本的資金運作進行監管。

跟蹤監測本地上市公司經營業績和運行情況,彙總分析相關的統計資料;指導協調上市公司配股、增發等再融資工作;指導、規範上市公司購并、資産重組、股權交易等行為;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本地上市公司發展、結構優化的政策性建議。

協助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對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的日常監管。

負責組織、指導本地企業境内、外上市工作;篩選、培育拟上市企業,指導企業準備上市工作,協調解決企業上市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六、研究拟定本地金融業發展總體規劃。組織推進金融市場發展和拓寬融資渠道;研究分析全市金融運行和行業發展動态,及時提出金融決策參考意見和建議。

負責收集本地金融、保險、證券系統的業務報表和業務統計工作;指導下級地方政府金融工作。

七、承辦上級政府和監管機構交辦的其它事項。級别

金融辦一般作為地方政府下轄的一個辦公室,一般為正處級單位。受上級金融局業務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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