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班教學

小班教學

教學方式
小班教學在發達國家基礎教育各階段已經普遍實行,許多國家在教育法中規定的每班學生人數通常在15~25人之間。[1]小班教學是社會和義務教育發展到一定程度的産物,是為了滿足社會成員對于教育公平性、公正性的進一步要求,以及獲得高質量教育的需要。可以預見,在今後幾十年内,小班教學的增加會成為我國義務教育的主要發展趨勢之一。
    中文名:小班教學 外文名: 别名: 性質:教學 屬性:小班 人數通常在:15~25人之間

簡介

适應時代要求,為了作到因材施教,中國南方部分地區将25個學生組成一個班,以發揮學生積極性主動性,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一種教育機構的變革。

小班教學還存在于在一些課外教育輔導機構。但小班的班額大小不一,有些小班人數在5—10人,有些機構的小班人數限定在10-15人左右,還有的小班人數更少,班額在3-6人,屬于精品小班。小班教學做的比較好的教育輔導機構中,有廣州市海珠區的大海教育、上海的新王牌教育、山東濟南的水土人視覺藝術教育(濟南水土人畫室)等。相對而言,大海教育的小班班額更小,輔導更具針對性。

從部分國家和地區的經驗來看,實行小班教學應當注意以下兩個問題。

應注意的問題

取消教師分科任教或延緩教師分科年限

在多數實行小班教學的國家和地區,通常采取教師包班的方式,而不是分科任教。在小學階段尤其普遍,甚至在一些班額仍然較大的國家和地區如日本和我國台灣,在小學也是教師包班。小學階段各門課程的文化科學知識都是基礎性的,具有合格學曆的小學教師完全能夠勝任。教師包班,為教師了解每個學生提供了分科任教所無法比拟的便利,也為教師有針對性地對學生因材施教創造了分科任教條件下難以獲得的充分條件。有些國家和地區之所以先後将班級授課制改為小班教學,正是立足于學生發展所做的選擇。

改革班級制度以保證給予學生均等的機會

在大多數國家,小學階段沒有嚴格的班級組織,不存在正副班長、班委、組長等相對固定的角色,各種活動所需要的工作由所有學生輪流承擔。這樣,可以使每個學生都有機會得到各種鍛煉,也使每個學生有機會獲得不同的體驗。

目前國内的小班教學改革,尚處于起步階段,基本上隻是縮小了班級規模。随着這一改革的深化,上述問題都應當逐步地加以解決,否則,改革的效果将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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