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劃分
如大軍區副職分四檔: 正軍職分四檔: 副軍職分四檔:
行政級别14級以上:252元 14級以上:228元 15級以上:204元
行政級别15級: 240元 15級: 216元 16級: 194元
行政級别16級: 228元 16級: 204元 17級: 184元
行政級别17級以下:216元 17級以下:194元 18級以下:176元
在同一職級中還要看行政級别。副兵團職的一般要比正軍職的幹部行政級别高,所以也不吃虧。
在1980.2.13的工資标準中職級分為18個職級:其中有大軍區正職、大軍區副職、正兵團職、副兵團職、正軍職等等,但大軍區副職與正兵團職工資标準相同。
看來大軍區副職原先高于正兵團職,副兵團職原先也是高于正軍職,後逐步到89年才拉平。88年以前就批準享受副兵團職待遇的離休幹部,現在調整為正軍職待遇看來不太現實。
與兵團級的關系
“兵團級”僅指部隊級别,“兵團職”則指職務等級。通常稱某任兵團司令員是“兵團級幹部”,這裡所說的“級”實際是職務等級。1952年,人民解放軍全軍評定了軍隊級别,“級”的含義有了變化,若以此精确而論。由此,幹部(軍官)的等級産生兩種概念:一是職務等級的概念,如兵團職(包括正兵團職,如兵團司令員、政治委員;副兵團職,如兵團副司令員、副政治委員),一是軍隊級别的概念,如兵團級(包括正兵團級、副兵團級、準兵團級);正、副兵團職者的軍隊級别可能是正兵團級,也可能是副兵團級、準兵團級……這就是由職務等級、軍隊級别組成的軍隊幹部等級的雙重結構。後來,又以這種複雜的雙重結構為基準評定軍銜,使得職務、軍隊級别、軍銜(職級銜)三者之間的關系愈加迷離。
優秀幹部代表
王憲志是遼甯省錦縣(今淩海市)人,1945年8月入伍,次年加入中國共産黨。解放戰争時期,他曆任學員、書記、文書、參謀等職,參加了北票、義西、義縣等戰鬥。新中國成立後,他曆任參謀、秘書、副科長、副處長、處長,總參謀部作戰部副部長、辦公廳主任等職,參加了抗美援朝,為部隊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作出了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