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簡介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第2版)》内容簡介:法學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并居于先導性的戰略地位。在我國社會轉型的新世紀、新階段,法學教育不僅要為建設高素質的法律職業共同體服務,而且要面向全社會培養大批治理國家、管理社會、發展經濟的高層次法律人才。近年來,法學教育取得了長足的進步,法科數量增長很快,教育質量穩步提高,培養層次日漸完善,目前已經形成了涵蓋本科生、第二學士學位生、法學碩士研究生、法律碩士研究生、法學博士研究生的完整的法學人才培養體系,接受法科教育已經成為莘莘學子的優先選擇之一。随着中國法治事業的迅速發展,我們有理由相信,中國法學教育的事業大有可為,中國法學教育的前途充滿光明。
教育的基本功能在于育人,在于塑造德才兼備的高素質人才。法學教育的宗旨并非培養隻會機械适用法律的“工匠”,而承載着培養追求正義、知法懂法、忠于法律、廉潔自律的法律人的任務。要完成法學教育的使命,首先必須認真抓好教材建設。我始終認為,教材是實現教育功能的重要工具和媒介,法學教材不僅僅是法學知識傳承的載體,而且是規範教學内容、提高教學質量的關鍵,對法學教育的發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教學建議
根據本科教學的實際,要在有限的課時内讓學生看得懂、記得住,有必要對教材内容在教學中作出适當安排。建議緒論、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和國際環境法這三個部分作為邊緣知識對待,為學習環境與資源保護法提供必要的知識準備;環境污染防治法和自然資源保護法作為分論對待,在宏觀上掌握其知識體系,為今後做深入專題研究奠定必要的基礎;總論中的其他各章節應作為本科教學的重點内容。
法律概括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是環境法和自然資源法的統稱。
“環境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并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執行的關于保護環境和自然資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自然資源法是調整人們在開發、利用、保護和管理自然資源過程中發生的各種社會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一般包括土地法、水法、礦産資源法、水産資源法、森林法、草原法、海洋法、風景名勝區法、野生動植物資源法等。自然資源法與環境法是兩個聯系密切,相互交叉,又有所不同的法律部門。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的性質:不否認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具有階級性,但階級性不是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唯一的本質屬性。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的特點:1、綜合性。2、技術性。3、社會性。4、共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