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招

統招

漢字詞語
統招一般指全日制普通高校統一招生選拔考試,依照《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内統一招錄,學習形式為普通全日制,也就是平常所說的正規大學。[1]
    中文名:統招 外文名: 拼音: 近義詞: 反義詞: 功能:高校招生 形式:普通高校統一招生選拔考試選 學位級别:博士、碩士、學士 起源時間:上個世紀七八十年代

發展曆程

起源

統招起源于上個世紀七八十年代,初中畢業報考中專或高中畢業報考大學時對畢業生生源的一種定義,它是相對于當時“委培”、“定向”及“自費”三種畢業生生源而言,統招就是“全國統一招生錄取”,并享受國家補助待遇的新入學大學生的稱謂。

根據國家教育委員會1987年起實施的政策,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計劃分為國家任務(國家任務生)、用人單位委托培養(委培生)、自費生三種計劃形式。

1994年7月3日,國務院關于《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的實施意見要求,積極推進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的招生收費改革和畢業生就業制度的改革,逐步實行學生繳費上學,大多數畢業生自主擇業的制度。1997年大多數學校按新制度運作,2000年基本實現新舊體制轉軌。改革招生計劃體制,在現階段實行國家任務計劃與調節性計劃(含委托培養和自費生)相結合的體制。

1997年12月25日,《國家教委、國家計委關于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并軌改革的意見》要求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并軌後,不再實行國家任務計劃和調節性計劃(含委托培養和自費生)的計劃形式,統一實行一種招生計劃,并統一錄取标準,學生繳費上學。

學曆類型為普通高等教育,學習形式為普通全日制(本專科教育階段)、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階段)即為普通高等教育的統招學曆。普通高等教育統招生中,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學生畢業時由國家或省級的教育人事部門發放報到證。

現狀

到21世紀,統招的意義便是通過普通高考、統招專升本、全國統一碩士招生考試,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學生,包括本科和專科、研究生。大學本科、專科區分統招學曆的主要方式為兩種,一種為通過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籍驗證報告(或者教育部學曆電子備案表),學習形式為普通全日制(本專科教育階段)、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階段),學曆類型為普通高等教育則為統招學曆;第二種方式為畢業證編号第六位數字為1,代表該學曆為普通高等教育的統招學曆。

與普招的區别

1、普招應該是指計劃外的招生,統招應該是指計劃内的招生;也就是說普招的學生是沒有經過招辦錄取的考生,而統招的學生是經過招辦正式錄取的考生。

2、統招類學生入學後,可以選擇轉或不轉移戶口。而普招類學生不可轉移戶口。

3、統招的分數線是由招辦劃定的,普招的分數線是由學校自己劃定的。

4、普招類錄取分數線是由學生報考院校确定;而統招是指教育部統一根據計劃數錄取,報考完之後才得出分數線。

5、普招學生交納的學費較高,而統招學生交納的學費相對要低一些。

6、統招入學不能調專業,而普招可以調專業。

7、兩者在在兩者的畢業證上,隻有“普”和“統”兩字不同。

8、學校期間沒有不同,畢業文憑在教育部同一個平台上查詢,統招根據教育部規定時間學生學習合格頒發國家統招畢業證書,但普招拿畢業證的時間根據學生學習層次的不同而定。

學曆

學曆内容

博士研究生(包括學術型博士和專業博士)

碩士研究生(包括學術型碩士和專業碩士,學習形式分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統招研究生必須有學位證與畢業證;同等學力申碩為單證在職研究生,僅有學位證或附加結業證、不屬于統招學曆)。

2016年,教育部官網《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有關工作答記者問》第4條指出: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全國聯考取消後,相關工作納入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考試招生。因原有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即允許在職人員報考,也存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學習方式,納入後隻須在錄取時明确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兩種學習方式,其他不做任何變化。

本科(包括通過普通高考錄取的全日制本科和通過統招專升本考試錄取的二年制本科)

專科。

統招學曆特征

本專科教育階段:全日制學習形式的統招生在學信網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上的學習形式備注為“普通全日制”,學曆類型為普通高等教育;

研究生教育階段: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博士考試考核招錄等形式所錄取,學習形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學曆類型為普通高等教育;

統招生畢業時由國家或省級的教育人事部門發放報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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