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苦主,舊指人命案中被害人的家屬,現在多指被帶綠帽子的角色。
引證解釋
指命案中受害人的家屬。
《元史·刑法志四》:“諸兩家之子,昏暮奔還,中路相迎,撞仆于地,因傷緻死者,不坐,仍徵鈔五十兩給苦主。”
明·施耐庵《水浒傳》第十二回:推司也觑他是個身首的好漢,又與東京街上除了一害,牛二家又沒苦主,把款狀都改得輕了。
《水浒傳》第三一回:“﹝知府﹞着人打撈起四個屍首,都檢驗了。兩個是本府公人,兩個自有苦主,各備棺木盛殓了屍首。”
《初刻拍案驚奇》卷十一:“且請寬心調養,人命既是誤傷,又無苦主。”
《官場現形記》第五七回:“地保又出去追問苦主,方纔曉得是豆腐店的兒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