産生的原因
偷竊産生的原因很多,物質因素、心理因素和品德認識因素等都可能造成偷竊的發生。
對社會的影響
偷竊是一種最古老的破壞社會生活秩序的不良行為,以偷竊為主要謀生手段的那些人,稱得上是古代流氓中資格最老的。《覺世名言》中說小偷是“攪世的魔頭,把一座清平世界,弄得鬼怕神愁”,足見小偷的危害之大。
偷竊直接損害公民的财産安全。偷竊和搶劫都同樣屬于不當得利。但是偷竊比較隐秘,作案者不希望被他人,特别是受害者察覺。
偷竊和搶劫都同樣屬于不當得利。但是偷竊比較隐秘,作案者不希望被他人,特别是受害者察覺。
種類
店鋪盜竊,順手牽羊,扒竊。n
“飽暖思淫欲,饑寒起盜心”,此類以偷盜食物為主,常見于描寫社會黑暗面的各類文學作品。以書籍為偷竊目标的“雅賊”n以墓地裡的陪葬品為偷竊目标的“盜墓者”。n
不以财物多寡為目标,隻是享受竊盜時帶來的快感的“盜竊癖”。n
電氣或能量的竊盜(竊電),侵入住宅竊盜。盜刷他人信用卡、破解自動販賣機取得物品。n
其他類型的财産偷竊(例如粵語俗稱的“穿櫃桶底”、國語的“侵占”)。
法律判刑
偷竊罪即是《刑法》上的盜竊罪,在一般情況下盜竊财産價值數額較大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那麼面臨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盜竊财産價值數額巨大在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那麼面臨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盜竊财産價值數額特别巨大在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那麼面臨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沒收财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