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業

小企業

交易數量規模較小的企業
小企業是指勞動力、勞動手段或勞動對象在企業中集中程度較低,或者生産和交易數量規模較小的企業[1]。為了更好地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尤其是小型企業的發展,世界各國都根據本國的經濟發展實際情況,對(中)小企業的範圍和特征作出了明确的規定,并相應地确定中小企業的概念。對小企業的界定因地域、行業和時間的不同而有所區别。
    中文名:小企業 外文名: 适用領域: 所屬學科: 創立方式:網絡創業、兼職創業、内部創業等 屬性:交易數量規模較小的企業 劃分标準:職工人數、銷售額、資産總額等

概念

我國界定小企業的标準是依據企業職工人數、銷售額、資産總額等指标,并結合行業特點制定的。

在斯蒂芬羅賓斯的《管理學》一書中,小企業被定義為“任何獨立所有和經營的、追求利潤的、雇員人數在500人以下的企業”。

創立方式

随着時代發展的日新月異,創業方式正在不斷發生變化,特别是IT業的崛起,令創業模式層出不窮,出現了網絡創業、兼職創業、團隊創業、概念創業、内部創業等多種創業模式。

法律界定标準

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标準規定的通知

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标準規定的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統計局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

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标準規定的通知

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标準規定的通知

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及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幹意見》(國發〔2009〕36号),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發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業劃型标準規定》。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業劃型标準規定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幹意見》(國發〔2009〕36号),制定本規定。

二、中小企業劃分為中型、小型、微型三種類型,具體标準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産總額等指标,結合行業特點制定。

三、本規定适用的行業包括:農、林、牧、漁業,工業(包括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産和供應業),建築業,批發業,零售業,交通運輸業(不含鐵路運輸業),倉儲業,郵政業,住宿業,餐飲業,信息傳輸業(包括電信、互聯網和相關服務),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房地産開發經營,物業管理,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其他未列明行業(包括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

四、各行業劃型标準為:

(一)農、林、牧、漁業。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二)工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三)建築業。營業收入80000萬元以下或資産總額8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60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産總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産總額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或資産總額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四)批發業。從業人員2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5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5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五)零售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5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六)交通運輸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七)倉儲業。從業人員2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八)郵政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九)住宿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餐飲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一)信息傳輸業。從業人員2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二)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三)房地産開發經營。營業收入200000萬元以下或資産總額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産總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産總額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或資産總額20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四)物業管理。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5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5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五)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資産總額1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資産總額8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資産總額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資産總額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五、企業類型的劃分以統計部門的統計數據為依據。

六、本規定适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内依法設立的各類所有制和各種組織形式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和本規定以外的行業,參照本規定進行劃型。

七、本規定的中型企業标準上限即為大型企業标準的下限,國家統計部門據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業的統計分類。國務院有關部門據此進行相關數據分析,不得制定與本規定不一緻的企業劃型标準。

八、本規定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修訂情況和企業發展變化情況适時修訂。

九、本規定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解釋。

十、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國家經貿委、原國家計委、财政部和國家統計局2003年頒布的《中小企業标準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企業難題

融資難

“融資難”主要表現為:得不到貸款、融資貴、融資險、融資亂。據辜勝阻介紹,90%的中小企業不能從正規銀行體系獲得貸款;大量中小企業使用民間借貸,利率成本非常高;各路資金紛紛參與高利息貸款業務導緻融資領域亂象。

用工荒

“用工荒”過去出現在沿海,而根據辜勝阻的調查,目前内地的重慶、成都、武漢甚至安徽都出現“用工荒”,不僅出現“技工荒”,還出現“普工荒”。

高成本

“企業面臨的最大挑戰是高成本。”辜勝阻認為,民間借貸利率非常高、人民币升值導緻出口企業“雪上加霜”,薪金、租金、土地出讓金、原材料進價、自然環境的代價等因素疊加正推動中小企業進入高成本時代。

和大企業相比的基本特點是

(1)企業數量衆多,分布面廣;

(2)體制靈活,組織精幹;

(3)管理水平相對較低;

(4)産出規模小, 競争力較弱;

(5)“家族”色彩濃。

在國民經濟中的作用和地位

(1)小型企業是促進市場競争和市場經濟的基本力量;

(2)小型企業是經濟增長的重要推動力;

(3)小型企業是增加就業的主要渠道、穩定社會的重要力量;

(4)小型企業是推動技術創新的重要源泉;

(5)小型企業是培育企業家的搖籃。

基本内容

小企業問題已經成為世界性的課題,如何從理論上解釋其生存和發展的規律也成為各國經濟學家們關注的問題。經濟進化理論、不完全市場理論、規模經濟理論、産業(行 業、部門)分工理論分别從不同的角度為小企業的運行規律進行了歸納和解釋, 另外,生産力本位論、創新理論、交易費用理論、内發式發展理論和市場縫隙理論等也對小企業的發展提供了理論的支持和指導。

機遇與挑戰

在短期内我國(中)小企業将會面臨來自外企競争、企業自身内部缺陷和市場環境不完善三方面的嚴峻挑戰。

加入世貿組織後,我國的(中)小企業無法再像從前那樣在國内市場中尋求政府的特殊保護,而必然面臨五個方面的壓力,即:關稅大幅降低,除少數幼稚産業外,政府不可能采取非關稅措施中小企業進行保護;五年内配額、許可證、特定招标等非關稅保護措施将被徹底取消;三年内流通領域國内經營權和進出口經營權将開放,外資設立分銷企業的地區、數量和股比限制将不存在,尤其是允許外企在華設立分銷體系;單純高科技中小企業将面臨國外同類資本和技術密集型企業的強烈沖擊;由于高效率低成本新技術可以代替一定的手工勞動,部分單純性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将喪失勞動力成本優勢,—批質量不上檔次、管理粗放、經營混亂的中小企業将遭淘汰出局。

除外企競争壓力加劇之外,當前我國本土(中)小企業還面臨自身内部缺陷的挑戰。産權制度不盡合理,産品結構嚴重雷同,低水平重複建設,技術含量低,産品檔次低,缺少科學的經營戰略等結構性問題,嚴重制約了(中)小企業競争力的提升。而制度性風險、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所導緻中小企業資金短缺、生産經營投入不足,進而緻使技術創新投入不足、技術研發能力薄弱,這嚴重影響了(中)小企業的發展後勁。

在市場環境方面,我國(中)小企業同樣面臨諸多困難。政府管理體制不健全,缺乏針對性的中小企業發展的産業指導和發展規劃,相關扶持(中)小企業的法規也一直沒有出台,這緻使(中)小企業喪失了許多發展良機。對(中)小企業的國家政策扶植體系也尚未形成,按照企業規模和所有制制定扶持政策的格局尚未徹底改變,稅收、土地、資産負債的調整等政策适用的不平等依然存在。此外,正常融資渠道不暢,融資難是(中)小企業的首要難題。銀行信貸缺乏擔保,而直接融資的創業闆市場千呼萬喚不出來。因此大量的(中)小企業隻能——直從事高利率、高風險的非規範的民間融資。盡管我國已經頒布了《中小企業促進法》,但我國目前的政策與法律對(中)小企業的市場平等關系、平等待遇還缺乏具體規定和充分保護,很難使得(中)小企業的利益不被侵犯。

随着我國改革開放的深入及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也為中小企業的發展帶來了難得的曆史機遇,中小企業在以下方面的環境将會得到改善:

(1)國民待遇與産品準入;

(2)資本市場與金融服務;

(3)市場開放與出口環境;

(4)關稅降低與生産成本。

影響的因素

當前,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小企業的創業與發展無論在政治環境、經濟環境,還是科技環境、社會環境等方面,都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大好時間。

(1)政治環境。主要包括國家的政權性質和社會制度,以及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近年來,我國政府日益重視對小企業的扶持,制定了許多有利于下企業創立和發展的政策。在法律方面也制定了管理和維護小企業的法規,特别是2003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為小企業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規範和推動作用。

(2)經濟環境。主要包括國家和地方的經濟發展水平和速度,國民經濟結構,社會經濟發展戰略和計劃,人們的生活消費結構和消費水平,市場供求狀況以及社會基礎設施建設等。這諸多因素都給小企業的創業帶來了機會。

(3)科技環境。科技水平的提高,帶動了人類生産和生活方式的改變,為小企業的發展創造了新的發展機遇。特别是信息技術和電子商務的發展,改變了小企業在獲得信息、市場營銷及進入國際市場等方面的不利局面。

(4)社會環境。主要表現為在現實社會中,各種階層的形成及變動、人口結構及人員流動、人們的生活有工作方式、各種文化娛樂消費狀況等。這一切都将引起産業結構的變化,為小企業的創立帶來機遇。

經營利潤

關鍵稅種

我國推行增值稅轉型改革,短期可為企業減負、增加企業投資積極性,長期可以刺激投資、擴大内需,配合市場經濟結構轉型,對振興經濟和民衆信心具有重要作用,該政策對企業會計報表和财務指标産生影響,在同樣生産經營條件下,企業可減少稅收上繳額度和償債負擔,提高整個行業競争力和利潤水平。營業稅單項稅收優惠政策繁多 ,應稅項目幾乎涵蓋整個第三産業,每個稅目存在具體應稅細目和稅率差别,企業财務人員需要針對 自身業務 ,詳細分析稅目注釋分類,有效劃分核算不同稅目間、不同稅率間、内外勞務間、減免稅與征稅間的經營活動,對降低稅負、減少不必要稅費支出,提高利潤有着重要意義。所得稅作為現行稅制第二大稅種,在國家稅收中的地位日益重要,是國家調控經濟運行、調節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兩稅并軌”的新企業所得稅法及稅收優惠政策在“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管”的稅制改革思路下,稅收法制進程不斷推進,弄清新舊稅法差異和如何銜接,對推動企業利潤增長,探索納稅籌劃新方法起到重要作用。

合力籌劃

企業經營 目的是實現利潤最大化,而利潤既是企業經營發展的基本保證 ,也是經營績效的重要指标,這就決定企業必然會想方設法減少成本,以獲得較高利潤。企業稅務會計在多種納稅方案中通過事先籌劃,合理安排公司籌資、投資、經營、利潤分配等财務活動,針對采購、生産經營以及内部核算等進行合理決策,利用國家法規積極稅務籌劃,既保證企業完成利稅義務增加自身“造血”能力 ,降低稅收負擔 ,也提高了稅後利潤,實現自身的持續健康發展。航天信息ERP 産品與國家涉稅系統進行信息傳遞與要素延續,對企業經營過程涉及的諸多稅種(增值稅、所得稅、營業稅、消費稅、關稅、出口退稅等)進行業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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