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豔萍

蔣豔萍

湖南省建築工程集團總公司原副總經理
蔣豔萍,曾任湖南省第六工程公司勞動服務公司經理,湖南省第六工程公司副經理、黨委書記,湖南省建築工程集團總公司副總經理等職務。2001年7月24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貪污罪、巨額财産來源不明罪、介紹賄賂罪,數罪并罰,一審判處蔣豔萍死刑。2002年3月29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蔣豔萍案作出二審裁定,依法駁回蔣豔萍上訴,維持原判。[1]經查證核實,1994年5月至1999年7月,蔣豔萍就受賄、貪污30多次,金額高達300餘萬元。為了撈錢,她不顧自己的身份,不管送錢的是自己的下屬,還是自己的親戚,都來者不拒。
    中文名:蔣豔萍 外文名: 别名: 籍貫:湖南 性别:女 國籍:中國 職業:副廳級幹部 備注:因違犯國家法律已被判刑

經曆

1976年,17歲的蔣豔萍來到湖南省茶陵縣農村插隊落戶。

1977年,蔣豔萍被招工到湘潭某廠當了工人。

1982年,蔣豔萍調往長沙,在湖南省建工集團六公司下屬碧波商場當了一名工作輕松的倉庫保管員。 随後便被破格任命為碧波商場經理。

1993年,被提升為勞動服務公司經理。一年以後,她又被提升為省建六公司主抓經營的副總經理。

1996年再次被提升為省建六公司黨委書記兼副總經理,才30多歲便坐到了副廳級幹部的位置。

1997年,她又被任命為湖南省建築工程集團總公司主抓經營的副總經理。

1999年7月,蔣豔萍的正廳級幹部任命書也已鉛印待發,并拟作為國慶五十周年大慶赴京觀禮代表上報有關部門。

犯罪事實

經查證核實,1994年5月至1999年7月,蔣豔萍就受賄、貪污30多次,金額高達300餘萬元。為了撈錢,她不顧自己的身份,不管送錢的是自己的下屬,還是自己的親戚,都來者不拒。别人主動送上門來的,她受之欣然;别人猶豫不決的,她主動出擊;别人送得不夠或不及時的,她還要冷嘲熱諷。勞服公司一項目經理1996、1997年幾次送錢給蔣,從1998年以後便不再“進貢”,蔣對此大為不滿,幾次碰到這個項目經理,當面挖苦他是“野豬子眼皮淺,隻看到自己的鼻子,做不成大事”。這個項目經理聞之惶惶,1999年春節前便又給蔣送去了3萬元。案發時她擁有的财産超過1000萬元。

“蔣家幫”

蔣豔萍用金錢和美色構建起來的關系網,不僅讓她從一個倉庫保管員變成了副廳級幹部,而且讓她的家人也“雞犬升天”。蔣豔萍倒台後,其家人也被牽連其中——弟弟蔣紹文:涉嫌窩藏、轉移贓物案現年36歲的蔣紹文是蔣豔萍的弟弟,原系長沙市芙蓉區工商局行政科副科長。1994年至1999年,蔣豔萍利用職務之便多次貪污受賄,數額巨大。1999年三月、四月間,蔣豔萍将裝有贓款和非法所得的存單、有價證券等共計800餘萬元的密碼箱交由蔣紹文帶回家中保管,蔣紹文明知是贓款,卻積極幫助收藏和辦理存、取款。1999年7月5日,蔣豔萍被省紀委“兩規”後,蔣紹文又将裝有巨額财産的密碼箱送到其妻舅家藏匿。妹妹蔣蘭萍及其情夫吳有恒:涉嫌行賄案1995年至1999年,吳有恒和蔣蘭萍為了成立私有性質的長沙市恒基建築裝飾有限公司和承包工程業務,3次共同向蔣豔萍和原湖南省計劃委員會副主任陳作貴(另案處理)行賄共計人民币216萬餘元。另外,吳有恒還單獨向原長沙市第二長途電信樞紐主體工程建設指揮部負責人唐某(另案處理)行賄人民币55萬元,向蔣豔萍行賄港币3萬元。其間,蔣豔萍、陳作貴、唐某利用職務便利,為吳有恒、蔣蘭萍謀取了不正當利益。蔣豔萍母親:涉嫌行賄案蔣豔萍在漢壽關押期間,蔣豔萍的母親先後3次向漢壽縣看守所副所長萬江行賄1萬元,已被另案處理。

正義戰士

扳倒“三湘頭号女巨貪”蔣豔萍,今年84歲的陳榮傑老人功不可沒。

退休後的20多年裡,總共将數十名貪官拉下馬,其中與蔣豔萍做了10年不屈不撓的鬥争。

早在1988年底,時任湖南省人大代表的陳榮傑就接到省建築第六公司勞動服務公司碧波商場部分職工的舉報,稱該商場經理蔣豔萍貪污公款5萬多元。陳榮傑經過調查了解,于1989年2月向《湖南日報》寫信反映蔣豔萍的貪污問題,湖南日報社以讀者來信的形式向領導反映。此後不久,在陳榮傑的支持下,部分職工又聯名向當地檢察機關舉報。

但舉報對蔣豔萍不但毫發無損,反而讓她知道了,氣焰更加嚣張。蔣豔萍在商場職工大會上公開說:“現在又有人告我的黑狀,但那是自不量力,不論你告到哪裡,都有我的人,到最後隻能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蔣豔萍随後以“改革”為名,将舉報過她的人全部趕出商場。

1990年12月,被逼得走投無路的碧波商場職工羅潤芝等人隻得再次向陳榮傑求助。1991年,陳榮傑先是寫信,後又親赴北京向最高人民檢察院舉報蔣豔萍的問題。但舉報材料轉到湖南之後,總是看不到處理的迹象。

面對蔣豔萍用色相和金錢編織的關系網,陳榮傑顯得勢單力薄。就在正義與邪惡較量的十年間,蔣豔萍憑财色開路步步高升,從一個小商場的經理到省建六公司勞動服務公司經理,再到省建六公司黨委書記,最後官至副廳級。但陳老毫不氣餒,堅信邪不壓正!

1998年8月2日,陳榮傑收到了一封署名為“株洲職工胡萍”的舉報信。這位叫“胡萍”的人知道陳榮傑一直在舉報貪官蔣豔萍,特向陳榮傑反映蔣豔萍有重大經濟犯罪嫌疑,信中還列舉了由省建六公司承接的長沙第二長途電信樞紐主體工程在轉包過程中蔣豔萍受賄的事實。

陳榮傑接信後感到案情重大,再一次将厚厚的舉報材料用挂号信寄往最高人民檢察院等部門,引起了中央高層領導的重視,并作出了重要批示。1999年7月,湖南省紀委決定對蔣豔萍實施“兩規”措施,随後,此案交由湖南省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檢察機關查獲其擁有現金、存折、債券等私人财産1000餘萬元。 

警方查證

據檢察機關查證,至案發時,被蔣豔萍的性賄賂擊倒的各級幹部就達40多人。有了這張關系網,蔣豔萍誇口:“在湖南,隻要我願意,就沒有接不到的工程。”蔣豔萍和倒在她石榴裙下的權貴之間展開了一筆筆交易。她以美色、肉體換取了10億多元的工程項目和各種榮譽。1994年,蔣豔萍被提拔為省建六公司主抓經營的副總經理,1996年下半年又被提升為六公司黨委書記。1997年4月,蔣豔萍帶職到中央黨校學習,同年9月,被省委任命為湖南省建築工程集團總公司主管經營的副總經理(副廳級),此時她才37歲。從倉庫保管員到副廳級幹部,僅有初中文化的蔣豔萍隻花了短短13年,演出了一段現代“官場神話”。

金錢與美色就像星星和月亮,相伴相随。性賄賂不僅助蔣豔萍官場發迹,還助她瘋狂聚斂了巨額财産。為收受賄賂,蔣豔萍肆無忌憚,簡直到了不擇手段的地步。幾年時間,她瘋狂聚斂1000多萬元的橫财。

蔣豔萍被逮捕後,檢察機關為排除其關系網的幹擾,于1999年8月将她從長沙市看守所轉移到漢壽縣看守所。獄中的她自知罪孽深重,為求苟活,又開始施展“美人計”,射出了最後一顆肉彈。這次中彈的是看守所副所長萬江,他也因此成為蔣豔萍性賄賂案中最後的殉葬者。

審判結果

從一名默默無聞的普通女工,一躍成為頭上罩滿“全省三八紅旗手”、“勞動模範”等榮譽光環的“女能人”,本應更加自重、自愛、自立、自強,然而,她卻道德淪喪、自甘堕落,最後為自己換來了毀滅。

2001年7月24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貪污罪、巨額财産來源不明罪、介紹賄賂罪,數罪并罰,一審判處曾任省建工集團副總經理的蔣豔萍死刑。

2002年3月29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蔣豔萍案作出二審裁定,依法駁回蔣豔萍上訴,維持原判。

紅網消息,該案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我省查處的犯罪金額最大的案件,案犯蔣豔萍也是我省被判處極刑職務最高的女幹部。

2003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改判為死緩。

案件解析

縱觀蔣豔萍的犯罪過程,呈現出以下特點:

投懷送抱,以色謀權。蔣豔萍認為,一個所謂高明的女人,就是要善于憑借自己的姿色,達到自己的目的。正是在這一肮髒思想的指引下,蔣豔萍走向了堕落,完全忘記了自己是一名共産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

1995年下半年,為了拉攏當時的省計委副主任陳某某,蔣豔萍不惜以色相勾引。陳上鈎後,對蔣言聽計從。當蔣得知省計委駐北京聯絡處準備擴建裝修時,她用金錢相許,誘使陳利用職權,違反規定,将一處裝修工程交給她妹妹的姘夫吳有恒承包,使吳有恒從中得利,進而使她自己也從中得到好處。

一招成功,蔣豔萍便屢屢利用自己的色相去對付在她看來有利用價值又意志薄弱的人。于是她變得越來越神通廣大,别人請不動的人她一個電話可以叫來,别人辦不到的事,她一出面,便馬上可以“擺平”。

就連關押在看守所期間,她仍不忘施展這個伎倆。1999年9月,蔣在漢壽縣看守所内,為了與外界串通,又利用色相,一步步把該所副所長萬江拉下水,緻使萬多次為其傳遞信函紙條,幫助其與外界的關系人搞攻守同盟,進行一系列開脫罪責的反偵查活動。

貪婪無度,不擇手段。蔣豔萍是個愛财如命的女人。連她的家人都說:“錢就是她的命。”不管是上百萬的存單,還是數十萬的現金,乃至幾千元的物品,她都不嫌棄,一概笑納。她利用錢色開路,為别人做“好事”,搞不正當競争,其目的都是為了使自己得到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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