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表面粗糙度是指加工表面具有的較小間距和微小峰谷的不平度。其兩波峰或兩波谷之間的距離(波距)很小(在1mm以下),它屬于微觀幾何形狀誤差。
具體指微小峰谷Z高低程度和間距S狀況。一般按S分:nnS<1mm為表面粗糙度;nn1≤S≤10mm為波紋度;nnS>10mm為f形狀。
國家标準
舊版國家标準GB/T3505-1983中,規定:表面粗糙度的評定參數應從輪廓算術平均偏差(Ra)、微觀不平度十點高度(Rz)和輪廓最大高度(Ry)三個中選取。
微觀不平度十點高度Rz:
在取樣長度l内五個最大的輪廓峰高的平均值與五個最大的輪廓谷深的平均值之和,用公式表示為
Rz=(∑_(i=1)^5?〖y_pi+∑_(i=1)^5?y_vi〗)/5
式中ypi-----第i個最大的輪廓峰高;
yvi------第i個最大的輪廓谷深。
取樣長度l是用于判别和測量表面粗糙度時所規定的一段基準長度,它在輪廓總的走向上量取。規定和選擇這段長度是為了限制和消弱表面波度對表面粗糙度測量結果的影響。常用的取樣長度為:
Rz≥0.025-0.10μm時,l=0.08mm;
Rz>0.10-0.50μm時,l=0.25mm;
Rz>0.50-10.0μm時,l=0.8mm;
Rz>10.0-50.0μm時,l=2.5mm;
Rz>50-320μm時,l=8mm。
新版國家标準GB/T3505-2000(2009最新)中已經對Rz的定義進行更改,舊标準中的标寫方式Ry不再使用,Rz代表微觀不平度十點高度的定義被取消。新版中Rz取代了Ry,定義為輪廓的最大高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