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依據
最外層電子數是決定元素化學性質的重要依據。n
如果是主族元素,則族數=最外層電子數(He除外)。
最外層電子數少于3個,如堿金屬、堿土金屬元素,容易失去最外層電子,達到最外層8個電子的穩定結構,使得它有很強金屬性與還原性。
最外層電子數多于5個,如鹵族、氧族元素,容易得到電子達到最外層8個電子的穩定結構,使得它有很強非金屬性與氧化性。
當原子電子層最外層電子為3或5時,如氮族、硼族,既不易失去最外層電子,又不易得到電子,所以與别的原子化合困難。
當原子電子層最外層電子為4時,如碳族,既易失去最外層電子,又易得到電子,所以與别的原子以共價鍵化合。
當原子電子層最外層電子為8時,如稀有氣體,已經達到穩定結構,所以幾乎不與别的元素化合。
常規狀态
當原子電子層最外層電子為4時,如碳族,既易失去最外層電子,又易得到電子,所以與别的原子以共價鍵化合。
當原子電子層最外層電子為8時,如稀有氣體,已經達到穩定結構,所以幾乎不與别的元素化合。
外層電子數規律
1、第一層不超過2個,第二層不超過8個。
2、最外層不超過8個。每層最多容納電子數為2n2個(n代表電子層數),即第一層不超過2個,第二層不超過8個,第三層不超過18個。
3、最外層電子數不超過8個(隻有1個電子層時,最多可容納2個電子)。
4、最低能量原理:電子盡可能地先占有能量低的軌道,然後進入能量高的軌道,使整個原子的能量處于最低狀态。
5、泡利原理:每個原子軌道裡最多隻能容納2個電子,且自旋狀态相反。
6、洪特規則:當電子排布在同一能級的不同軌道時,基态原子中的電子總是優先單獨占據一個軌道,且自旋狀态相同。
價電子數和最外層電子數的關系
主族元素的價電子就是主族元素原子的最外層電子。過渡元素的價電子不僅是最外層電子,次外層電子及某些元素的倒數第三層電子也可成為價電子。價電子是原子在參與化學反應時能夠用于成鍵的電子,是原子核外跟元素化合價有關的電子。在主族元素中,價電子數就是最外層電子數。副族元素原子的價電子,除最外層電子外,還可包括次外層電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