缇萦

缇萦

西漢名醫淳于意的女兒
缇萦是西漢王朝(公元前206至公元8年)時代的人。漢文帝時,太倉令淳于意有罪當刑,系長安獄。其少女缇萦随父至長安,上書請入身為官婢,以贖父罪。帝憐之,為除肉刑,意乃得免。見《史記.孝文本紀》﹑漢劉向《列女傳.齊太倉女》。後代用為稱頌孝女的典故。[1]
    本名:淳于缇萦 别名: 字: 号: 所處時代:西漢 民族族群:漢族 出生地:臨淄 主要作品: 主要成就:促使廢除肉刑、拯救父親免于刑罰

介紹

缇萦是西漢王朝(公元前206至公元8年)時代的人。她住在山東。她的毅力和勇氣,不但使父親含冤得直,免受肉刑,而且也使漢文帝深受感動。因而廢除這種殘酷的肉刑。缇萦是淳于意五個女兒當中最小的一個。淳于意從前當過官,後來棄官行醫,救死扶傷,深受民間尊敬。人們從四面八方,長途跋涉,找他求醫。淳于意精于醫術,替人醫病,差不多治一個好一個。

救父典故

古文:漢,淳于缇萦,齊人,太倉令意之少女也。意有五女,無子。會坐法當刑,诏逮系長安,臨行,罵諸女曰:“生女不生男,緩急非有益。”缇萦聞而悲泣,随父至長安,上書“願入身為官婢,以贖父罪,俾得自新”。文帝憫其孝,诏除肉刑,意遂獲免。秦定叟謂人家父母,生女不喜,隻為“緩急非有益”五字。但生男未必有益,顧用情何如耳。

譯文:漢朝時候,有個叫淳于缇萦的女孩,她的父親是太倉縣令淳于意。淳于意生了五個女兒,沒有兒子,缇萦是淳于意最小的女兒。一次,淳于意犯了法,要押送到長安去服刑。

臨行前,淳于意忍不住罵自己的女兒們說:“可惜我隻生了你們五個女兒而沒有一個兒子!一旦到了出事需解急難的時候,就沒有一個人能夠幫我啊!”

缇萦聽了父親這話,非常難過,就一路跟着父親到了長安。她在父親就要受刑前的危急中,勇敢地給皇帝寫了封文書,文書上說自己一個弱女子情願将身代父過,給官家做奴婢來贖父罪,使父親可以回家去改過自新。

皇帝看了後,一面佩服缇萦的勇氣,一面感動于她的孝心,便下旨免了淳于意那割鼻割肉的厲刑了。

一般人家的父母,生了女兒會認為沒多大用處,隻因為“緩急非有益”五個字的緣故。但生了兒子也未必“有益”,端看生的兒子是否有用而已啊!

相關背景

“肉刑”,是古代殘廢肢體、殘害肌膚、破壞身體機能的墨、劓、刖、宮等帶有原始、野蠻色彩的刑罰。夏、商、周朝如此,秦朝更是風行,《鹽鐵論》中就有“劓鼻盈車、履賤踴貴”的記述。這種讓人切齒痛恨的酷刑,一直延續到漢初。

然而,到了公元前167年5月,西漢文帝劉恒卻突然發布了廢除肉刑的诏書:“今人有過……朕甚憐之。夫刑至斷肢體,刻肌膚,終身不息,何其楚痛而不德也,豈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史記·文帝本紀》)

讓人驚訝的是,促成漢文帝廢除肉刑這一曆史重大決策的,竟然是一位年齡隻有十幾歲的民間小姑娘。她的名字叫缇萦。

《漢書·刑法志》裡記載這樣一個案例。漢文帝時有一個叫淳于意的人,曾任齊太倉令,為官清廉,後辭職研究醫術,到處遊曆給人治病。有一次在為一個貴婦人治療時,因貴婦病入膏肓,病重去世,他遭到了誣陷。昏庸的官吏判他有罪,須受肉刑。由于淳于意曾當過官,所以應當被押送長安受刑。與家人臨别之時,淳于意眼望哭成一團的五個女兒,不禁悲從中來,喟然長歎:“哎!可惜我沒有男孩,遇到緊急事情,一個有用的也沒有!”聽到父親講這些話,女兒們更是痛哭不止。

這時,淳于意最小的女兒缇萦走上前來:“父親,孩兒雖是女流之輩,如今也要做出一番事業來。我要和父親一起去長安,上書皇上,替您洗辯冤屈。”淳于意沒有想到小女兒竟如此勇敢,心中感到很有些寬慰,但從齊地到長安路途艱險,所以堅決不同意。缇萦以死相求,差解怕鬧出人命來,隻好帶她前往。

經過一路艱難跋涉,父女倆終于到了長安。缇萦懷着對父親的無比摯愛,和對千萬受刑者的深切同情,請人代拟奏章,并沖破種種阻礙,大膽上書漢文帝陳述冤情:“我的父親曾是齊地的一個小官吏,有清廉的好名聲,現在不慎犯了事,按律當受肉刑。我不但為父親難過,也為所有受肉刑的人傷心。一個人被砍去了腳,就成了殘廢;被割去了鼻子,就不能再安上,即使他們想改過自新也不可能了。我情願做官府的奴婢,替父親贖罪,好讓他有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這封上書言辭哀婉,又加上是一個小女孩寫的,因此輾轉到達漢文帝手中。漢文帝覺得其情可哀,當時官府中的奴婢生活是相當凄慘的,她們日夜勞作沒有絲毫人身自由,和囚徒沒什麼兩樣。缇萦為父親免遭酷刑的這種千裡迢迢冒死上書的膽識孝心,和這種甘為奴婢的自我犧牲精神,深深地感動了寬仁賢德、愛民恤民的漢文帝。同時,漢文帝也充分認識到,繼續沿用秦代的肉刑,不利于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更不利于政權的穩固。于是,他下令免除了淳于意的刑罰,也沒有讓缇萦去當奴婢,并在第二天就下令廢除漢代初年還保留的黥(刺面塗墨)、劓(割鼻)、刖(砍斷腳趾)三種肉刑,責成丞相張蒼、禦史大夫馮敬等負責修改刑律。

同年,新的刑律修成并頒行天下。新刑律規定:黥刑,改為遞去頭發,以鐵束頸服刑四年;劓刑,改為打三百闆子;斬左趾,改為打五百闆子;對于那些犯斬右趾以及殺人自首、官吏貪贓枉法、監守自盜等罪,于判刑之後又犯笞刑罪者,一律棄市處死;而對于判處其它各等徒刑,在一定年限内無逃亡等行為的,則可相應遞減刑罪,直至釋放免刑為庶人。史書稱,從此以後社會“風氣笃厚,禁網疏闊,刑罰大省”,以至一年之中僅“斷獄四百,有刑錯之風焉。”(《資治通鑒·漢紀》)

漢文帝廢除肉刑,既順應了民心,又為農業生産保全了更多的勞動力,有利于自身的統治,合乎曆史發展的潮流。而少女缇萦為救父不畏艱難和強權,勇敢地上書皇帝,又為漢文帝廢除肉刑提供了契機,最終促成了肉刑的廢止。缇萦上書救父的事迹在曆史上被廣為傳頌,東漢著名史學家班固曾由衷地贊歎道:“百男何憤憤,不如一缇萦!”還有人寫詩贊揚缇萦:“随父赴京曆苦辛,上書意切動機定;诏書特赦成其孝,又廢肉刑惠後人。”

盡管以打闆子等刑罰代替了肉刑,卻因為打的數量太多,在實際操作中,經常把人打死,所以,時人也譏諷這種看似減輕了的刑罰為“外有輕刑之名,内實殺人”。而漢文帝本人在後來受到趙人新垣平的蒙蔽,經過他人舉報并查明真相之後,一起之下,還是動用族誅,将新垣平全家殺個精光。但是總的說來,由漢文帝開始的刑罰改革,使得殘酷的肉刑方法在觀念上也已漸漸不為人們所接受。此後,傳統刑罰體系中的徒刑、笞杖刑成為秦漢以降新五刑體系的主體,并不斷走向完善與系統化。

漢文帝是中國曆史上第一個廢除肉刑的皇帝。廢除肉刑,作為中國刑罰史上著名的改革措施而引人注目,是刑罰制度發展過程中的一項重大曆史進步,是刑罰制度從極端野蠻殘酷向相對寬緩人道逐漸過渡的一個劃時代的重要裡程碑。缇萦上書救父成為中國孝道的典範,同時對于推動古代法律制度的改革作出了巨大貢獻。

廢除死刑是未來中國的法治目标之一,剝奪生命的刑罰與肉刑一樣殘忍和殘暴。當然,被害人的家屬和罪犯的家屬可能會存在利益訴求上的争議。————法老之以史為鑒

影響

缇萦是西漢女中少年,父親行醫被問罪,面見皇上以身替罪贖父還其孝心感動皇帝,缇萦美名傳後世。

“缇萦救父”是一個著名的故事。司馬遷評價這件事,引用老子的話說“美好者不祥之器”—凡是美好的東西,都是不吉祥的事物。因為美好的東西恰恰是統治者最害怕的東西。

雖然缇萦的上書肯定是非常偶然地被漢文帝看到,才導緻肉刑被廢除,但是作為一個弱女子,缇萦的行為仍然難能可貴,這也就是缇萦被曆代統治者和老百姓交口稱贊的原因。統治者稱贊缇萦,是因為可以借助這個個案表明統治者的開明和善于傾聽民意;老百姓稱贊缇萦,是因為在嚴苛的專制統治之下,畢竟缇萦給他們提供了一個可供幻想的狹窄縫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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