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

醫保

社會保險制度種類
醫保指社會醫療保險。社會醫療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法規,為向保障範圍内的勞動者提供患病時基本醫療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構成。
    中文名:醫保 外文名: 别名:社會醫療保險 基金組成:統籌基金、個人賬戶 特點:低水平、廣覆蓋

簡要介紹

醫療保險是為補償疾病所帶來的醫療費用的一種保險。職工因疾病、負傷、生育時,由社會或企業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或物質幫助的社會保險。

社會統籌醫療保險組成:繳費基數為M:員工工資性收入+津貼。單位每年交納8%M;員工個人每年交納2%M;單位繳費8%M:6.6%M至7%M進入統籌賬戶(1%M至1.4%M進入個人賬戶)---住院費用;個人繳費工資的2%M:2%M進入個人賬戶(加上單位繳費1%M至1.4%M)---門診費用。

特點

具有“低水平,廣覆蓋”的特點,繳費以低水平的絕大多數單位和個人能承受的費用為準,廣泛覆蓋城鎮所有單位和職工,不同性質單位的職工都能享有基本醫療保險的權利。

參保人員完成繳費年限後可以終身享受。其次基本醫療保險具有“雙方負擔,統賬結合”的特點;以“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為原則。

優勢

按統一标準享受待遇。同樣的準入條件,收費标準相同,享受的待遇也相同,不存在高低差别。員工門診費用可從個人賬戶中扣除,扣完以後由員工自行付費。

員工住院費用按比例報銷:1萬元費用三級醫院報銷86%;1萬至2萬元費用三級醫院報銷88%;2萬至4萬元費用三級醫院報銷92%。如果員工連續幾年不生病個人賬戶資金可以累計滾存。

缺陷

每一次住院有一個基本起付線的免賠額,分别為:一級醫院500元,二級醫院750元,三級醫院1000元,這些費用需要員工自行承擔。甲類藥和乙類藥按比例報銷,進口藥不予報銷,超過4萬元保障額度就得自行付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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