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條件
有很多心理學愛好者非常關心自己的資質是否滿足心理咨詢師報考條件,現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制定的《心理咨詢師國家職業标準(2005年版)》,整理公布2011年最新心理咨詢師報考條件。
國家心理咨詢師三級報考條件
1、具有心理學、教育學、醫學專業大專以上學曆。
心理學、教育學、醫學專業本科可直接報考心理咨詢師三級;
心理學、教育學、醫學專業大專學曆,經心理咨詢師三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标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
2、具有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曆,經心理咨詢師三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标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
3、在校大四學生與應屆畢業生可憑學生證申報。
考試科目
遠程培訓内容:基礎知識+操作技能
基礎知識包括:基礎心理學、社會心理學、發展心理學、變态心理學與健康心理學、心理測量學、咨詢心理學等
操作技能包括:心理診斷技能、心理測驗技能、心理咨詢技能
另:上海地區心理咨詢國家職業資格鑒定(1+X版):
三級心理咨詢師:普通心理學、社會心理學、發展心理學、教育心理學、性别差異心理學、心理統計與測量、學校心理學、心理咨詢理論與技術、心理倫理與道德、影視片斷分析、面接實習等等課程(不少于400學時,其中面接實習不少于50學時);
咨詢師
心理咨詢師是協助求助者解決各類心理問題的人。心理咨詢最一般、最主要的對象,是健康人群或存在心理問題的人群。健康人群會面對許多家庭、擇業、求學、社會适應等問題,他們會期待做出理想的選擇,順利地度過人生的各個階段,求得自身能力的最大發揮和尋求生活的良好質量。心理咨詢師可以從心理學的角度,提供中肯的發展咨詢,給出相應的幫助。
在我國,勞動部于2001年4月正式推出《心理咨詢師國家職業标準(試行)》,并将心理咨詢師[1-2]正式列入《中國職業大典》。2002年7月,心理咨詢師國家職業資格項目正式啟動,全國統一鑒定考試每年舉辦兩次,分别是5月和11月。
按照國家職業資格心理咨詢師培訓鑒定工作的統一要求,已經或準備從事心理咨詢師職業的人員,都應該經過專門的職業培訓,獲得全國統一頒發的心理咨詢師《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後方可從事相應心理咨詢活動。我國的心理咨詢師國家職業資格認證體系從2002年9月開始進行試點以來,越來越多的人員參加到心理咨詢師培訓的學習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規定,為了進一步完善國家職業标準體系,為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提供科學、規範的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委托中國心理衛生協會組織有關專家,制定了《心理咨詢師國家職業标準》(2005 年版)。
鑒定方式
(1)本職業各級别的鑒定都包括理論知識綜合考試和專業能力考核兩項内容,采用閉卷筆試,考試題目從題庫中随機提取,按标準答案評分。考試成績采用百分制,達60分以上者為合格,心理咨詢師還需進行綜合評審。
(2)單項成績合格者,成績可以保留1年。
(3)已具有心理學、教育學、醫學專業正高職稱,正在從事心理咨詢臨床和教學工作的人員可不參加理論知識綜合考試,由單位推薦并直接向專家組提交個人業績資料申報心理咨詢師一級資格,由專家組進行綜合評審。
晉級
三級心理咨詢師通過心理咨詢師二級考試合格之後,就可以晉級成為二級心理咨詢師了。需要注意的是,心理咨詢師資格證是心理咨詢師開展心理咨詢的資格證明,心理咨詢師也需要不斷完善自己的技能。
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副主任宋建表示:社會的發展與變革使得心理咨詢師職業對從業者的要求已超越原有标準,存在着職業标準與實際職業要求存在差異,鑒定的内容與職業實際操作的要求還不對應等問題,單一的鑒定方式已經不能适應心理咨詢師人才隊伍建設的需要。
心理咨詢師實務技能等級培訓采取網絡遠程教學配合面授體驗性工作坊、遠程及落地見習實習、在線督導等先進的培訓方式,将進一步提高我國心理咨詢師的執業能力水平,促進心理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雙證上崗也逐漸成為心理咨詢行業的新标準,三級心理咨詢師需要通過資格考試以及實務技能方面的考試逐漸成為一名成熟的心理咨詢師。
職業背景
當下,随着國民經濟的發展,社會發展速度越來越快,人們面臨的生活壓力和工作壓力愈來愈大,很多人士會出現焦慮、茫然、煩躁等現象。有些人并不在意這種情況,覺得沒什麼事,其實這已經是處于心理“亞健康”狀态,這時應該及時求助于心理咨詢師。心理咨詢師是通過正規培訓、具備專業知識技能、考取了心理咨詢師證的專業人士,對于人們的心理健康問題有着深入的了解和研究,能更好的緩解心理受困人士的心理問題,幫助他們走出困境。
證書性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為了進一步完善國家職業标準體系,為職業教育、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提供科學、規範的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委托中國心理衛生協會組織有關專家,制定了《心理咨詢師國家職業标準(2005年版)。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的心理咨詢師從業資格證書為中國國内最權威也是唯一認可的心理咨詢師證書,二級證書更是心理診所申報的必須條件。
職業道德
1 心理咨詢師不得因求助者性别、年齡、職業、民族、國籍、宗教信仰、價值觀等任何方面的因素而歧視求助者。
2 心理咨詢師在咨詢關系建立起來之前,必須讓求助者了解心理咨詢的工作性質、特點,這一工作的局限性,以及求助者的權利和義務
3 心理咨詢師與對求助者進行工作時,應與求助者對工作的重點進行讨論并達成一緻意見,必要時(如采用某些療法)應與求助者達成書面協議
4 心理咨詢師與求助者之間不得産生和建立咨詢以外的任何關系。盡量避免雙重關系(盡量不與熟人、親人、同事建立咨詢關系),更不得利用求助者對咨詢師的信任謀取私利,尤其不得對異性有非禮的言行
5 當心理咨詢師認為自己不适于對求助者進行工作時,就應對求助者做出明确地說明,并且應本着對求助者負責的态度将其介紹給另一位合适的心理咨詢師或醫師
6 心理咨詢師應始終嚴格遵守保密原則,具體保密措施如下:
(1)心理咨詢師有責任向求助者說明心理咨詢工作者的保密原則,以及應用這一原則的限度
(2)在心理咨詢工作中,一旦發現求助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況,必須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發生(必要時應通過有關部門或家屬),或與其他心理咨詢師磋商,但應将有關保密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低範圍之内
(3)心理咨詢工作中的有關信息,包括個案記錄、測驗資料、信件、錄音、錄像和其他資料均屬于專業信息,應在嚴格保密的情況進行保存,不得列入其他資料之中
(4)心理咨詢師隻有在求助者同意的情況下才能對咨詢過程進行錄音、錄像。在因專業需要進行案例讨論,或采用案例進行教學、科研、寫作等工作時,應隐去可能據以辨認出求助者的有關信息
(5)心理咨詢師對于心理咨詢服務的記錄、開具的診斷、照會或醫囑,應指定适當場所及人員保管,并負有保密義務。
(6)心理咨詢師有衛生、司法或公安機關詢問時,不得作虛僞的陳述或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