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年金

職業年金

單位福利制度
職業年金是一種補充養老保障制度,既不是社會保險,也不是商業保險,而是一項單位福利制度,[1]是事業單位及其職工依據自身經濟狀況建立的保障制度,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承擔因實施職業年金計劃所産生的所有風險。機關事業單位自2014年10月1日起開始實施職業年金制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文件于2015年4月6日正式發布。
  • 中文名:職業年金
  • 外文名:
  • 别名:
  • 英文名:Occupation pension
  • 其他外文名:企業補充養老保險
  • 屬性:一種制度
  • 作用:補充養老保障

主要類型

職業年金按計發辦法可以分為待遇确定和繳費确定兩種基本模式,即DB和DC兩種模式,國外公職人員實行的是DB模式,企業的補充保險是企業年金,主要由一開始的DB模式逐步轉變為DC模式,進入二十一世紀以來,DC模式已經超過了DB模式。

職業年金按資金的籌集方式分為現收現付型、基金積累型、部分積累型。公職人員養老保險一般實行的是現收現付型,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主要實行的是資金的完全積累型,有部分國家實行的是部分積累型。按照職業年金的組織管理方式,有英、美為代表的信托管理型;有保險公司根據契約管理的公司型;有以德國為代表的傳統的企業内部管理型等。

存在特點

各國職業年金計劃的基本特點是:

(1)大多數國家的職業年金計劃是自願性的;

(2)繳費由雇主和雇員共同承擔;

(3)基金能夠進行市場化運營;

(4)職業年金計劃的繳費和運營享受國家的免稅優惠政策。

制度功能

職業年金的功能和企業年金基本一緻,主要有:

第一,補充養老。從本質上看,職業年金是職工工資的延期支付,這種延期支付的目的是為未來的退休養老做準備,以避免基本養老保險不足時所帶來的生活水平的下降,職業年金從這個意義上講是作為一種補充養老保險。從這個基本功能,我們還可以引申出職業年金具有緩解國家财政壓力的作用。所以,職業年金是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充,對降低基本養老保險替代率,緩解财政壓力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第二,福利激勵。職業年金的實質是将職工現期的一部分工資轉移到退休後,對于事業單位來說,如果将其作為人力資源管理的一個手段或工具,方案,就可以給予職工薪酬福利方面的激勵,提高職工工作效率和積極性,穩定單位勞動力隊伍,另一方面也可以用來吸引和留住一些優秀管理和技術人才,提高單位的綜合實力。

第三,合理避稅。從企業年金的發展曆史看,世界各國都給予企業年金一定的稅收優惠。雖然在我國現行的稅收法律制度中,對企業年金有一定的稅收優惠,但對職業年金的稅收優惠還沒有明确規定,但是從政策導向的預期來看,未來政府對實施職業年金的單位繳費、個人繳費以及職業年金基金的投資受益均給予稅收優惠是一個必然的趨勢。

第四,資源配置。職業年金資産一般會以基金方式進入金融資本市場,通過從分散的個體提供彙聚基金,實現跨越時間、空間和産業提供經濟資源轉移。提供這種轉移,個人可以在生命周期使資源分布最優化,同時,資源也可以被最優地配置到最有效率的用途上去。企業年金基金是許多國家長期資本的一個主要來源,基金的投資相對自由,能夠産生更高的收益,優化資金的配置,職業年金計劃形成的基金也同樣具備這一功能。

制度優劣

優勢

相對于其他形式的養老基金而言,職業年金既能夠體現出專家投資管理的潛力和優勢,又能有較好的風險收益組合和較低的交易成本;事業單位設立的職業年金計劃是其人力資源管理和人力資本投資的重要舉措,有效的職業年金計劃有利于保留和吸引事業單位高端技術和管理人才,進而有利于增強事業單位内部的凝聚力和外部的市場競争力。

建立事業單位職業年金,形成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職業年金)+個人儲蓄養老保險”的多支柱型養老保險模式,有利于事業單位持續深入地改革包括養老保險在内的各項制度,有利于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收入穩定化和來源多元化。同時,事業單位設立職業年金也是其人力資源管理和人力資本投資的重要舉措,有效的職業年金有利于保留和吸引事業單位高端技術和管理人才,進而有利于增強事業單位内部的凝聚力和外部的市場競争力。

不足

但與個人賬戶養老金計劃相比,其缺點主要體現在:

第一、其制度透明度較差,對養老金受益權和攜帶性通常有一定限制,較早的離職者不能擁有其養老基金的既得受益權。

第二、員工養老金的保障程度還取決于事業單位對養老金計劃适度的融資水平、資産托管與投資的有效性、稅收政策的優惠激勵。

第三、從其适應性上看,一般隻是較好地适用于公司規模較大、員工相對穩定的單位或行業。

第四、其最大的缺點在于事業單位設立的養老金計劃往往被看成是公司财務與人力資源管理功能的擴展。事業單位擁有權利終止養老金計劃,甚至經常改變其養老基金形式與成員的資格條件。

制度意義

職業年金制度的建立對完善中國養老保險制度具有重要的意義。尤其是事業單位(或政府機關)與企業之間養老金的有效轉換,有利于增強勞動力的流動性,增強養老金的既得收益權的流動性。中國的企業年金從理論上講僅适應于企業,公職人員的補充養老保險計劃應如何實現,如何實現公職人員勞動力與企業勞動力的有序合理流動,這對完善勞動力市場、促進勞動資源的優化配置具有重要影響。

合理有效的稅收激勵是職業年金發展的重要條件。中國企業年金制度的發展受制于較多因素,其中較少的稅收優惠是重要的制約因素之一。而在一些經合組織(OECD)國家中,估計政府用于企業年金保險稅收減讓的隐性支出達到了政府在公共養老保險顯性财政支出的20%~40%。很多國家把發展職業年金作為完善老年保障體系、緩解政府壓力和對付人口老齡化的重要手段,對職業年金采取一定程度的稅收激勵政策。

面向公職人員的職業年金應與企業年金統籌并行。面向公職人員的職業年金與企業年金二者同為我國基本養老保險之外的補充性質的養老保險,在考慮如何推進企業年金發展的同時,應一并考慮推進公職人員的職業年金發展,使二者共同構成一個複蓋所有城鎮就業者的補充養老保險體系。企業年金的建立,使面向公職人員的職業年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凸顯了出來。如果不為公職人員建立相應的補充養老保險,則對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的人才流動将形成阻礙,也不利于全國統一的人才市場體系的建立。反之,如果面向公職人員的職業年金建立起來後,對企業年金的建立和發展無疑具有積極的推動作用。

制度實施

制度借鑒

國外企業年金的發展已比較成熟。丹麥、法國、瑞士等國的企業年金複蓋率幾乎達到100%,荷蘭的企業年金複蓋率為85%,英國、美國、德國、加拿大等國約為50%,愛爾蘭為40%,最低的西班牙也高達15‰高複蓋率的原因與國家經濟發展水平、企業年金的性質、稅收政策、基金監管政策、資本市場的發展等密切相關。

1、國外企業年金的稅收及優惠政策。在國外,國家對企業年金都有稅收優惠政策,通常體現在三個環節:一是企業年金繳費階段的稅收優惠;二是企業年金投資營運階段的稅收優惠:三是領取企業年金階段的稅收優惠。

2、國外企業年金的監管與運作。許多發達國家因企業年金基金數額比較龐大,資本市場發展成熟,故其基金都交由專業人壽保險公司或其他金融機構等負責基金運作,以确保年金保值增值。

制度試點

2013年,人社部積極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點,已有23個省份出台大病保險實施方案,确定120個試點城市。加強醫療保險管理服務,制定實施醫療保險總額控制經辦規程。工傷保險工作進一步加強,制定實施貫徹工傷保險條例若幹問題的意見,印發《工傷康複服務項目(試行)》和《工傷康複服務規範(試行)》兩項技術規範,工傷預防試點擴大到50個城市。

此外,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方面,25個省區市,92個地區開展社會監督試點;對部分行業、企業自行管理社會保險項目進行清理,限期納入地方管理,實現社會保險統一制度、統一經辦和基金預決算。加強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監督工作。

在介紹社會保險經辦管理服務情況時,尹成基表示,修訂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啟動社會保險經辦服務滿意度調查和首批電子社保示範城市推薦工作。9月底,社會保障卡累計發放4.47億張,比上年底增發1.06億張。

制度實施時間

2015年3月27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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