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性金融資産

交易性金融資産

金融術語
交易性金融資産( trading securities)是指企業打算通過積極管理和交易以獲取利潤的債權證券和權益證券。企業通常會頻繁買賣這類證券以期在短期價格變化中獲取利潤。[1]
    中文名:交易性金融資産 外文名:Financial assets held for trading 别名: 詞性:名詞 特 點:具有活躍市場 類 别:資産

條件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金融資産應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産:⑴ 取得金融資産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購或贖回。⑵ 屬于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具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采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⑶ 屬于金融衍生工具。但被企業指定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于财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挂鈎并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特點

1、企業持有的目的是短期性的,即在初次确認時即确定其持有目的是為了短期獲利。一般此處的短期也應該是不超過一年(包括一年);

2、該資産具有活躍市場,公允價值能夠通過活躍市場獲取。

3、交易性金融資産持有期間不計提資産減值損失。

目的

投資(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産核算)、套期保值(作為套期保值準則核算)

界定

交易性金融資産的界定:

根據金融工具确認與計量會計準則的規定,金融資産或金融負債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産或金融負債:

(1)取得該金融資産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購。如購入的拟短期持有的股票,可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産。

(2)屬于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采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如基金公司購入的一批股票,目的是短期獲利,該組合股票應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産。

(3)屬于衍生工具。即一般情況下,購入的期貨等衍生工具,應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産,因為衍生工具的目的就是為了交易。但是,被指定且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于财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挂鈎并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因為它們不能随時交易。

賬戶設置

1、“交易性金融資産”科目核算企業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基金投資等交易性金融資産的公允價值。

(1)企業持有的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産也在“交易性金融資産”科目核算。“交易性金融資産”科目

借方——登記交易性金融資産取得成本、資産負債表日其公允價值高于賬面餘額的差額

貸方——登記資産負債表日其公允價值低于賬面餘額的差額 、企業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産時結轉的成本

(2)關于該賬戶的明細科目——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性金融資産的類别和品種,分别設置“成本”、“公允價值變動”等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2、“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核算企業交易性金融資産等公允價值變動而形成的應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或損失。

3、“投資收益”科目核算企業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産等期間取得的投資收益以及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産等實現的投資收益或投資損失。

會計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持有的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産,包括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基金投資、權證投資等和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産。

衍生金融資産不在本科目核算。

企業(證券)的代理承銷證券,在本科目核算,也可以單獨設置“1331 代理承銷證券”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交易性金融資産的類别和品種,分别“成本”、“公允價值變動”進行明細核算。

三、交易性金融資産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産時,按交易性金融資産的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成本),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對于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息,借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二)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産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借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收到現金股利或利息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

(三)資産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産的公允價值高于其賬面餘額的差額,借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科目;公允價值低于其賬面餘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四)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産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産的成本,貸記本科目(成本),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産的公允價值變動,貸記或借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 科目。同時,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産的公允價值變動,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交易性金融資産的公允價值。

會計核算

核算步驟

交易性金融資産的核算包括三個步驟:

⑴取得

⑵持有期間

⑶處置

具體簡述如下:

⑴取得時,分三種情況:

a. 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産時,應當按照該金融資産取得時的公允價值作為其初始确認金額;

b. 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産所支付價款中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

債券利息的,應當單獨确認為應收項目;

c. 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産所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應當在發生時計入投資收益

分錄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資産——成本

應收股利/利息

投資收益

貸:銀行存款/其他貨币資金——存出投資款

⑵持有期間 持有期間有二件事:

①交易性金融資産持有期間取得的現金股利和利息。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産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在資産負債表日按債券票面利率計算利息時,借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具體分錄如下:

⑴收到買價中包含的股利/利息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利息

⑵确認持有期間享有的股利/利息

借:應收股利/利息

貸:投資收益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利息

②交易性金融資産的期末計量。資産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産的公允價值高于其賬面餘額的差額,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産——公允價值變動”科目,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公允價值低于其賬面餘額的差額,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B/S表日按公允價值調整賬面餘額(雙方向的調整)

⑴B/S表日公允價值>;賬面餘額

借:交易性金融資産——公允價值變動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⑵B/S表日公允價值<;賬面餘額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産——公允價值變動

⑶處置時 企業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産時,将處置時的該交易性金融資産的公允價值與初始入賬金額之間的差額确認為投資收益,同時調整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分步确認投資收益)

⑴按售價與賬面餘額之差确認投資收益

借:銀行存款

貸:交易性金融資産——成本

交易性金融資産——公允價值變動

投資收益

⑵按初始成本與賬面餘額之差确認投資收益/損失

借:(或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或借)投資收益

舉例說明

【例1】購入股票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産

甲公司有關交易性金融資産交易情況如下:

①2007年12月5日購入股票100萬元,發生相關手續費、稅金0.2萬元,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産:

借:交易性金融資産——成本100

投資收益0.2

貸:銀行存款100.2

②2007年末,該股票收盤價為108萬元:

借:交易性金融資産——公允價值變動8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8

③2008年1月15日處置,收到110萬元

借:銀行存款11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産——成本100

交易性金融資産——公允價值變動8

投資收益(110-108)2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8

貸:投資收益8

【例2】購入債券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産

2007年1月1日,甲企業從二級市場支付價款1020000元(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20000元)購入某公司發行的債券,另發生交易費用20000元。該債券面值1000000元,剩餘期限為2年,票面年利率為4%,每半年付息一次,甲企業将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産。其他資料如下:

⑴2007年1月5日,收到該債券2006年下半年利息20000元;

⑵2007年6月30日,該債券的公允價值為1150000元(不含利息);

⑶2007年7月5日,收到該債券半年利息;

⑷2007年12月31日,該債券的公允價值為1100000元(不含利息);

⑸2008年1月5日,收到該債券2007年下半年利息;

⑹2008年3月31日,甲企業将該債券出售,取得價款1180000元(含1季度利息10000元)。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

甲企業的賬務處理如下:

⑴2007年1月1日,購入債券

借:交易性金融資産——成本1000000

應收利息20000

投資收益20000

貸:銀行存款1040000

⑵2007年1月5日,收到該債券2006年下半年利息

借:銀行存款20000

貸:應收利息20000

⑶2007年6月30日,确認債券公允價值變動和投資收益(上半年利息收入)

借:交易性金融資産——公允價值變動150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115萬-100萬)150000

借:應收利息20000

貸:投資收益(100萬×4%÷2)20000

⑷2007年7月5日,收到該債券半年利息

借:銀行存款20000

貸:應收利息20000

⑸2007年12月31日,确認債券公允價值變動和投資收益(下半年利息收入)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110萬-115萬)50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産——公允價值變動50000

借:應收利息20000

貸:投資收益20000

⑹2008年1月5日,收到該債券2007年下半年利息

借:銀行存款20000

貸:應收利息20000

⑺2008年3月31日,将該債券予以出售

借:應收利息10000

貸:投資收益(100萬×4%÷4)10000

借:銀行存款(118萬-1萬)1170000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100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産——成本1000000

——公允價值變動100000

投資收益170000

借:銀行存款10000

貸:應收利息10000

【例3】購入出售股票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産

甲公司2006年3月10日從證券交易所購入丙公司發行的股票10萬股準備短期持有,共以銀行存款支付投資款458000元,其中含有3000元相關交易費用。2006年5月10日,丙公司宣告發放現金股利4000元。2006年12月31日該股票的市價為5元/股,2007年2月18日,甲公司将所持的丙公司的股票的一半出售,共收取款項260 000元。假定甲公司無其他投資事項。

要求:

⑴編制甲公司取得投資、收取現金股利的會計分錄。

⑵計算甲公司2007年出售的丙公司股票應确認的投資收益,并編制出丙公司股票的會計分錄。

⑴取得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産——成本   455 000

投資收益  3 000

貸:銀行存款  458 000

确認持有期間享有的股利/利息

借:應收股利 4000

貸:投資收益 4000

借:銀行存款 4000

貸:應收股利 4000

2007年B/S表日按公允價值(500 000)調整賬面餘額(455 000)

借:交易性金融資産——公允價值變動 45 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45 000

2007年2月18日,甲公司将所持的丙公司的股票的一半出售,共收取款項260 000元,先确認股價損益260000÷0.5=520000,較2006年12月31日股價5元/股溢價20000元

借:交易性金融資産——公允價值變動 20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0000

甲公司出售一半的丙公司股票應确認的投資收益

借:銀行存款  260000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32500 (45000+20000)/2

貸:交易性金融資産——成本  227500

——公允價值變動  32500

投資收益 32500

【例4】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産期間所得股息的會計處理

以債券的利息舉例說明:

2007年1月8日甲公司購買丙公司債券,面值為2500萬,票面利率4%,甲公司支付價款2600萬(含已宣告為發放的債券利息50萬),支付相關手續費用30萬。2007年2月5日收到該筆債券利息50萬,2008年2月10日,甲公司收到債券利息100萬。

1)2007年2月5日收到利息時:

借:銀行存款 500000

貸:應收利息 500000

2)2007年12月31日确認債券利息時:

借:應收利息 1000000

貸:投資收益 1000000

3)2008年2月10日收到利息時:

借:銀行存款 1000000

貸:應收利息 1000000

提示一下購入時的分錄:

借:交易性金融資産——成本 25500000

應收利息 500000

投資收益 300000

貸:銀行存款 26300000

【例5】交易性金融資産的處置

企業因為市價看漲或出于資金需要,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産時,應将該交易性金融資産出售時的公允價值與其初始入賬金額之間的差額确認為投資收益,同時将之前記入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為當期的"投資收益"。企業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賬戶,按該交易性金融資産的賬面金額,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産”賬戶,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賬戶。同時,将原計入該交易性金融資産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出,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賬戶,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賬戶。

例題:2010年1月5号,A公司購入B公司發行的公司債券,股本103萬,2010年12月31日,購入的B公司債券市價為105萬元。假定2011年3月10日,A公司出售了所持有的B公司債券,售價為107萬元。會計分錄:

(1)出售所持B公司的債券款實收107萬元:

借:銀行存款 1070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産——B公司債券(成本) 1030000

——B公司債券(公允價值變動) 20000

投資收益 20000

(2)将已經确認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出: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0000

貸:投資收益 20000

區别不同

⑴長期股權投資與金融資産的區别主要在于:

①持有的期限不同,長期股權投資着眼于長期;

②目的不同,長期股權投資着眼于控制或重大影響,金融資産着眼于出售獲利;

③長期股權投資除存在活躍市場價格外還包括沒有活躍市場價格的權益投資,金融資産均為存在活躍市場價格或相對固定報價。

⑵長期股權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産、交易性金融資産的轉換可能。

根據交易性金融資産的定義,交易性金融資産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資産,通常情況下,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和基金等,應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産,故長期股權投資不會被分類轉入交易性金融資産及其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産進行核算。并且一旦确認為交易性金融資産及其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産後,不得轉為其他類别的金融資産進行核算。

長期股權投資隻能轉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産,但可供出售金融資産與交易性金融資産不可以轉為長期股權投資。

例題

07年2月21日,甲公司購入一批債券,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産進行管理和核算,買入價235 000元,其中含5 000元已經到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另外發生相關稅費4200元,均以銀行存款支付。07年2月28日該債券的市價為237 000元。07年3月21日收到5 000元利息。07年4月5日甲公司将該債券出售,扣除相關稅費後,實際收到237 800元存入銀行。

會計分錄如下:

2月21日

借:交易性金融資産——成本 230 000

投資收益 4 200

應收利息 5 000

貸:銀行存款 239 200

2月28日 期末公允價值增加:237 000-230 000=7000

借:交易性金融資産——公允價值變動 7 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7 000

3月21日

借:銀行存款 5 000

貸:應收利息 5 000

4月5日

實收款=237 800

賬面價值=230 000+7 000=237 000

實收款高于賬面價值=237 800-237 000=800

借:銀行存款 237 8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産——成本 230 000

——公允價值變動 7 000

投資收益 800

同時: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7 000

貸:投資收益 7 000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交易性金融資産的公允價值

交易性金融資産的特點

①企業持有的目的是短期獲利。一般此處的短期也應該是不超過一年(包括一年);

②該資産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的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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