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槍

标槍

田徑運動投擲項目
擲标槍,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多軸性旋轉項目。它的完整技術,是由肩上持槍經過一段預先助跑連接投擲步獲得動量,通過爆發式的最後用力作用于标槍的縱軸上,将标槍經肩上投出去。古代标槍在比賽方式上除了投遠度外,還有投準比賽。[1]
    中文名: 外文名: 别名: 名稱:标槍 起源:1792年,瑞典舉行了世界上的第一次現代标槍比賽。 比賽規定人數:1人 分類:個人運動(男子标槍和女子标槍) 設備:标槍 場地規定:投擲區、落地區 國際組織:國際業餘田徑聯合會(IAAF) 主要賽事:奧運會标槍項目、世界杯田徑賽标槍項目、世界田徑錦标賽标槍項目。 何時加入奧運會:男子标槍和女子标槍分别于1908年和1932年被列為現代奧運會比賽項目 著名運動員:烏威·霍恩 重要事件:标槍是田徑運動投擲項目。1960年列為奧運會正式比賽項目

項目簡介

田徑運動使用的投擲器械之一,槍杆木制或金屬制,中間粗,兩頭細,前端安着尖的金屬頭。亦為田徑運動項目之一,運動員經過助跑後把标槍投擲出去,按遠近評定名次。

1960年列為奧運會正式比賽項目,當時對槍的長度、重量、繩把的位置等作了統一規定。擲标槍比賽是在4米寬的跑道上進行,投出的标槍必須槍尖先落地,還必須落在約29度角的投擲區内才有效。現代标槍的規格是,男子标槍重800克,長260—270厘米,女子标槍重600克,長220—230厘米。

國際賽事

奧運會标槍項目、世界杯田徑賽标槍項目、世界田徑錦标賽标槍項目。 

國際機構

世界标槍運動由國際業餘田徑聯合會(IAAF)負責管理。國際田聯1912年成立于瑞典斯德哥爾摩,現有會員國210個,總部設在英國倫敦。

聯合會的宗旨是:開展世界田徑運動;在所有會員之間建立友好關系;采取必要措施反對種族、政治和宗教信仰歧視,為不同種族、不同政治态度和不同宗教信仰的運動員參加國際比賽消除障礙;制定國際比賽的章程和規則,保證會員之間的比賽按田聯制定的章程和規則進行;與新的國家田協聯系,解決在田徑運動中出現的有争議的問題;與奧運會組委會合作舉辦田徑比賽;制定世界紀錄登記規章。

中國于1928年加入該組織,後由于政治原因于1958年退出,1978年國際田聯恢複了中國在該組織的合法地位。

場地介紹

投擲區

在鉛球、鐵餅、鍊球比賽中,運動員都是在投擲圈中站立開始投擲。投擲圈外圍是金屬鑲邊,有6毫米厚,頂端塗白。投擲時,運動員不能接觸鐵邊的頂端或者投擲圈以外的地面。鉛球和鍊球的投擲圈直徑2.135米,鐵餅的投擲圈稍大一點,直徑2.5米。圈内地面由水泥或者有相似的硬度又能防滑的物質構成,它的高度略低于地面高度。鉛球投擲圈的正前方放着一個木質的抵趾闆,用來防止運動員滑出圈外。運動員可以碰抵趾闆的内側,但不能碰抵趾闆的頂部。

标槍投擲區是一條寬4米,長約30~36.5米的助跑道。在助跑道兩邊有兩條寬5厘米的邊界線,邊界線的頂端是一個金屬或者木質的弧形投擲弧,線寬7厘米,投擲者必須在投擲弧形後面将标槍投出。

落地區

在所有投擲比賽中,落地區都是草坪或者其它能留下印記的物質構成的平坦扇形區域。每一個扇形區由5厘米寬的白線分開(白線5厘米寬不包括在落地區之内)。鉛球、鍊球和鐵餅比賽的落地區的扇面角度是34.92度,标槍比賽約為29度。

标槍分槍身、槍頭和纏繩把手。槍身是光滑的金屬杆,兩端逐漸變細。槍頭是固定在槍身前端的鋒利金屬尖。槍身表面及槍尾必須自始至終平滑,把手包繞槍的重心,把手表面應為規則的不光滑型,标槍的所有橫斷面應為規則的圓形。

競賽規則

比賽規則

擲标槍時,應手握把手,從肩部或投擲臂上臂上方擲出,不得抛甩和采用非傳統姿勢進行投擲;标槍擲出前,身體不得完全轉向背對投擲的方向。運動員進入投擲圈開始投擲後,身體的任何一部分不得觸及圈外的地面;投擲動作完成後,必須從投擲圈半圓的延長線的後面走出;每次試投的時間限制為1分鐘;标槍的槍尖必須先着地,方為有效成績。 

比賽方法

奧運會田賽項目的比賽通常先分兩組進行及格賽,通過及格标準的直接進入決賽,如達到及格标準的運動員人數不足12人,不足的人數按及格賽成績遞補。遠度項目決賽前三輪比賽的順序抽簽決定。決賽前三輪比賽結束後,按成績取前8名運動員進行最後三輪比賽;第四、五輪比賽排序按前三輪成績的倒序排列,第六輪比賽排序則按前五輪成績的倒序排列,成績最好的在最後跳(擲)。

有效成績

投擲項目比賽除犯規以外,當運動員投出的器械完全落在落地區内(不包括落地區邊線)才算有效,丈量成績時從距離投擲區最近的落地點算起。其中标槍必須是槍尖首先觸地成績才算有效。

錄取名次

遠度項目比賽結束以後,以運動員最好的一次試跳(擲)成績,包括因第一名成績相等而進行的決名次賽的成績,作為最後的決定成績判定名次,成績好者列前。如成績相等,按下列規定解決:

在遠度項目比賽中,如出現最好成績相等,則以第二好成績來确定名次,依此類推,直到最後一個成績。如果還是相同,除了第一名以外,可以并列;如果涉及到第一名成績相同,必須讓這些涉及到第一名的運動員繼續比賽,直到決出第一名為止。

犯規

在比賽過程中,運動員如果有下列違反規則的行為,則會被判犯規,成績無效:

①超出時間限制;

②投擲鉛球和标槍技術不符合規則規定(規則要求鉛球和标槍必須由單手從肩上擲出);

③在投擲過程中,身體和器械的任何一部分不得觸及投擲圈鐵圈上沿或圈外的地面和标槍投擲弧、延長線以及線以外地面任何一部分,包括鉛球抵趾闆的上面,否則即為投擲失敗;

④隻有當器械落地以後,運動員才允許離開投擲圈或助跑道。标槍運動員在投出的槍落地前,不能在投擲後轉身完全背對其投出的标槍。完成投擲後,鍊球、鐵餅和鉛球運動員必須從投擲圈後半圈的延長線後面退出。标槍運動員必須從投擲弧以及延長線以後退出;

⑤在沒有犯規的情況下,參賽者可以中止已開始的試擲動作,将器材放下以後暫時離開投擲區,并重新開始,但是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内完成投擲;

⑥參賽者可以在比賽期間離開比賽區域,但必須由裁判員許可并由裁判員陪伴;

⑦比賽過程中,運動員不能在比賽場地使用以下電子設備:攝像機、便攜式錄放機、收音機、CD機、報話機、手機、MP3以及類似的電子設備。

裁判員旗示

在跳躍項目比賽中,通常有一名主裁判手中持有紅、白旗幟各一面,用來示意運動員試跳是否成功。舉紅旗表示試跳失敗,成績無效;舉白旗表示成功,成績有效。

在投擲項目比賽中,通常有兩名主裁判手中持有紅、白旗幟各一面,用來示意運動員試投是否成功。舉紅旗表示試投失敗,成績無效;舉白旗表示成功,成績有效。其中一名站在投擲區附近的稱為内場主裁判,主要判定運動員在試投過程中是否犯規;另一名在落地區内的稱為外場主裁判,主要判定器械落地點是否有效。

發展曆史

标槍起源于古代人類用長矛獵取野獸的活動,後長矛又發展成為作戰的兵器。

公元前708年被列為第18屆古代奧運會五項全能之一。現代标槍運動始于19世紀的瑞典、希臘、匈牙利和芬蘭等歐洲國家。

1792年瑞典的法隆開始舉行标槍比賽。最初運動員使用的木制标槍前後一樣粗,20世紀50年代初,美國标槍運動員赫爾德(Franklin Held)研究出兩端細、中間粗的木制标槍,延長了标槍在空中飛行的時間,因而被稱為"滑翔标槍"。60年代瑞典制造出金屬标槍,使标槍的滑翔性能更強,大幅度提高了運動成績。

1984年民主德國運動員霍恩(Uwe Hohn)以104.80米的成績打破世界紀錄。國際田聯為保證看台觀衆的安全,1986年将男子标槍重心向槍尖方向前移4厘米,以降低飛行性能。

1999年又将女子标槍重心向槍尖方向前移3厘米。标槍可用金屬或其他适宜的類似材料制作。男子标槍重800克,長260~270厘米;女子标槍重600克,長220~230厘米。比賽時,運動員必須單手将标槍從肩上方擲出,槍尖必須落在投擲區角度線内方為有效。男、女标槍分别于1908年和1932年被列為奧運會比賽項目。

起源追溯

在周代的戰術中,雙方激戰往往先發矢射遠,繼以标槍互擲,然後沖鋒陷陣,短兵相接。但是,周代以至唐代的史籍中極少提及标槍,可能與這段曆史時期軍旅作戰過于依賴弓弩有關。然而,用以投擊的矛或可視之為标槍。《史記·匈奴列傳》:“其長兵則弓矢,短兵則刀 。”裴 集解引三國吳韋昭曰:“ 形似矛,鐵柄。”這種鐵柄短矛,近戰中可用之以刺,亦可投擊。又《晉書·蘇峻傳》記載:“(蘇峻)與數騎北下突陣,不得入,将迥旋白木陂,牙門彭世、李牽等投之以矛,墜馬,斬首。”《宋文鑒》卷七周邦彥《汴都賦》記載北宋開封禁軍“于是訓以鹳鵝魚麗之形,格敵擊刺之法;剖微中虱,貫牢徹劄;揮铊擲 ,舉無虛發”。

铊是一種短矛, 是一種鐵槍,都是用于投擲的兵器,在北宋軍隊中極為流行。另外,北朝時還出現過一種火 ,是在短矛上纏綁燃燒物,點着後擲向敵方,用以破壞敵人的戰具。《周書·王思政傳》記載,西魏王思政守穎川時,東魏高嶽率十萬大軍圍攻,高嶽“随地勢高處,築土山以臨城中。飛梯火車,晝夜攻之。思政亦作火 ,因迅風便投之土山。又以火箭射之,燒其攻具”。這些短矛的靈活運用,豐富和發展了标槍的使用技法。

宋代以後,标槍被列為軍中的常規作戰兵器。宋高承《事物紀原·戎容兵械·旁牌》:“《宋朝會要》曰:太宗聞南方以标槍旁牌為兵,令蕭延皓取廣德軍習之。軍士之用标牌,此其始也。”宋王應麟《玉海·兵制四·鹹平廣捷兵》亦雲:“先是帝聞南方以标槍旁牌為兵器,命有司制之。”宋代的标槍又稱“梭槍”,長數尺,原為南方少數民族使用的兵器,步戰時為旁牌手并用。

《水浒傳》59回中号稱“八臂哪吒”的李衮能使一面團牌,手中仗一條鐵标槍沖鋒陷陣,立體地再現了标牌的使用方法。并且标槍也為騎戰者所用,稱為“飛槍”。《水浒傳》70回中的花項虎龔旺,就會馬上使“飛槍”。

元代蒙古騎兵善用标槍,風格獨特而技藝尤精。他們使用的标槍既可兩頭刺敵,又能投擲殺敵,在戰場上發揮了巨大作用。所用的标槍有三種:其一名“欺胡大”(Tschehonta),其體甚長,向前之刃作三角形,杆尾之刃作花瓣形,兩頭均可刺敵,亦可投擲殺敵。其二名“巴爾恰”(Barchah),體亦長,向前之刃近于斜方形,杆尾之刃作圓頭釘形,兩頭可刺,亦可擲殺敵人。

其三名“三尾擲槍”,向前之刃作圓頭釘形,杆尾有三尖刃,不在尾端,而裝置于尾旁,似有箭羽的作用。此種标槍之體較短,雖亦可在馬上刺敵,但其作用純為抛擲殺敵之遠刺器,故稱“三尾擲槍”。

明代軍隊中使用的标槍,槍杆以纏軟的稠木或細竹制成,長約7尺,前粗後細,鐵鋒重大,因重心在前,所以投得遠,一般以30步為基本要求,準而有力。雖有一種兩頭帶刃的标槍,長68厘米,槍刃長23.5厘米,尖尾長7厘米,兩頭尖,中間粗,如長箭,兩端均可刺人,便于投擲。明代沿襲宋代遺制,軍隊非常重視标槍,而且強調步戰使用必與藤牌相配。明茅元儀《武備志·軍資乘·器械三》:“梭槍長數尺,本出南方蠻獠用之,一手持旁牌,一手 以制人,數十步内中者皆踣。以其如梭之擲,故雲梭槍,亦雲飛槍。”為鼓勵士卒平時刻苦習練标牌技術,軍中還設立了明确的測試規定和獎懲辦法。

戚繼光《紀效新書·比較武藝賞罰》:“試标槍,立銀錢三個,小三十步内命中,或上、或中、或下,不差為熟。”練習和測試的辦法除單獨投擲标槍外,還須持藤牌投擲。故文中又曰:“試藤牌……令持标一枝,近敵打去,乘敵顧搖,便抽刀殺進,使人不及反手為精。”何良臣《陣記》卷二《技用》還說:“……标中銀錢者,以銀錢賞之。三限不中者,罰而複責。惟三标百試不差者為奇異。”标槍在明代也曾用于水戰,并從作戰實踐中總結出“标槍非船相逼不可用,往下打更難準”的經驗教訓(《三才圖會·器用》卷六)。

清代軍中使用的标槍形式多樣,而多以木竹為柄,上加鐵镞,略如明制。還有一種衛體用的标槍,槍杆較短,镞長6寸,木柄杆長1.8~1.9尺,重不到2斤。純鐵打造的标槍更短,全長不到2尺,重不過4斤,技藝精熟者可于50步内投中敵人。清王 《兵仗記》:“執牌人所用者為标槍,若梭槍。搗馬突槍、犁頭标、紫金标則其類也。”清代綠營裝備有手镖、犁頭镖、鐵鬥镖等标槍,形制較明代為短,多系水師用之。

投擲技巧

握槍方法是将标槍斜放在掌心上,大拇指和中指握在标槍把手末端第一圈上沿,食指自然彎曲斜握在标槍上,無名指和小指握在把手上。也可将拇指和食指握在标槍把手末端第一圈上沿,其餘手指按順序握在把手上。

持槍的方法是屈臂舉槍于肩上,大小臂夾角約為90度,稍高于頭,槍尖稍低于槍尾 。

助跑的距離應根據投擲者發揮速度的快慢而定,一般在25-35米之間,助跑分為兩個階段。

預跑階段

預跑階段主要是加速,在跑進中上體稍前傾,用前腳掌着地,大腿擡得較高,後蹬力量強,動作輕快而富有彈性,持槍臂随着跑的節奏與左臂配合,自然前後擺動,并與下肢動作協調一緻,在加速中進入投擲步。

投擲步階段

第一步:左腳踏上第二标志線,右腳積極前邁,同時,右肩後撤并開始向後引槍,左肩逐漸向标槍靠近,左臂自然擺至胸前,眼向前看,髋部正對投擲方向,持槍臂尚未伸直

第二步:當右腳落地,左腳離地前邁開始了投擲步的第二步。左腳前邁時,髋稍向右轉,右肩繼續後撤并完成引槍動作,右手接近于肩的高度,槍身與前臂夾角較小,槍尖靠近右眉,保證标槍縱軸和投擲方向一緻。

投擲步的第三步是由左腳落地開始的,左腳一落地,右腿膝關節自然彎曲,大腿帶動小腿積極有力地向前擺出,當右腿靠近左腿時,左腿快速有力地蹬伸,促使右腿加快前邁。此時髋軸轉向投擲方向,并與肩軸形成交叉狀态。左臂自然擺至胸前,有助于左肩繼續向右轉動,加大軀幹的向右扭轉。

右腳尖外轉用腳跟外側先落地,然後過渡到全腳掌,與投擲方向成45度角左右。軀幹和右腿成一條直線,整個身體向後傾斜與地面形成一定的夾角

第四步:在交叉步右腳尚未落地之前,左腿就要積極前邁。右腿落地,體重落地彎曲的右腿上,接着,右腿積極蹬地,加快髋部向水平方向移動,同時也加快了左腿的前邁。左腿前邁時,大腿不宜擡得過高,左腳用内側或腳跟先着地,做出強有力的制動和支撐,左腳落地的位置應在右腳落地前投擲方向線的左側約20-30厘米處。

五步投擲步的前四步一般步長是:第一步大,第二步小,第三步大,第四步小。

最後用力

投擲步的第三步右腳着地後,由于慣性,髋部迅速向前運動,在超越了右腿支撐點之後(左腳未着地),右腳就開始最後用力。當左腳着地,便形成了以左腳到左肩的左側支撐,為右腿繼續蹬地轉髋創造條件。右腿有繼續蹬地,推動右髋加速向投擲方向運動,使髋軸超過肩軸,同時髋部牽引着肩軸向投擲方向轉動,在肩軸向投擲方向轉動的同時,投擲臂向上轉動,帶動前臂、手腕向上翻轉,當上體轉為正對投擲方向時,形成了“滿弓”姿勢(如上圖右)。此時投擲臂處于身後,約與肩高,與軀幹幾乎成直角。

彎曲的左腿做迅速有彈性的蹬伸,同時胸部盡量前送,并帶動小臂向前做爆發性“鞭打”動作,使全身的力量通過手臂和手指作用于标槍縱軸。

标槍出手後,人體由于受慣性的作用,必然随着向前慣性繼續向前運動,為了防止越線犯規,應及時向前跨出一至二步,身體稍向左轉或上體稍前傾,降低身體重心,維持平衡,避免沖出線外。

技術演變

擲标槍技術的演變是非常有趣的,在古代可以在标槍上纏繞皮帶幫助用力,可以用手指頂在标槍的尾端進行投擲,還有加助跑的投遠和原地投準。持槍法由過去的肩下攜槍助跑,發展為現在的肩上持槍助跑。握槍法由古老的鉗式握法,發展為現在的現代式握法。投擲步由過去的“單足跳”、“後交叉”發展為現在的“前交叉”。現代的投擲技術,有利于投擲步的加速,表現出良好的超越器械,加長了投擲的工作距離,并能很好地沿着标槍縱軸用力。事物在不斷的發展,人們在探讨更為合理的技術過程中,盡可能在使擲标槍技術符合人體解剖結構的形式和生物力學的原理,研究更新的投擲技術。 

由于擲标槍技術的迅速發展,男子的世界紀錄到80年代已達到 96.72 米,女子擲标槍運動的曆史雖然不長,但成績的提高也是很快的,從第一個 43.68 米的世界紀錄,迅速提高到 69.32 米。不但投擲技術不斷得到改進,而且在器械上也不斷受到高科技的改進,這一切都對标槍成績的提高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标槍成績的不斷提高,已對在同一塊場地上的其他項目的運動員有了一定的威脅,因此在 1987 年國際田聯将标槍的重心作了調整(前移),并作了嚴格的限定,使标槍的投擲距離有了較大的縮短。現在的男子和女子紀錄分别為 98.48 米和 80 米。 

擲标槍,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多軸性旋轉項目。它的完整技術,是由肩上持槍經過一段預先助跑連接投擲步獲得動量,通過爆發式的最後用力作用于标槍的縱軸上,将标槍經肩上投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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