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性
采用完全成本法的原因是:雖然固定性制造費用隻是同企業生産能力的形成有關,不與産品生産直接相聯系,但它仍是産品最終形成所必不可少的,所以應當成為産品成本的組成部分。在完全成本法下,單位産品成本受産量的直接影響,産量越大,單位産品成本越低,這樣就能刺激企業提高産品生産的積極性。但是采用完全成本法計算出來的單位産品成本不僅不能反映生産部門的真實業績,反而會掩蓋或誇大它們的生産實績;在産銷量不平衡的情況下,采用完全成本法計算确定的當期稅前利潤,往往不能真實反映企業當期實際發生的費用,從而會促使企業片面追求高産量,進行盲目生産;另外采用這種方法不便于管理者進行預測分析、參與決策以及編制彈性預算等。
區别
理論依據不同
變動成本法的理論依據:固定制造費用與特定會計期間相聯系,和企業生産經營活動持續經營期的長短成比例,并随時間的推移而消逝。其效益不應遞延到下一個會計期間,而應在其發生的當期,全額列入損益表,作為該期銷售收入的一個扣減項目。
而傳統的完全成本法則強調成本補償的一緻性,其理論依據是:固定制造費用發生在生産領域,與産品生産直接相關,其與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變動制造費用的支出并無區别,應當将其作為産品成本的一部分,從産品銷售收入中得到補償。
應用前提與成本構成的内容不同
變動成本法是在成本性态分析的基礎上,對産品成本按其與産量變動間的線性關系劃分為變動成本與固定成本,并進行粗略估計。其中,變動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變動性制造費用和變動性銷售及管理費用;固定成本包括固定性制造費用和固定性銷售及管理費用。
而完全成本法将成本按其用途分成生産成本與非生産成本兩大類。其中,生産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非生産成本包括銷售和管理費用等期間費用。
産品成本構成内容不同
由于上述兩個方面的差異,使得兩種成本計算方法在産品成本構成内容方面也有所不同:完全成本法下,産品成本中包含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為生産産品而耗費的全部制造費用(包括變動制造費用和固定制造費用),成本随着産品的流轉而結轉;而變動成本法則将制造費用中的固定部分視作當期的期間費用,随同銷售和管理費用一起全額扣除,而與期末是否結餘存貨無關,産品成本中隻包含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和變動制造費用。
存貨估價及成本流程不同
采用變動成本法,無論是在産品、庫存産成品還是已銷産品,其成本都隻包含變動成本,故期末結餘存貨隻按變動成本計價而不包括:
⑴符合公認的會計原則
完全成本法是從價值補償角度計算成本的,不論是變動成本還是固定成本都計入到産品成本中,反映生産過程中的全部耗費,因而符合傳統的成本概念,便于編制财務報表,是财務會計核算中确定盈虧的重要依據。
⑵強調成本補償上的一緻性
完全成本法把固定制造費用分配到了每一單位産品。因為隻要是與産品生産有關的耗費,均應從産品銷售收入中得到補償,固定制造費用也不例外。從成本補償的角度講,用于直接材料的成本與用于固定制造費用的支出并無區别。所以,固定制造費用應與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變動制造費用一起共同構成産品的成本。而不能人為地将它們割裂開來。因此,完全成本法可以促進企業積極擴大生産,降低單位産品的成本,提高經濟效益。
⑶強調生産環節對企業利潤的貢獻。
由于完全成本法下固定制造費用也被歸集于産品而随産品流動,因此本期已銷售産品和期末未銷産品在成本負擔上是完全一緻的。在一定銷售量的條件下,産量大則利潤高,所以,客觀上完全成本法有刺激生産的作用。這也就是說,從一定意義上講,完全成本法強調了固定制造費用對企業利潤的影響。
缺點
⑴不利于成本管理
由于完全成本法将固定制造費用計入産品成本,給成本管理帶來了問題:
一是固定制造費用的分配增加了成本的計算工作量,影響成本計算的及時性和準确性;
二是産品成本中變動成本和固定成本的劃分,使成本控制工作變得複雜。
⑵不利于企業的短期決策
因為在産品單價、單位變動成本和固定成本總額不變時,其利潤的變化理應同銷售量的變化同向。但是按完全成本法計算,利潤的多少和銷售量的增減不能保持相應的比例,因而不易被人們理解,不利于短期決策、控制和分析工作,甚至會片面追求産量。
附錄
完全成本法中,固定性制造費用作為産品成本,變動成本法中,固定性制造費用作為期間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