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分類
網格内有網格管理員、網格助理員、網格督導員、網格警員、網格黨支部書記和網格司法力量六類人員。
工作職責
信息采集;綜治維穩;勞動保障;民政服務;計劃生育;城市管理;食品安全;其它工作
網格員和社區工作者區别在于:
1、定義不同
社區網格員主要指的是從事采集基礎信息、聯絡社情民意、服務特殊人群、調解矛盾糾紛、巡查社會治安、倡導文明新風、代辦居民事項、組織文體活動、宣傳政策法規等社會網格管理的人員。網格員又稱為社區工作站其它工作人員。
社區工作者,是指經過一定的選拔或公開招考程序,被各街道(鎮)或社區的兩委一站(黨委黨組織、居委會、社區服務站)選用的人員。并在以社會基層社區為基本的服務區域,為居住在小區内的各類人群提供各類公共服務(協同治理)與其他公益服務的專職工作人員。
2、職責不同
社區網格員的職責簡單概括便是“64922”,“6”,是明确網格員的信息采集員、便民服務員、矛盾化解員、治安巡防員、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務管理員、政策宣傳員“6員”職責;“4”,是指網格員主要負責網格内的信息搜集、現場處置、發現上報、代辦服務4類工作任務;“922”,是指網格要重點做好信息采集維護、社會治安巡防、矛盾排查化解、民意搜集調查等9大類22小類共82項具體工作。社區網格員比社區工作者職責更加細化。
3、社區網格員屬于社區工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