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内容
在分期等額償還貸款的情況下,銀行要将根據名義利率計算的利息加到貸款本金上計算出貸款的本息和,要求公司在貸款期内分期償還本息之和的金額。由于貸款分期均衡償還,借款公司實際上隻平均使用了貸款本金的半數,而卻支付全額利息。這樣,公司所負擔的實際利率便高出名義利率的大約1倍。
舉例
某企業借入年利率為12%的貸款20000元,分12個月等額償還本息。因為等額償還,所以在年初借款人的手中的資金為20000元,全年中均勻減少,到年末為0,全年借款人持有的資金為(20000+0)/2。如果不考慮可用資金的利息,則該項借款的實際利率=(20000×12%)/(2000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