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型
1.在國内,消費券主要有“政府消費券、社會消費券、旅遊消費券、轉移性消費券和教育培訓消費券”5大種類,相關企業發行的一般為抵金券,其消費券的面值一般為100元,也有20元面值的社會消費券。
a)政府消費券
特點:使用财政資金發放的公益性、紅利性消費券。
b)社會消費券
特點:單位和個人(含中國外遊客)按照自願原則購買的非公益性,非紅利性消費券。
c)轉移性消費券
特點:企業在應對國際金融危機過程中為實現保就業、保收入,用政府撥付的各種産業發展扶持資金和企業扶持獎勵資金在用于發展再生産和繳納社會保險費後購買的用于企業購買商品、服務及用于職工福利的消費券。
d)旅遊消費券
特點:政府适當資助、專門向來本地旅遊者發放的消費券。
e)教育培訓消費券
特點:用于資助困難企業職工在崗培訓、進城務工人員、未就業大學畢業生等。
2.在日本,曾經發行過“地域振興券”。
3.在泰國,為“救國支票”。
使用方式
1、使用時不找零。
2、收受消費券的店家,需申請過“營利事業登記”,方可将消費券存入銀行帳号中兌現。
3、未曾申請過營利事業登記的商店或攤販,若收受消費券,無法存入銀行帳号中兌現,但可于采買原物料時,将消費券轉 手給上遊廠商以抵扣貨款,或在使用期限内再拿出來消費。
4、可捐贈消費券給公益團體,并可抵稅。
國家計劃
商務部2009年2月首次表态肯定地方政府發放消費券的做法,為此前一度火熱的消費券作用之争定調。人們由此也産生更多期待:發放消費券能否上升為“國家計劃”?
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明确表示:“在特殊的條件下采取特殊的辦法,我認為是一項比較可行的選擇。我們一些城市,比如成都、杭州發放了一些消費券,據我了解已經産生了一定的作用,對拉動消費起到了推進作用。”
姜增偉的表态代表了商務部的态度。人們普遍認為,作為主管商業流通的中央部委,商務部的态度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決策層的态度。在筆者看來,姜增偉的這番話,至少傳遞出三大積極信号:一是肯定了地方政府的試點行為;二是肯定了發放消費券對拉動消費的推動作用;三是表明決策層在這一問題上已逐漸形成共識。
事實上,地方政府的實踐已充分表明,發放消費券拉動消費是符合中國國情的重要選擇。以杭州為例,據統計,消費券對商貿行業拉動效應為2.06倍。而成都向37.91萬人每人發放100元消費券,消費券轉化為真實消費的比率接近100%。
因此,問題不是消費券該不該發,而是該怎麼發。如果決策層已經形成發放消費券拉動消費的共識,那麼,在總結地方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則應加緊籌劃更大規模的消費券發放計劃。
有關專家指出,在經濟形勢下,時間不等人,我們迫切需要一個發放消費券的“國家計劃”。如果全國範圍内由于經濟發展程度所限不能按一個标準發放消費券,那麼,至少也該拿出一個國家層面的對地方有約束力的“消費券發放指導計劃”,防止一些地方任意壓縮消費券的金額和發放範圍,讓老百姓心裡有個底。
關于消費券的發放範圍,最理想的方式是人人有份,如果一時難以實現,至少也應該擴大範圍。因為人人有份擴大規模,對刺激消費的力度更大,同時體現了社會公平,而且消費券隻有附帶盡可能少的對象限制,讓不同階層的民衆都能在市場中自由選擇,才能确保不扭曲正常的産業結構和消費結構。至于怎麼補貼低收入群體,那是另一回事,不能跟發放消費券刺激消費混為一談。
當然,發放消費券還應與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等措施相結合,從根本上解決老百姓的後顧之憂,讓他們敢花錢。而這,則是另一個值得深入探讨的話題。
發放情況
2020年3月,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宣部、财政部、商務部、人民銀行等二十三個部門聯合印發《關于促進消費擴容提質加快形成強大國内市場的實施意見》,聚焦改善消費環境、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助力形成強大國内市場。各地各部門相繼出台了包括推出消費券在内的擴大消費政策措施。
2020年4月9日,在商務部網上例行新聞發布會上,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峰表示,據初步了解,已有7個省20多個地市組織發放了多種形式的消費券,激發消費潛力,帶動消費回補,在短期内取得了積極成效。2020年3月以來,湖南、嘉興、青島、重慶、深圳、沈陽、武漢、佛山等多地通過微信向市民陸續投放超百億消費券。杭州、深圳、鄭州等多地也通過發放消費券的方式激發消費潛力、帶動消費回補。
截至2020年4月7日,湖南省總工會通過以消費券形式提前向全體職工和工會會員發放節日慰問費,湖南線下微信支付消費增長270億。
2020年5月2日,從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産管理中心獲悉,總額達5000萬元的北京市惠民文化消費電子券2日啟動發放,用于拉動市民文化消費。
2020年5月8日,商務部副部長王炳南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發布會上表示,初步統計,疫情發生以來,全國有28個省市、170多個地市統籌地方政府和社會資金,累計發放消費券190多億元。
2020年6月10日,西藏林芝發放500萬元旅遊消費券,到林芝的所有遊客均可領取。(領取及使用方法見參考鍊接)
2020年7月17日至8月13日廣州向全社會發放3000萬元文旅消費券,以提振市民和遊客的消費信心,助推文旅市場複蘇。消費券可在參與活動的668家景區、酒店、實體書店、民宿、旅行社等場所消費。
2020年7月26日10時,150萬張政企消費券在京東APP上發放,其中線下餐飲購物券100萬張、智能産品券50萬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