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曆
1968年3月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
1969年2月加入中國共産黨。
1970年後任空軍場站導航台台長、政治處幹事、警衛連指導員、政治處主任。
1978年入空軍學院學習。1979年後,任空軍場站副政治委員、政治委員、黨委書記。
1983年後,任空軍航空兵團政治委員、黨委書記,師政治部主任、部黨委書記,師紀委書記、黨委書記,廣州軍區空軍黨委委員。1992年入國防大學學習。
1993年2月任南京軍區空軍黨委委員。1995年5月任廣東省文化廳副廳長、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1996年9月任中共廣東省紀委副書記。1998年5月任中共廣東省委常委、紀委書記。
1997年在中共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中共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當選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
1998年05月,任廣東省委常委、紀委書記(其間:2001年3月至6月在中央黨校進修一班學習)。
2002年03月,任廣東省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2006年11月,任浙江省委常委、紀委書記。
2009年3月5日,任浙江省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
被雙規
中國内地近年在調查涉及腐敗問題的黨員時頻頻使用的雙規強制手段(在指定時間和地點交代問題),由于出現被雙規人員相繼自殺事件,并涉及刑訊逼供違法行為,已經引起法律專家質疑它的合法性,地方政府也開始注意雙規的适用對象問題。
王華元在2008年8月27日的會議上,下令對“雙規”對象嚴格規限,審慎使用,嚴禁擴大化。據報道,去年中國有120多個官員在雙規期間自殺。不過,紀檢官員指出,現時貪官很聰明靈活,發現問題之初如不限制他們,便會聞風而遁挾款潛逃。
2010年7月經公安機關審查,收受他人給予的财物共計折合人民币771萬餘元;王華元還對共計折合人民币895萬餘元的财産不能說明來源。
“情婦門”
浙江省紀委書記王華元表示,被查處的貪官一半以上都有“養情人”等生活作風問題。“包二奶”的現象是決不允許的,“有一件查處一件,決不姑息。”
“50%的貪官擁有情婦”這一說法,和此前鄭州市紀委書記王璋的“95%的貪官都有情人”的結論大相徑庭。王璋經過悉心研究,把貪官情人分成七種類型,即包養型、情感型、俘虜型、相互利用型、第四者型、歡樂型、複合型。他進而歸納表現形式是:以色謀權、色助官貪、貪錢買色、色逼官貪和色相賄賂。二者都是有理有據,言之鑿鑿,卻不知孰是孰非,誰更接近事實。隻是,這種研究結論,科學嚴謹也罷,荒誕不經也罷,不知道對反腐倡廉有什麼用處。硬把貪官和情婦硬拉扯在一起,試圖尋找其中什麼因果關系,除了證明“紅顔禍水論”之外,就是對反腐工作的遊戲化、娛樂化和粗鄙化,偏離反腐工作的根本。
人物語錄
1)對于“楊湘洪事件”我說三句話:楊湘洪出國是經過批準的,是帶着經貿考察團出國的;楊湘洪滞留不歸已經是事實,必須給予嚴肅的處罰;楊作為一個副廳級幹部,後面還有什麼問題紀委還要繼續了解,如果有問題紀委仍要追究。
2)“包二奶”的現象,作為黨員幹部是黨組絕不允許的,有一件查處一件,絕不姑息。
3)領導幹部有三怕,一怕上級監督,所以我們要建立巡視制度;第二個怕,就是怕群衆監督和輿論的監督,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三怕制度的剛硬性,我們有很多制度,但是有些制度落實得不好,希望網民跟我們一起共同的努力。
4)這些黨員幹部的腐敗,在人民群衆當中造成惡劣影響,他們大權在握。對這些幹部的查處,非常鮮明地表明我們省委省政府反對腐敗的決心。
5)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
談反腐敗
王華元承認,網民所提現象确實存在。從浙江情況來說,腐敗的官員,首先是政治信仰動搖,第二是經濟出問題,第三是生活作風出問題。
他說,中國共産黨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近年來,浙江省查處了不少大案、要案,正說明我們黨對反腐敗是下決心的,是真反腐,而且反腐工作會長期堅定不移地做下去。
王華元請網友放心,對待腐敗案件,将有一件查處一件,“不管是誰,哪怕他官越做越大,隻要違法,必然受到懲罰。”
如果群衆發現官員腐敗問題,王華元說群衆可以通過來信、來電、來訪和網上投訴等多種渠道進行舉報,還可以撥打全國統一的12388舉報電話;也可以撥打96178效能監察投訴電話等方式。
他希望今後有更多的人能大膽署實名舉報。對于群衆舉報的問題,隻要有事實,肯定做到“件件有回聲、事事有着落”。王華元也寄語廣大網友,反腐倡廉是全社會的事,希望廣大網友積極參與到這項工作中來。
代表資格被終止
正在召開的浙江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上獲悉,因嚴重違紀并涉嫌違法犯罪,浙江省原紀委書記王華元被罷免浙江省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王華元因嚴重違紀并涉嫌違法犯罪,衢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依法罷免了其浙江省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罷免決議已報省人大常委會備案。按照代表法的有關規定,王華元的代表資格終止。
被開除黨籍公職
2009年8月,中共中央紀委對浙江省委原常委、省紀委原書記王華元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
經查,王華元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及親屬收受巨額錢款;違反規定,收受巨額禮金禮品;多次到境外賭博;生活腐化。
王華元的上述行為嚴重違反黨紀政紀,其中有的問題已涉嫌犯罪。根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審議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王華元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将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審獲死緩
山東省棗莊市中級人民法院2010年9月9日對中共浙江省委原常委、省紀委原書記王華元受賄、巨額财産來源不明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王華元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财産;犯巨額财産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财産。
在判決生效的最後時刻,一審刑至死緩的浙江省原紀委書記王華元放棄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