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北秧歌

陝北秧歌

中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
陝北秧歌是中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之一。陝北秧歌是流傳于陝北高原的一種具有廣泛群衆性和代表性的傳統舞蹈,又稱“鬧紅火”、“鬧秧歌”、“鬧社火”、“鬧陽歌”等。它主要分布在陝西榆林、延安、綏德、米脂等地,曆史悠久,内容豐富,形式多樣。其中綏德秧歌最具代表性。[1]
  • 中文名:陝北秧歌
  • 非遺級别:國家級
  • 非遺編号:Ⅲ-2
  • 申報地區:陝西省綏德縣

曆史淵源

陝北秧歌舞,曆史悠久相傳北宋時已有,原為陽歌,"言時較陽,春歌以樂。"《延安府志》記有"春鬧社,俗名秧歌。"由此可知,秧歌源于社日祭祀土地爺的活動。清李調元《粵東筆記》雲:"農者,每春時,婦子以數十計,往田中插秧,一老撾大鼓,鼓聲一通,群競作,彌日不絕,是日秧歌"。故又有人指出,秧歌傳自南方,是陝北的一種外來文化。

作家曹谷溪在《再談陝北秧歌》中說:"陝北人鬧秧歌,就是圖個紅火。每年正月二三開始,幾乎要鬧騰一個正月天。一直到二月初二才壓了鑼鼓五音"。形式多樣,是一種民間廣場集體歌舞藝術,表演起來,多姿多彩,紅火熱鬧。

陝北地區"鬧秧歌"習俗由來已久。如陝北的綏德、米脂、吳堡等地,每年春節各村都要組織秧歌隊,演出前先到廟裡拜神敬獻歌舞,然後開始在村内逐日到各家表演,俗稱"排門子",以此祝賀新春送福到家,這是古代祭社活動的延續,十五日燈節這天,秧歌隊還要"繞火塔""轉九曲"。"繞火塔"也叫"火塔塔",先用大石和磚壘起通風的座基,上面再用大塊煤炭搭壘成塔形,煤炭之間有空隙,填入柴禾、樹枝以便燃點。

由于當地煤炭質量好,又有柴木助燃,所以在十五日的夜晚點燃後,火焰照紅夜空,秧歌隊繞塔高歌歡舞,非常好看。此習是古代"祀太乙""積薪而然"求火消災驅邪的遺風。此風俗在清代縣志中有記載,如《綏德縣志》"并以煤塊積壘如塔,至夜,然(燃)之,光明如晝。"《米脂縣志》"鋪戶聚石炭壘作幢塔狀(俗名"火塔塔"),朗如白晝。"可見此俗由來已久。

風格流派

陝北秧歌主要有"大秧歌"和"踢場子"兩大類。

大秧歌,是一種在廣場上進行的集體性歌舞活動,規模宏大,氣氛熱烈,動作矯健豪邁,情緒歡快奔放,并伴有獅子、龍燈、竹馬、旱船、跑驢等社火節目,隊形變化豐富,有"龍擺尾"、"卷白菜"、"十字梅花"、"二龍吐水"、"十二蓮燈"等數百種排列法。小場表演包括"水船"、"跑驢"、"高跷"、"霸王鞭"等。也可根據動作風格和内容劃分為"文場子"、"武場子"、"踢場子"、"醜場子"等。

其中"踢場子"為表現男女愛情生活的雙人舞,參加人數為偶數,成雙成隊,男待彩扇,女舞彩綢,有較高難度的舞蹈動作,需展示"軟腰"、"二起腳"、"三腳不落地"、"龍爪穿雲"、"金雞獨立"、"金鈎倒挂"等高難技巧,既剛健又柔美,既灑脫,又細膩。逢年過節,城鄉都組織秧歌隊,拜年間好。

村鄰之間還扭起秧歌互相訪拜,比歌賽舞,熱鬧非凡。男角叫"挂鼓子"女角叫"包頭",過去均由男子扮演,"挂鼓子"的動作樸拙,有武術的爆發力。"包頭"的動作質樸、活潑,具有農村婦女的特點。表演雖有套路,但即興創造的成分極大,充滿陝北農村生活的情趣。技藝精湛的演員深受群衆的喜愛,如李增恒扮演的"包頭"形象俊俏,表演灑脫、靈巧,有"溜溜旦"的藝名。

傳承保護

1940年代初期,以延安為中心的陝甘甯邊區開展了新秧歌運動,廣大文藝工作者深入農村學習秧歌、腰鼓,掌握了基本的動律特征和典型的舞姿動态後,升華為規範的、新農民形象的舞蹈動作,形成新型的秧歌和腰鼓,領頭的傘頭改為工農形象持木制鐮刀斧頭,創造了具有新内容的秧歌劇,如《兄妹開荒》、《夫妻識字》、《十二把鐮刀》等。

其中,"翻身秧歌"、"勝利腰鼓"等新秧歌在中國得到普及。新秧歌有大場秧歌《邊區好地方》、扇秧歌《南泥灣》等,深受群衆歡迎。在抗日戰争、解放戰争中起着鼓舞鬥志,慶祝勝利的作用。1950年代民間舞蹈方興未艾,各地秧歌異彩紛呈,人們就在秧歌前冠以地名以示區别。

陝北秧歌表現了陝北群衆質樸、憨厚、樂觀的性格,具有突出的曆史文化價值。

國家非常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産的保護,2006年5月20日,陝北秧歌經國務院批準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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