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是指監理單位受業主的委托,在業主授權範圍内代表業主對工程施工進度、質量、投資、安全等進行控制并對工程合同和信息進行管理,以及協調參建各方關系一系列監督管理活動。
施工監理職責
組織領導項目監理處人員貫徹執行有關的政策、法規、标準、規範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對履行委托監理合同負全面責任。
對監理處人員的工作進行領導、協調和監督檢查。
負責監理處内部人員的分工,将其授予各專業監師的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被監理方。
主持編寫項目工程監理規劃,審查各專業監理實施細則。
組織審查施工承包商提出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施工進度計劃以及現場安全生産和文明施工措施。
審核和确認總承包商提出的分包商。
在監理的過程中,代表公司對外聯絡與協調,作出相關決定,并對所作出的決定負責。
負責協調工程項目專業之間的主要技術問題,保證工程項目總體功能的先進、合理,充分體現設計意圖。
審核并簽署工程開工報告、停工令、複工令。
主持處理合同履行中的重大争議和糾紛,組織處理索賠事宜。
檢查工程的質量、進度和投資的實際控制情況,驗收分項、分部工程,簽署工程款付款憑證和分部工程質量等級意見。
主持審核工程結算,簽署工程竣工資料。
組織工程竣工預驗收,簽署建設監理意見,參加工程竣工驗收。
主持編制、審核、簽收監理月報。
督促整理合同文件和監理檔案資料、并對檔案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負責。
主持編寫項目工程監理總結。
施工監理範圍
1、工程類别,包括各類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工程、設備安裝工程和裝修工程等。按照國務院相關規定,工程監理單位分為甲、乙、丙三級資質,不同資質的監理企業能承接的監理業務是不一樣的。工程監理企業隻能在資質審批核準的工程類别内進行監理活動,承攬相應的工程監理業務。n2、工程建設階段,包括工程建設投資決策階段、勘察設計招投标與勘察設計階段、施工招投标與施工階段,包括設備采購與制造和工程質量保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