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釋義
基本信息
繁體字:缽
拼音:bō
注音:ㄅㄛ
簡體部首:钅
部外筆畫:5
總筆畫:10
繁體部首:金
五筆86&98:QSGG
倉颉:OPDM
鄭碼:PFA
筆順編号:3111512341
四角号碼:85730
基本字義
洗滌或盛放東西的陶制的器具:~子。飯~。茶~。乳~(研藥使成細末的器具)。
詳細字義
〈名〉
1、形聲。從金,本聲。僧人的食器
2、僧侶所用的食具,像碗,底平,口略小
吾一瓶一缽足矣。——清·彭端淑《為學一首示子侄》
3、又如:缽盂(佛家語。是僧侶的複鐘狀飲食器皿);缽多羅(佛家語。僧侶的食器)
4、形狀像盆而較小的一種陶制器具,用來盛飯、菜、茶水等。如:瓦缽;飯缽;粥缽
僧人所用食器
缽(梵patra)比丘六物(三衣、缽、坐具、漉水囊)之一。又稱缽多羅、波多羅、缽和蘭等。意譯應器、應量器。即指比丘所用的食具。其種類有鐵缽、瓦缽之别。持缽行乞稱為“托缽”。由于比丘持缽以應受他人的飲食,故缽亦稱應器。
《四分律》卷九中提及缽之種類雲:“缽者有六種,鐵缽、蘇摩國缽、烏伽羅國缽、優伽賒國缽、黑缽、赤缽。大要有二種,鐵缽、泥缽。”該書卷五十二中說,禁止使用由木、石、金、銀、琉璃、寶、雜寶所作成的缽,并以此簡别在家和外道。《五分律》卷二十六謂不使用金銀七寶、牙、銅、石、木的缽,若使用金銀乃至石缽,則犯突吉羅,若使用木缽,則犯偷蘭遮,若如外道之使用銅缽,則犯突吉羅。僅準許使用鐵缽、瓦缽、蘇摩缽。所謂泥缽、瓦缽、蘇摩缽,皆是同類之物,蘇摩缽是就産地而命名的。
缽的顔色,應熏為黑色或赤色,即《四分律》所說的黑缽、赤缽。《摩诃僧祇律》卷二十九中說瓦缽當熏成孔雀咽色,毗陵伽鳥色,或是鴿色。鐵缽則作缽爐,以阿摩勒核、佉陀羅核、巨摩、竹根熏之。關于容量,《四分律》卷九舉出大、中、小三種。大者三鬥,小者一鬥半。但是根據唐代的量法,應是一鬥至五升之間。
戒律中規定比丘不得儲存多缽,護持缽當如護持自己眼睛一般,應當常以澡豆洗淨除去垢膩。
在律制上,規定缽有“體”、“色”、“量”等三法。第一:缽之“體”,材質隻準使用瓦、鐵兩物塑鑄,不得使用“金、銀、銅、琉璃、摩尼、白蠟、木、石……”等物制做。第二:缽之顔色,《四分律》限用黑、赤兩色,《五分律》限用孔雀咽色。除此“黑、赤、灰”三色之外,不準薰染其他顔色。第三:缽的容量,《四分律》說:“大者可受三鬥、小者可受半鬥、中者比量可知。”依個人食量而定。
至于缽的形狀:呈矮盂形,腰部凸出,缽口缽底向中心收縮,直徑比腰部短。這種形狀可使盛的飯菜,不易溢出,又能保溫。
僧人所用的食器,有瓦缽、鐵缽、木缽等。一缽之量剛夠一僧食用,僧人隻被允許攜帶三衣一缽,此缽則為向人乞食之用。現今泰國、緬甸、斯裡蘭卡等南傳上部座佛教僧人,仍于每日淩晨沿門托缽。漢傳佛教、藏傳佛教現已經很少有僧人托缽乞食。
古籍解釋
康熙字典
《廣韻》《集韻》《韻會》北末切,音潑。《玉篇》器也。《蘇轼·宸奎閣》廬山僧懷琏,持律嚴甚。上常賜以龍腦缽盂,琏對使者焚之,曰:吾法以瓦鐵食,此缽非法。使者歸奏,上嘉歎。
又《梵書》自釋迦相傳有衣缽,世相付受。後魏天竺國王子号達磨,出家入南海,齎衣缽航海。至梁詣武帝,隐嵩山少林寺,以其法傳慧可。
又凡物相傳,皆曰衣缽。《古今名賢集》和凝第十三名及第,後知舉,取範質第十三名,質往謝。凝曰:公文合在中選屈就,此傳老夫衣缽耳。未幾,凝入相。後質拜相,有登庸衣缽亦相傳之句。
又《蘇轼詩》傳家有衣缽。《注》家學有素也。
又《廣韻》亦作盋。《前漢·東方朔傳注》盂若盋而大,俗謂盋盂。
又無花果名優昙缽。《廣志》狀似枇杷,不花而實。
又葉音瞥。《蘇轼·梅詩》君行适吳我适越,笑指西湖作衣缽。
方言音韻
贛方言:buet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