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1.指五鬥米道。
2.《晉書.隐逸傳.陶潛》:"郡遣督郵至縣,吏白應束帶見之,潛歎曰:'吾不能為五鬥米折腰,拳拳事鄉裡小人邪!'義熙二年,解印去縣。"後用以指微薄的官俸。
典源
《宋書》卷九十三〈隐逸列傳·陶潛〉
陶潛字淵明,或雲淵明字元亮,尋陽柴桑人也。曾祖侃,晉大司馬。潛少有 [2] 高趣,嘗著五柳先生傳以自況,曰:先生不知何許人,不詳姓字,宅邊有五柳樹,因以為号焉。閑靜少言,不慕榮利。好讀書,不求甚解,每有會意,欣然忘食。性嗜酒,而家貧不能恒得。親舊知其如此,或置酒招之,造飲辄盡,期在必醉,既醉而退,曾不吝情去留。環堵蕭然,不蔽風日,裋褐穿結,箪瓢屢空,晏如也。嘗著文章自娛,頗示己志,忘懷得失,以此自終。其自序如此,時人謂之實錄。親老家貧,起為州祭酒,不堪吏職,少日,自解歸。州召主簿,不就。躬耕自資,遂抱羸疾,複為鎮軍、建威參軍,謂親朋曰:「聊欲弦歌,以為三徑之資,可乎?」執事者聞之,以為彭澤令。公田悉令吏種秫稻,妻子固請種粳,乃使一頃五十畝種秫,五十畝種粳。郡遣督郵至,縣吏白應束帶見之,潛歎曰:「我不能為五鬥米折腰向鄉裡小人。」即日解印绶去職。賦歸去來。
運用示例
唐朝韓翃《家兄自山南罷歸獻詩叙事》詩:“初辭五鬥米,唯奉一囊錢。”
宋朝王安石《寄丁中允》詩:“顧惜五鬥米,無辜自拘囚。”亦省作“五鬥”。
宋朝王禹稱《賢人不家食賦》:“入官未免于五鬥,探學徒窺于數仞。”
清朝唐孫華《同年沉昭嗣明府談杭州西溪之勝》詩:“辭官歸養母,恥折五鬥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