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道揚镳

分道揚镳

漢語成語
分道揚镳是一則來源于曆史故事的成語,最早出自《魏書·河間公齊傳》。該成語多比喻志趣、目的不同,各走各的路;在句子中一般充當謂語、定語、賓語。[1]
  • 拼音:fēn dào yáng biāo
  • 名稱:分道揚镳
  • 用法:褒義,謂語
  • 結構:聯合式
  • 例句:我們彼此之間感情不和,早已~了。

成語出處

北朝·魏收《魏書·河間公齊傳》:“子志……與禦史中尉争路,俱入見,面陳得失……高祖曰:‘洛陽我之豐沛,自應分路揚镳。自今以後,可分路而行。’”

後人據此概括出成語“分道揚镳”。

成語故事

南北朝時期北魏孝文帝的時候,做洛陽令的是元志。元志青年時代讀過不少書,頗有文才,而且辦事幹練,為人強悍。他的父親曾經救過皇帝的性命,所以元志在孝文帝面前,很有些威信。

有一天,元志乘車出門,在路上碰巧遇上了朝廷的禦史中尉李彪。李彪的官職比元志高,按禮節元志應該給李彪讓路,可是元志毫不謙讓,雙方争執不下,隻好倆人一塊來見孝文帝,讓皇帝裁決。見了孝文帝,李彪說:“我是朝廷上的近臣,哪有洛陽令與我抗衡的道理?”元志說:“神鄉縣主,普天之下誰不編戶?凡是居住洛陽的人統統編在我的戶籍裡,我豈有趨避中尉的道理?”

孝文帝看看他們二人,都是自己的親近臣僚,不好評判是非,隻好說:“洛陽是我們的國都,自然應該分路而行,驅馬前進,自今以後,你們分開走。”從此元志便與李彪折尺量道,每人占用一半。

成語寓意

這個故事啟示人們道不同不相為謀,亦各從其志也;共事是需要共同知趣,共同目标,共同語言的。如果根本性、原則性不同,如政治立場不同,宗教信仰不同,學術見解不同,根本說不到一塊兒去,隻好“分道揚镳”了。這與“道不同不相為謀”一樣,相互之間連正常交流都辦不到,連基本信任都沒有,就缺乏“相為謀”的基礎,如果勉強“同謀”,除了誤事誤人兼自誤,相互傷害,也不能“謀”出什麼名堂來,因此,“道不同”就應該“分道揚镳”,否則會“兩敗俱傷”。

成語運用

成文用法

“分道揚镳”多比喻志趣、目的不同,各走各的路;在句子中一般充當謂語、定語、賓語。多用于人,有時也用于事。

運用示例

清·蔡東藩、許廑父《民國通俗演義》第五十九回:“第二軍總司令李烈鈞,亦向廣西進發,分道揚镳,為國效力去了。 ”

清·吳沃堯《痛史》第一六回:“四人又談了一會各個安歇。到了次日,便分道揚镳。”

近代·顧笑言《李宗仁歸來》第三章:“一個與其分道揚镳的腹案,漸漸形成。”

近代·郭沫若《革命春秋·海濤集·塗家埠》:“于是我們的交情便進了一境,由‘貌合神離’再變為‘分道揚镳’了。”

成語辨析

“分道揚镳”和“各奔前程”都有“由于志向、目标不同而各走各的路”的意思。不同在于:分道揚镳偏重在“分手”,多用于人,也用于事物;“各奔前程”偏重在“各自奔赴目标”,僅用于人。“各奔前程”的原因還有興趣不同,感情不合等,而且是長期或永久的;分道揚镳多指長期的,但有時也指短期的。分道揚镳指各有造詣,互不相讓;“各奔前程”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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