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費

經費

行政管理費用
經費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為完成工作任務和事業計劃所需經常費用的統稱。[1]這些單位一般不直接從事物質資料生産,沒有獨立、穩定的收入來源。或者雖有一部分收入,但大都不足以抵補本身的業務支出,需要國家預算撥付經費。經費按用途可分為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或分為維持經費和發展經費。前者指維持原有行政事業單位機構及規模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後者是指在計劃年度内,經批準新增加的機構、人員或其他事業項目所需的經費。原單位增加少量人員,不增設機構和不擴大事業項目的,屬于自然增長,不作為發展經費。
  • 中文名:經費
  • 外文名:funds
  • 拼音:jīng fèi
  • 使用示例:節約經費

釋義

經費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為完成工作任務和事業計劃所需經常費用的統稱。

詳細解釋

    舊指國家經常費用。

司馬貞索隐:“不領入天子之常稅,為一年之費也。”

唐·韓愈《順宗實錄二》:“乙醜,停鹽鐵使進獻,舊鹽鐵錢物,悉入正庫,一助經費。”

宋·蘇轼《範景仁墓志銘》:“以今賦入之數十七為經費,而儲其三以備水旱非常。”

2.今亦指經辦事業支出的費用。

魯迅《書信集·緻李小峰》:“印的時候,我想用較好的紙,另印一百本,自備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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