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防範
風險的防範的流程有:
(一)嚴格資信審查;(二)從嚴掌握發卡條件;(三)完善擔保制度;(四)對透支實行嚴格控制;(五)加大打擊惡意透支行為的力度;(六)提高網絡科技水平,完善資金清算系統功能;(七)建立“黑名單”共事信息庫。
嚴格審查
加強發卡前的資信調查,嚴格發卡審查制度,是防範信用卡風險的第一步。首先,應通過各種渠道搜集申領人的經濟收入和資信狀況,特别是要了解其出勤、工資收入及其他表現等情況。對一些信譽度低和經濟收入不穩定的個體戶、停薪留職人員、離退休人員及其他一些社會閑散人員辦卡,要采取質押辦卡措施。
從嚴發卡
對申領卡的客戶,除進行資信審查外,還要求其必須具備一定的基本條件,對沒有城市常住戶口的人員堅決不能發卡,這主要是因為這些人員流動頻繁,難以對其進行資信審查,萬一發生惡意透支,不能實施有效的控制。對個體工商戶和具有固定攤位經商的進城農民,應适度控制發卡。
完善制度
持卡人不透支時,與發卡銀行是一種儲蓄關系,透支發生後,轉為借貸關系。因此完善擔保制度至關重要,這裡需注意以下兩方面的問題:一是選擇适當的擔保形式井制定合法、規範的擔保協議。根據我國《擔保法》的規定,擔保的方式包括保證、抵押和質押三種形式。發卡銀行應當根據申請人的資信狀況确定有效擔保和擔保方式。二是若确定采用保證方式擔保,要對保證人進行資信調查,掌握保證人的資信狀況和擔保能力,持卡人有資信能力強的人擔保,可使透支資金的償還有可靠保障。
透支控制
信用卡透支是一項正常的業務,對持卡人來說可以解決一時的資金困難;對發卡銀行來說可以帶來較高的利息收入。既然有信用卡就不可避免出現透支,關鍵在于如何控制這種風險,使其轉化為發卡銀行的效益,并達到風險最小化,利潤最大化。發卡銀行應設立專門的部門,步-責對信用卡透支的管理。在持卡人出現透支時,掌握持卡人的信譽狀況,以及經濟收入、經濟活動和資金動向等方面的綜合情況,以便準确地判斷和預策可能發生的透支行為、透支數額、透支期限等風險,并在日常管理中作好透支的檢查和監督工作。對透支行為的控制,具體操作如下:
1、及時通知。當持卡人出現透支時,為了及時提示其已經透支,盡快補足存款,發卡銀行應在透支後立即發出透支通知書,或以電話等方式告知持卡人,要求其一定期眼内彌補透支。
2、透支監控。發卡銀行應實行對持卡人透支的監控管理,及時掌握持卡人的透支情況,當出現風險事項時,便于及早防範。
3、透支催收。對于透支時間較長或透支金額較大的持卡人,應安排人員上門催收。催收無果或查找無下落的,不管是否達到規定的止付期限,應立即止付,防止形成新的風險。
加大打擊
強化對惡意透支的打擊力度。依法強化執行信用懲戒,将透支信用卡的失信人名單推送至工商、銀行征信系統,限制其使高消費及貸款等;加強拘留、罰款、拘傳等強制措施的運用,對惡意逃避債務的情形采取強制搜查措施,對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本着依法懲治犯罪,維護金融機關合法權益的目的,對涉嫌信用卡詐騙的犯罪行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完善系統
信用卡是—種科技含量高、風險大的現代金融産品。它要求一方面要統一規範,全面實現信用卡業務的聯網體系;另一方面,要加快軟件開發,實施科技創新,借助現代計算機;通訊設備,及時推出實時控制系統。對信用卡透支實施全過程的計算機控制。提高服務能力和技術含量,完善網絡清算功能,對進入系統的持卡人每天發生的透支進行全方位監控。及時提供網上結算,縮短清算時間和止付周期,實時彙總,實時清算,及時止付,從根本上杜絕持卡人利用時間差進行惡意透支案件的發生。
設信息庫
所有發卡銀行都應該建立不良持卡人或非法戶的“黑名單”信息庫,并且一定要做到各行之間“黑名單”庫的信息共享。對惡意透支不還、經發卡銀行核銷的戶,收錄在計算機系統内“黑名單”信息庫中,禁止申請辦卡,通過“黑名單”信息庫的管理防止其再次辦卡,連續詐騙。
信用透支
(1)超出了透支限額,是否超過透支限額以信用卡帳戶馀額軋差數是否超過限額為準;
(2)在規定期限内未償還透支款本息而又繼續透支的;
(3)超限額或超期透支前沒有取得發卡行授權的許可,包括逃避授權
(4)透支人主觀上有非法占用發行卡資金的故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