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内容7座(含7座)以下轎車、小型客車、2噸(含2噸)以下小貨車為一類車。規定新規中,客車車型仍按照座位數分成4類,車長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載客車輛,由原先2類車調整為1類車。普通家用5座/7座車仍屬于1類客車,收費系數和費率都沒有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