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環境規劃

生态環境規劃

人類為使生态環境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規劃
生态環境規劃(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Planning)是人類為使生态環境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而對自身活動和環境所做的時間和空間的合理安排。十八大以來,生态文明建設體制改革深入推進,十九大确立了美麗中國的宏偉目标,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态環境高水平保護統籌推進。在新的曆史階段,生态環境規劃将進一步發揮基礎性、統領性、戰略性和創新性作用,為美麗中國建設作出更大貢獻。[1]
    中文名:生态環境規劃 外文名: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Planning 别名: 目的: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 原則:可持續發展等 學科:環境規劃與管理 作用:生态建設、環境保護等

簡介

生态環境規劃是模拟自然環境而進行的人為規劃,其目的是為了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有計劃地保育和改善生态系統的結構和功能。生态規劃首先要以人為本。生态規劃強調從人的生活、生産活動與自然環境和生态過程的關系出發,追求人與自然的和諧。其次生态規劃要以資源環境承載力為前提。生态規劃要求充分了解系統内部資源與自然環境的特征,并在此基礎上确定科學合理的資源開發利用規劃。最後生态規劃目标從優到适。生态規劃是基于一種生态思維方式,采用進化式的動态規劃,引導一種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過程。

我國對生态環境規劃的定義為:生态環境規劃是運用整體優化的系統論觀點。調查規劃區域内城鄉生态系統的人工生态因子和自然生态因子的動态變化過程和相互作用特征,研究物質循環和能量流動的途徑,進而提出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環境保護和生态建設的規劃對策。其目的在于促進區域與城市生态系統的良性循環,保持人與自然、人與環境關系的持續共生,協調發展,追求社會的文明、經濟的高效和生态環境的和諧。從區域或城市人工複合生态系統的特點、發展趨勢和生态規劃所應解決的問題來看,生态規劃不僅限于土地利用規劃,而應是以生态學原理和城鄉規劃原理為指導,應用環境科學、系統科學等多學科的手段辨識、模拟和設計人工複合生态系統内的各種生态關系、确定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的生态适宜度,探讨改善系統結構與功能的生态建設對策,促進人與環境關系持續協調發展的一種規劃方法。

科學内涵

1、以資源環境承載力為前提 強調區域與城市的發展應立足于當地資源環境的承載力,充分了解生态系統内自然資源與自然環境的性能與環境容量,以及自然生态過程特征與人類活動的關系。

2、人與自然和諧為本 從人的生産、生活活動與自然環境和自然生态過程的關系出發,追求區域及城市總體關系的和諧,各部門、各層次之間的和諧,人與自然關系的和諧。

3、高效、和諧、可持續 強調經濟發展的高效、和諧與可持續性,而不是簡單的高速度。生态規劃認為區域與城市的發展應是社會、經濟與生态環境的改善與提高,系統自我調控能力與抗幹擾能力的提高,旨在全面改善區域與城市可持續發展的能力。

4、系統開放、優勢互補 強調系統的開放,形成區域與城市生态經濟優勢與社會子系統和自然子系統優勢的互補。

主要任務

生态環境規劃對象是社會一經濟一自然的複合生态系統,它主要包括:

1、根據生态适宜度,制定區域經濟戰略方針,确定相宜的産業結構,進理布局,以避免因土地利用不适宜和布局不合理而造成的生态環境問題。

2、根據土地承載力或環境容量的評價結果,搞好區域生态區劃、人口,容量、環境污染防治規劃和資源利用規劃等;提出不同功能區的産業布局人口密度、建築密度、容積率和基礎設施密度限值。

3、根據區域氣候特點和人類生存對環境質量的要求,搞好林業生态城鄉園林綠化布局、水域生态保護等規劃設計,提出各類生态功能區内森林與綠地面積、群落結構和類型方案。

原則

可持續發展原則

1987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委員會發表了《我們的共同未來》的綱領性文件,提出了“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在1992年巴西裡約熱内盧召開的世界環境與發展大會上又再次強調了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及其重要性,是“既能滿足當代的需要,又不危及後代滿足其需要的發展能力”,這個概念已赢得了越來越多人的贊同。生态規劃遵循可持續發展理論,在規劃中突出“既能滿足當前的需要,又不危及下一代滿足其發展需要能力”的思想,強調在發展過程中合理利用自然資源,并為後代維護、保留較好的資源條件,使人類社會得到公平的發展。

整體優化原則

生态環境規劃堅持整體優化的原則,從系統分析的原理和方法出發,強調生态規劃的目标與區域或城鄉總體規劃目标的一緻性,追求社會、經濟和生态環境的整體最佳效益,努力創造一個經濟高效、社會文明、生态和諧、環境潔淨的人工複合生态系統。

協調共生原則

共生是指不同種類子系統合作共存、互惠互利,其結果是所有共生者都大大節約了原材料、能量和運輸量,系統獲得了多重效益;共生也是指正确利用不同産業和部門之間互惠互利、合作共存的關系,搞好産業結構的調整和生産力的合理布局。城鄉人工複合生态系統具有生态位分化、多元、多層次、多介質的特點,子系統之間和各生态要素之間相互影響、相互制約,不僅影響到區域或城鄉大系統的穩定性,而且直接關系到系統結構和整體功能的發揮。因此,在生态規劃中必須遵循協調共生的原則。

适度開拓原則

生态環境規劃堅持适度開拓原則,以生态适宜度、自然資源承載能力和環境容量為依據,積極創造新的生态工程,改善區域或城鄉生态環境質量,尋求最佳的區域或城鄉生态位。

作用

1、生态環境規劃是實施生态建設與環境保護戰略的重要手段 生态建設與環境保護戰略隻是提出了方向性、指導性的原則、方針、政策、目标、任務等方面的内容,而要把生态建設與環境保護戰略落到實處,則需要通過生态環境規劃來實現,通過生态環境規劃來具體貫徹生态建設與環境保護的戰略方針和政策,完成生态環境保護的任務,生态環境規劃是協調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态環境保護的重要手段。

聯合國環境規劃會議在總結世界各國經驗教訓的基礎上,提出持續發展戰略。該戰略思想的基本點是生态環境問題必須與經濟社會問題一起考慮,并在經濟發展中求得解決,求得經擠社會與生态環境保護協調發展。

2、生态環境規劃是實施有效管理的基本依據 生态環境規劃是對于一個區域在一定時期内生态建設與環境保護的總體設計和實施方案,它給各級生态環境保護部門提出了明确的方向和工作任務,因而它在生态與環境管理活動中占有較為重要的地位。

3、生态環境規劃是改善環境質量、防止生态破壞的重要措施 生态環境規劃是要在一個區域範圍内進行全面規劃、合理布局以及采取有效措施,預防産生新的生态破壞的同時又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地解決一些曆史遺留的生态環境問題,還是改善區域生态環境質量和恢複自然生态的良性循環,體現“預防為主”方針的落實。

研究

生态環境規劃作為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在空間布局上的一種有效手段,是解決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矛盾的重要途徑之一,同時也是可持續發展思想的集中體現。自19世紀末葉生态環境規劃思想産生以來,生态環境規劃經曆了萌芽、形成與發展、現代生态規劃三個階段,國内外許多學者積極投身于生态環境規劃的研究中,涉及生态環境規劃的内涵、方法和對策建議等多個方面,其理論和實踐不斷得到拓展。

首先根據相關研究,确定生态環境規劃的基礎理論為:生态經濟學理論、可持續發展理論和區域科學理論,并從系統研究的角度對比分析了三個理論的特點和應用,初步建立三個理論相結合的生态環境規劃的基礎理論。 其次分析國内外環境指标的研究情況,結合生态環境的成因結果分析,構造了自然因素與認為因素并重的因果型生态環境規劃指标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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