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況
世界的語系分為7類,其中印歐語系是最大的語系,下分印度、伊朗、日耳曼、拉丁、斯拉夫、波羅的海等語族。日耳曼語系包括英語、德語、荷蘭語、斯堪的納維亞半島各主要語言。最早的關于日耳曼人的紀錄來自于前2和前1世紀的古典作家。從約200年開始日耳曼人開始使用一種自己的文字。此前曆史隻有通過考古和語言學(比較語言學)的方法以考證。通過對各個日耳曼語言(古德語、古英語)的仔細比較和日耳曼語言與其它印歐語言的比較,語言學家可以基本上重建日耳曼語(也稱“前日耳曼語”或“泛日耳曼語”)。這些比較最主要的結果是:日耳曼語屬于印歐語言,在這個語族中它屬于其西方的一支。
發展過程
人們通常認為,到公元前1世紀,日耳曼各族人生活在北海和波羅的海兩岸,講一種基本上統一的語言。到後來産生了所謂的西部、東部和北部的日耳曼方言。西部的日耳曼各部落定居在易北河和奧得河之間的地區,德語就是在這一地區逐步發展而成的。東部的日耳曼各部落定居在奧得河以東地區,但是他們的語言早就消失了。在斯堪的納維亞,北部的日耳曼各部落講一種我們現在所稱的古斯堪的納維亞語,它是斯堪的納維亞各種現代語言的母體語。在公元5世紀,三個西部日耳曼部落——盎格魯人、撒克遜人、朱特人跨過北海進入不列颠,帶着他們的語言,後來成為衆所周知的英語。在9世紀,古斯堪的納維亞語往西發展至冰島。
在任何一種語言或語系發展的過程中,将不可避免地會發生某些變異,使其區别于其他從同一母語派生出來的語言或語系。這類變異的一個例子是在公元前第一個1000年日耳曼各種語言逐漸發生的語音演變。在日耳曼語系的語言中許多印歐語的輔音産生了變異。這在仍保留有印歐語音的拉丁語與失去印歐語輔音的日耳曼語族中的英語的對比中可以看出。印歐語輔音的 d 在日耳曼英語中變成了t(例如拉丁語 duo,英語two);k或c變成h(拉丁語eollis,英語hill);t變成了th(拉丁語tonitus,英語thunder);p變成了f(拉丁語piseis,英語fish)以及g變成了k或c(拉丁語ager,英語acre)。 德國語言學家雅各布·格裡姆在19世紀首先對這種語言現象進行了詳細的描述。他的描述被稱為“格裡姆規律”,是當代語言學發展史上的一個裡程碑。
分支
北支:丹麥語、瑞典語、挪威語、冰島語 (同屬斯堪地納維亞半島的芬蘭語屬于烏拉爾語系)
西支:英語、德語、低地德語、 荷蘭語、南非荷蘭語(荷蘭語“方言”)、佛蘭芒語(荷蘭語“方言”)、依地語、(東/西/北)弗裡西亞語等
東支:目前已經滅絕,唯一已知文字的東日耳曼語支語言是哥特語。其它被認定同是東日耳曼語支的語言有汪達爾語、勃艮地語、倫巴底語和克裡米亞哥特語。克裡米亞哥特語被相信在18世紀之前仍然有人使用。
語音
長元音在日耳曼語言的文獻中會使用到三種上标:抑揚符( ^ )、銳調( ´ )、長音符( ¯ )。這三種表示的都是一個意思:即他們指示的元音是長音,或者比起周圍的元音更加被強調。比如用抑揚符表示的長音有[â]、[ê] 、[î]、[ô]、[û]。在某些日耳曼語言中這些元音還可以互相組合成複雜元音,通常是在後面加上e或者o,有時加上上标,有時不加。
在日耳曼語言中短元音沒有上标,表示是與長元音相對應的短元音。可能最開始的時候确實有過一個階段,那時所謂的長短元音隻有長度的不同。但是現在的大多數日耳曼語言裡,短元音不僅僅比長元音更短,在音值上也有了變化。例如英語的“beat”和“bit”中的元音就不僅僅是長度的不同,其中一個是[i:]而一個是[ɪ]。
語法
名詞
名詞有曲折變化,也就是性(gender)、數(number)、格(case)。
原始日耳曼語除了有單數(singular)和複數(plural)之外還有一個雙數(dual)。這會影響動詞的變位,使它們多出一個雙數形式的變位。
原始日耳曼語有主格(nominative)、賓格(accusative)、屬格(genitive)、與格(dative)、呼格(vocative)和工具格(instrimental)。呼格是用來強調聽話的人,在日耳曼語言中幾乎消失,除了在哥特語中有保留。而工具格(在哥特語中沒有發現)則要保留得好一點。它被用來表示實現一件事情的手段。
古代日耳曼語言都有陰(feminine)、陽(masculine)、中(neuter)三種性。性和概念的實際性别沒有關系。不止一種日耳曼語言中“女人”這個詞是中性的。盡管如此,它對名詞變格的形式有着決定性的作用。除了三種性,名詞的變格還同時由三種變格法(inflectional class)決定。傳統上這些變格法叫做:a-stems, ô-stems,n-stems等等。
代詞
代詞(pronoun)的本意是“for a noun”。但是傳統上對于日耳曼語言來說,它也指一種既可以當冠詞(article)又和可以當指示詞(demonstrative)的詞類。例如,現代德語中:der gute Mensch,在英語中可以是:the good person。這裡,“der”的作用相當于“the”,是一個定冠詞。但是,在許多語境下,這個短語翻譯成“that good person”會更合适。而有的時候“der”可以單獨使用,相當于英語的“that one”或者“he”。
同名詞一樣,人稱代詞要根據性、數和格變位。反身代詞(reflexive pronoun)和它們很相似,但是不分性和數,隻按照格來變位。由于反身代詞的用法,在日耳曼語言中它們都沒有主格形式。指示代詞(demonstrative pronoun)和人稱代詞一樣也按照性、數、格進行變格。
形容詞
形容詞有兩種作用,一個是predicate,例如”The grass is green“,一個是attribute,例如“The green grass”。在現代德語中,這兩個功能有明确的形式區别:當形容詞作為attributive修飾名詞時,形容詞要和名詞再性、數、格上保持一緻;而作為predicate的形容詞則不必變格。而在更老的日耳曼語言中這種區别就沒有那麼重要,往往作為predicate的形容詞也要和主語保持一緻。形容詞有兩種變格形式:強變格(strong declension)和弱變格(weak declens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