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産法律咨詢

房地産法律咨詢

房地産活動法律法規咨詢服務
房地産法律咨詢是指法律事務所或房地産交易市場專職法律咨詢人員為房地産活動當事人提供相關的法律法規咨詢服務。[1]
  • 中文名:房地産法律咨詢
  • 外文名:
  • 适用領域:
  • 所屬學科:
  • 屬性:服務方式
  • 性質:有關房地産交易
  • 特征:法律知識咨詢

分類

房地産法律咨詢業務有以下五類:

1為委托人提供處理房地産糾紛的法律依據。

2兼有律師資格的咨詢人員可以受聘擔任各類房地産企業的法律顧問。

3為委托人提供可能因法庭判決而出現的風險規避方法。

4以法律手段維護委托人的正當利益。

5為委托人的法庭辯護提供訴訟文件。

常見問題

房地産經紀機構所開展的房地産法律咨詢中常見的主要問題有三類:房地産法律關系、房地産權利和房地産交易。

1房地産法律關系是在法律規範調整房地産社會關系的過程中形成的人與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法律服務主要發生在法律關系産生、變更和滅失的過程中,主要體現在對引起房地産法律關系産生、變更、滅失的法律事實的确認和分析。

2房地産權利包括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相鄰權。

①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土地所有權是土地所有者依法對土地實行占有、使用、收益和依照國家法律規定作出處分,并排除他人幹涉的權利。土地所有權按主體分為國家土地所有權和集體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是指依法取得的地上的實際經營權和利用權。

土地使用權是土地所有權的内容之一,因此,它的使用在必須符合土地所有權人的利益的同時也必須符合社會利益。

②房屋所有權。房屋所有權即房屋産權,包含占有、使用、收益、處分四項權能。其中處分權是房屋所有權的核心,因此,原則上處分權隻能由産權人行使,有非産權人合法行使處分權的情況隻限于法律有明确規定時,如監護人為了被監護人的利益、産權人被宣告失蹤時财産代管人為了被代管人的利益而依法處分其房産等情況。

房屋産權是一種絕對權,即權利人不需要他人積極行為的協助就可以直接行使自己的權利。房屋産權也是一種對世權,即權利主體是特定的而義務主體是不特定的,可以是所有人以外的任何人。房屋産權具有排他性,并且同一物上在同一時間隻能有一個所有權存在。房屋所有權主體可以同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稱為共有人。

房屋共有權是兩個或兩個以上主體對同一房屋享有所有權,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方式。按份共有是對房屋所有權劃分為一定比例的份額,各主體對各自所持有份額享有所有權;共同共有是所有共有人對同一房屋享有共同的平等的權利,房屋所有權不劃分為一定比例。房屋區分所有權是指在整體的房屋建築中有不同的所有者,該房屋建築可由所有權人專有部分和共有部分共同構成,就某一個所有權人而言,對其專有部分所有權和共有部分的共有權的總和構成該所有權人對該宗房地産的所有權。其中專有權具有決定作用,取得了專有權部分也就取得了共有權部分,如果處分專有權,共有權部分也随之處分。

房屋所有權的取得分為原始取得和繼受取得兩種。原始取得是指不以他人已有的所有權為前提而直接通過權利人的一定行為或根據法律上的規定而取得房屋所有權。如添附、信件、沒收、征收等。繼受取得是指通過某種法律事實從原來房屋所有權人處取得房屋所有權。如買賣、交換、贈與、繼承等。

房屋所有權的滅失主要有:權利主體消亡、權利客體滅失、房屋所有權的法律處分等。

③相鄰權。不動産相互毗鄰的所有人或使用人相互應當給予一定的方便,而且在各自行使自己的合法權利時要受到一定的限制,法律将這種相鄰人之間的關系用權利與義務的形式确定下來,這就是相鄰關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以下簡稱《民法通則》)對相鄰關系的基本内容和責任形式、處理相鄰關系的基本原則作了一定的規定,即“不動産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産、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相鄰關系也可以稱為相鄰權。

法律服務針對這些權利的取得、确認、變更、滅失等,主要是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為當事人提供法律咨詢,對權利受到損害的當事人提供法律上的幫助,對法律糾紛提供解決途徑。

3)房地産交易主要包括房地産買賣和房屋租賃。買賣和租賃都涉及房地産主體、客體和内容的合法性,因此,法律服務主要是針對房地産主體、客體的審查,房地産交易合同的合理合法性,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以及法律責任的承擔。

上一篇:森林法則

下一篇:金絡腦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