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工作計劃

銷售工作計劃

市場營銷類術語
銷售計劃是每一個銷售員工作的依據,很多大公司有自己的銷售計劃書,并有相應的範本。如區域銷售經理的計劃是依照銷售經理的内容制定的,而業務人員又是依照區域經理的銷售計劃書制定的,每日的銷售工作計劃是依照每月制定的,每月又是依照每年制定的,因此銷售計劃并不是一個單一,統一的格式也有利于上級領導檢查,指導下級工作。[1]
  • 中文名:銷售工作計劃
  • 外文名:
  • 别名:
  • 方式:适合自己産品銷售的模式和方法
  • 市場分析:消費群體,銷量等進行定位
  • 類型:計劃書

涵蓋方面

市場分析

也就是根據了解到的市場情況,對産品的賣點,消費群體,銷量等進行定位。

銷售方式

就是找出适合自己産品銷售的模式和方法。

客戶管理

就是對已開發的客戶如何進行服務和怎樣促使他們增加購買量提高銷售;對潛在客戶怎樣進行跟進。

銷量任務

就是定出合理的銷售任務,銷售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提高銷售任務。隻有努力的利用各種方法完成既定的任務,才是計劃作用所在。

考核時間

銷售計劃可分為年度銷售工作計劃,季度銷售工作計劃,月銷售工作計劃。考核的時間也不一樣。

總結

就是對上一個時間段銷售計劃進行評判。以上六個方面是計劃必須具備的。

計劃結構

銷售工作計劃大體分為标題、正文、結尾三部分。

銷售工作計劃書的格式應包括标題、正文和落款三項。

标題

計劃的标題,有四種成分:計劃單位的名稱;計劃時限;計劃内容摘要;計劃名稱。一般有以下三種寫法:

(1)四種成分完整的标題,如《××2012年銷售工作計劃要點》。其中“××村”是計劃單位;“2012年”是計劃時限;“銷售工作計劃”是計劃内容摘要;“要點”是計劃名稱。

(2)省略計劃時限的标題,如《廣東省××公司銷售部銷售工作計劃》。

(3)公文式标題,計劃單位名稱,要用規範的稱呼;計劃時限要具體寫明,一般時限不明顯的,可以省略;計劃内容要标明計劃所針對的問題;計劃名稱要根據計劃的實際,确切地使用名稱。如所訂計劃還需要讨論定稿或經上級批準,就應該在标題的後面或下方用括号加注“草案”、“初稿”或“讨論稿”字樣。如果是個人銷售工作計劃,則不必在标題中寫上名字,而須在正文右下方的日期之上具名。

正文

除寫清指導思想外,大體上應包含以下三方面的事項:

(1)目标。這是計劃的靈魂。計劃就是為了完成一定任務而制訂的。目标是計劃産生的導因,也是計劃奮鬥方向。因此,計劃應根據需要與可能,規定出在一定時間内所完成的任務和應達到的要求。任務和要求應該具體明确,有的還要定出數量、質量和時間要求。

(2)措施。要明确何時實現目标和完成任務,就必須制定出相應的措施和辦法,這是實現計劃的保證。措施和方法主要指達到既定目标需要采取什麼手段,動員哪些力量,創造什麼條件,排除哪些困難等。總之,要根據客觀條件,統籌安排,将“怎麼做”寫得明确具體,切實可行。

(3)步驟。這是指執行計劃的工作程序和時間安排。每項任務,在完成過程中都有階段性,而每個階段又有許多環節,它們之間常常是互相交錯的。因此,訂計劃必須胸有全局,妥善安排,哪些先幹,哪些後幹,應合理安排。而在實施當中,又有輕重緩急之分,哪是重點,哪是一般,也應該明确。在時間安排上,要有總的時限,又要有每個階段的時間要求,以及人力、物力的安排。這樣,使有關單位和人員知道在一定的時間内,一定的條件下,把工作做到什麼程度,以便争取主動,有條不紊地協調進行。執行希望,需在正文的最後寫出,為計劃的結尾部分。但是,這部分的内容,要看實際情況決定要不要。

落款

在正文結束的後下方,制訂計劃的日期(如标題沒有寫作者名稱,這裡應一并注明)。此外,如果計劃有表格或其他附件的,或需要抄報抄送某些單位的,應分别寫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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