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然而就在“保險超市”向我們走來的時候,大多數消費者,特别是個體消費者對它還缺乏足夠的了解,就連許多業内人士對“保險超市”的定位和含義也存在不少分歧。
突出特征
在國内市場上構建的“保險超市”至少應該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征:
一、經營主體多元化。既然叫“超市”,就不應該隻賣一家公司、一個品牌的貨,否則充其量也隻能算是“專賣店”,而算不上真正意義上的“超市”。
二、組織體系靈活化。從大的原則上講,“保險超市”作為一個金融商品集中交易的場所,理應納入一個城市、一個地區的總體建設規劃和布局之中。依靠政府的統一建設和培育扶持來發展壯大。但是,在具體的組織體系上,“保險超市”的組織體系卻可以完全采取靈活的方式來增強經營活力,不僅可以由工商管理部門和保險監管部門牽頭,也可以由專業代理公司來設立,甚至可以依靠當地的保險行業協會來牽頭組織和建設。
三、業務品種全面化。從目前國内一些地區已經建成的“保險超市”來看,許多地方都存在着财産保險一支獨秀的場面,壽險産品幾乎就快被打入“冷宮”了。為什麼,原因是目前的保險法規規定:專業代理公司可以和多家财險公司合作,但隻能和一家壽險公司建立委托代理公司,因而導緻壽險品種十分匮乏,對衆多的個體消費者來說,自然缺少足夠的吸引力。
四、服務範圍綜合化。在當前保險産品差異性較小的前提下,保險競争的關鍵取決保險公司的服務,保險消費在很大程度上來說更是一種服務消費,因此,“保險超市”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商品交易市場,而更應該突出保險服務的理念。除了銷售各類保險商品,收取續期保費,“保險超市”還應提供保全服務、理賠支付、保險咨詢、客戶回訪等一系列全方位的服務。
發展模式
目前,我國保險電子商務應用模式不斷豐富,已經形成B2B、B2C、B2M等多種服務模式,網站的信息、産品、服務等方面的成熟度,将決定其對銷售拉動的實際效果,成為保險電子商務發展的關鍵。
B2B:是一種保險公司對
銷售代理機構的網上交易模式。
B2C:保險公司直接面對終端消費者的銷售模式。
B2M:保險商品供應商對保險銷售經理人的銷售模式,類似于B2B,但M是屬于個體保險代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