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

漢語漢字
兆(拼音:zhào),是漢語通用規範一級字。此字始見于商代甲骨文。此字本義指古人占蔔時燒灼甲骨所呈現的預示吉兇的裂紋,引申指預兆、兆頭。後用作動詞,指預先顯示。另外還用作數詞,泛指較大的數,一指一百萬,一指萬億,一指億億,又泛指多。我國也指姓氏。
  • 中文名:兆
  • 拼音:zhào
  • 部首:兒
  • 五筆:iqv(86)qii(98)
  • 倉颉:lmuo
  • 鄭碼:vrd
  • 筆順:撇、點、提、豎彎鈎、撇、點
  • 字級:一級
  • 平水韻:上聲十七筱
  • 筆畫:6
  • 部首筆劃:2
  • 四角号碼:32113
  • 部外筆畫:4
  • 注音:ㄓㄠˋ
  • 異體字:垗
  • 統一碼:基本區U 5146
  • 結構:左右結構
  • 造字法:象形字

字源演變

象形字。最初從龜甲被火灼而出現的裂紋狀象形而來。由于兆與涉字形相近,有共同的河流之象,義相關,音相近。故在西周時,有的古文字偏旁(如姚字)以涉代兆,但并不能看作兆字發展的主流。因為到了戰國時代,隻有少量的字以涉為兆,絕大多數的字是在商代結構基礎上的發展。《說文》古文作字形4,中間一筆為河流,兩旁的"A"與"B"為北之演變;當時的"C"、"D"、"E"等是與《說文》古文同類的演變。包山楚簡的河流由一條變為兩條,各有二人在其内,作"F",則為楷書兆的出現奠定了基礎。隸變時,多數從《說文》古文,一水居中,兩旁各一人,楷書作"G",俗體。正體則隸變作兆。對于魏晉到唐代兆字的發展,可見下面的演進圖譜。

《說文》本義為兆紋,引申指預兆、兆頭。《荀子·王制》:"相陰陽,占祲兆,鑽龜陳卦。"用作動詞,指預先顯示。《道德經》:"我獨泊兮其未兆,如嬰兒之未孩"。又引申指開始,萌生阮瑀《為曹公作書與孫權》:"然智者之慮,慮于未形;達者所規,規于未兆。"用作數詞,古代泛指較大的數。一指一百萬,一指萬億,一指億億。今指一百萬。又泛指多。賈誼《治安策》:"一人有慶,兆民賴之。"

現代釋義

詳細釋義n

讀音

詞性

釋義

例句

zhào

名詞

指古人占蔔時燒灼甲骨所呈現的預示吉兇的裂紋。

《周禮·春官·大蔔》:“掌三兆之法。一曰玉兆,二曰瓦兆,三曰原兆。”

《左傳·昭公五年》:"龜兆告吉,曰:克可知也。”

引申為卦象。

《國語·晉語一》:“兆有之,臣不敢蔽。”

唐韓愈《毛穎傳》:“以《連山》筮之,得天與人文之兆。”

征兆。

《荀子·王制》:“相陰陽,占祲兆。”

《新唐書·方技傳·李淳風》:“其兆既成,已在宮中。又四十年而王,王而夷唐子孫且盡。”

形象,形狀。

《國語·晉語八》:“平公說新聲,師曠曰:‘公室其将卑乎!君之明兆于衰矣。’”

漢王充《論衡·道虛》:“能飛升之物,生有毛羽之兆;能馳走之物,生有蹄足之形。”

界域。

《尚書大傳》卷一下:“兆,十有二州。”

《文選·王延壽〈魯靈光殿賦〉》:“(王)好治宮室,遂因魯僖基兆而營焉。”

古代設于四郊的祭壇。

《禮記·表記》:“《詩》曰:‘後稷兆祀,庶無罪悔,以迄于今。’”

指墓地。

《儀禮·士喪禮》:“既朝哭,主人皆往兆南,北面,免绖。”

《左傳·哀公二年》:“素車樸馬,無入于兆,下卿之罰也。”

人民,百姓。

《楚辭·九章·惜誦》:“行不群以巅越兮,又衆兆之所咍。”

《文選·班固〈幽通賦〉》:“洞參差其紛錯兮,斯衆兆之所惑。”

(Zhào)姓。

明有蓬萊縣丞兆元亨。

動詞

占蔔。

《左傳·襄公八年》:“《周詩》有之曰:‘俟河之清,人壽幾何?兆雲詢多,職競作羅。’”

預示。

宋蘇洵《權書下·項籍》:“兆垓下之死者,钜鹿之戰也。”

明王廷相《雅述下》:“以庶殺适,以天道律之,自有可死之理,而何待雄雞斷尾兆之耶?”

顯示,顯現。

《國語·吳語》:“天占既兆,人事又見,我蔑蔔筮矣。”

《文選·左思〈魏都賦〉》:“蓋亦明靈之所酬酢,休征之所偉兆。”

起始,發端。

《老子》:“其未兆易謀。”

《左傳·哀公元年》:“能布其德,而兆其謀。”

應驗。

《淮南子·本經訓》:“鳳麟至,蓍龜兆。”

指設壇祭祀。

《周禮·春官·小宗伯》:“兆五帝于四郊。”

宋曾鞏《祠太一》:“興國中,兆太一于城南。”

營葬。

漢蔡邕《漢交趾都尉胡府君夫人神诰》:“二妃薨于江湘,不即兆于九疑。”

《新唐書·李義琰傳》:“義琰改葬其先,使舅移茔而兆其所。”

數詞

極言衆多。

《墨子·明鬼下》:“人民之衆兆億。”

近代多以百萬為兆。

嚴複《論中國之阻力與離心力》:“二萬裡之地,四百兆之人。”

tiāo

名詞

通“祧”,後嗣。

清恽敬《萬孺人祔葬墓志銘》:“鄧君之兆子三人。”

古籍釋義

說文解字

灼龜坼也。從蔔;兆,象形。治小切

說文解字注

灼龜坼也。

《周禮》注曰:兆者灼龜發於火,其形可占者,其象似玉瓦原之璺罅,是用名之焉,按:凡曰朕兆者,朕者如舟之縫,兆者如龜之坼,皆引伸假借也。

從⺊兆。象形。

治少切。二部。

古文?省。

按:古文隻為象形之字,小篆加蔔。非古文減蔔也。《廣韻》曰:?灼龜坼。出《文字指歸》。兆,治小切。引《說文》分也。分也之訓見八部?下。?出《說文》,則不得雲出《文字指歸》。葢古本《說文》蔔部無?兆字。八部?字卽龜兆字。今?音兵列切。蔔部兆中多一筆以殊於?,皆非古也。玉篇蔔部之外,别為兆部,雲兆,事先見也,形也。?同上。假令顧氏所據《說文》早同今本。何為作此紛更乎。是必《說文》無兆而增此一部,曉然。據《篇》、《韻》以正《說文》可無疑矣。尋此字之原委,葢由虞翻讀《尙書》分北三苗為?,雲?,古别字。由是信之者讀《說文》八部之?為兵列切,又增竄八亦聲於說解中。而《說文》乃無龜兆字矣。《說文》無龜兆字。梁顧氏作《玉篇》乃增兆部於蔔部之後。随曹憲作《文字指歸》,乃又收?為龜兆字。而改竄《說文》者乃於蔔部增?為篆文,兆為古文。又恐其形之溷於八部也,乃加增一筆以殊之。纰缪之由,曆曆可見。前注八部,未能了然,後之學者依此說而删定可也。又按:《集韻》、《類篇》皆引《說文》?古省或作?。臣光曰:按:?,兵列切,重八也。?,古當作?。是則勉強區分,葢由司馬公始。徐锴、徐铉、丁度等皆作?。司馬公所襲者、夏竦輩之書也。

康熙字典

《唐韻》治小切。《集韻》《韻會》直紹切,?音肇。《說文》:灼龜坼也。《周禮·春官·大蔔》:掌三兆之法,一曰玉兆,二曰瓦兆,三曰原兆。注:兆者,灼龜發于火,其形可占者。《前漢·文帝紀》:兆得大橫。注:應劭曰:龜曰兆。

又壇域茔界皆曰兆。《前漢·郊祀志》:謹按周官兆五帝于四郊。注:兆謂為壇之茔域也。《孝經·喪親章》:蔔其宅兆,而安厝之。注:茔墓界域也。

又朕兆。老子《道德經》:我則泊兮其未兆。注:意未作之時也。

又數名。《韻會》:十萬為億,十億為兆。

又京兆。《韻會》:兆者,衆數。言大衆所在也。

又《史記唻洎頭·樤曆書》:遊兆執徐三年。注:遊兆,景也。執徐,辰也。丙辰歲也。

又《韻補》:葉直遙切,音朝。《晉書·樂志歌》:神之來,光景昭。聽無聲,視無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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