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陸可教( 1547—1598),字敬承,号葵日。蘭溪後陸村人,陸震裔孫。自幼聰明敏捷, 9歲即能作文章。
萬曆丁醜(1577)登進士,授編修,充纂修會典官,兼掌诰敕。
陸為官清正,使者饋謝的禮品均堅辭不受。會典編成後,加侍講,擢右春坊谕德,為經筵講官,掌司經局。時神宗久不臨朝,倦于政事,可教連上十二疏,首列聖訓,繼陳時事,有情有理,神宗讀後很受感動,下罪已诏。
萬曆十六年(1588),擢江西正主考。
萬曆十九年(1591),擢應天府正主考,因處事公正切當,“俱稱得人”。
秋試畢,有關部門依成例饋贈金錢,可教堅卻不受。時西夏告警,可教進“坐困”之策,神宗予以采納。不久,以侍讀學士掌留院事。
萬曆二十三年(1593)春,擢南京國子監祭酒,“以身率士,士風一振”。年底,改北京國子監。次年十一月,升南京禮部右侍郎。
随後因遭逢父喪,悲哀成疾而卒。其文章與馮夢桢齊名,在館閣所撰典章為時所重。
天啟元年(1621)賜祭葬,贈南京禮部尚書。著有《陸禮部文集》十六卷。祀鄉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