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薪年假

帶薪年假

國家法定的福利
所謂帶薪休年假是國家法定的福利,指單位在員工非工作時間裡,按工作時間發放工資和福利的一種制度。具體休假時間由員工與老闆協商确定,帶薪年假是員工的合法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五條明确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中文名:帶薪休假 外文名: 别名: 法律保障:《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年休假天數:根據累計工作時間,5-15天。 出現背景: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不斷提高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完整版全文

第一條為了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職1工工作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和公務員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第五條單位根據生産、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産、工作特點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單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資報酬。

第六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勞動保障部門應當依據職權對單位執行本條例的情況主動進行監督檢查。工會組織依法維護職工的年休假權利。

第七條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年休假I資報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或者勞動保障部門]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除責令該單位支付年休假I資報酬外,單位還應當按照年休假I資報酬的數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對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賠償金的,屬于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所在單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屬于其他單位的,由勞動保障部門、人事部門或者職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八條職工與單位因年休假發生的争議,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九條國務院人事部門、國務院勞動保障部門]依據職權,分别制定本條例的實施辦法。

第十條本條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帶薪年假薪金計算

雖然僅僅是草案征求

年假制度起源于法國,法國勞動法規定,帶薪年假的期間在每年5月1日到10月30日之間,具體休假時間由員工與老闆協商确定。帶薪休年假制度有利于緩解員工因競争激烈、工作緊張而帶來的壓力,可以為員工的身心調整和保持家庭的和睦提供便利的條件,使員工在正常的工作時間裡更加高效地工作。這項激勵給員工精神和體力上帶來的好處是工資所不能替代的。

因此,從人力資源效率的角度來看,帶薪休年假制度對單位和職工而言,乃是雙赢之舉。發達國家普遍都實行這項制度。國外的帶薪休年假期限一般都比較長。比如,英國勞動法規定,每年帶薪休年假最長時間可達到一個多月。瑞典則規定,帶薪假期每年不得少于5個星期。而且,瑞典法律還規定,自願脫離工作崗位休假12個月的員工,可在休假期間領取85%的失業保險金。

意見稿,但多數上班族除了盼望帶薪年休假盡快出台外,最關心的就是休假期間的待遇了。一位網友說,自己工作的崗位基本工資很低,1個月的收入全靠獎金、銷售收入來維持,如果按基本工資計算休假期間的薪金,他隻有放棄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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