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1982年1月,中國煙草總公司成立;1984年1月,國家煙草專賣局成立;1991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1997年7月,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法律、法規國家煙草專賣局的頒布實施,進一步鞏固和完善了國家煙草專賣體制。全國煙草行業現有包括深圳、大連在内的33家省級煙草專賣局和煙草公司,16家工業公司,57家卷煙工業企業,1000多家商業企業,以及煙葉、卷煙銷售、煙機、物資、進出口等全國性專業公司和其他一些企事業單位,全行業職工51萬人。
中國煙草行業實行專賣專營體制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确領導以及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各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充分發揮行業管理體制的優勢,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深化改革,強化專賣執法,推進科技進步,狠抓基礎管理,促進了經濟效益不斷提高。1982-2004年累計實現工商稅利15778億元,為增加國家财政積累、滿足市場消費做出了積極貢獻。
曆史事件
1981年,國務院決定實行煙草專營,成立中國煙草總公司作為負責機構。
1982年1月,中國煙草總公司正式挂牌成立。
1983年9月,國務院發布《煙草專賣條例》,正式确立了國家煙草專賣制度。
1984年1月,國家煙草專賣局成立,與中國煙草總公司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屬輕工業部管理,李益三任局長、經理。
1991年,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
1993年,根據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決議,國家煙草專賣局劃歸國家經貿委管理。
2003年,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定組建商務部,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和貿易委員會的内貿管理、對外經濟協調和重要工業品、原材料進出口計劃組織實施、國家計委的農産品進出口計劃組織實施、外經貿部的職能整合劃入該部,國家煙草專賣局改由國家發改委管理。
2008年,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定,國家煙草專賣局劃歸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
2012年3月5日,中國煙草總公司首次披露了2010年的業績:,注冊資本570億元:總資産9699億,營業收入7704億,淨利潤1177億,平均每天賺3.2億,賺錢能力超過中石油。
領導分工
局長: 姜成康
副 局 長: 張保振 何澤華
李克明 張輝
紀檢組長: 潘家華
總會計師: 張玉霞
國家煙草專賣局機關保留事業編制2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正副司長職數27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離退休幹部工作機構、後勤服務機構及編制,按有關規定另行核定。
内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國家煙草專賣局設8個職能司(室):
辦公室
辦理機關文秘、檔案、保密、行政事務等工作;管理煙草系統外事工作,組織煙草工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
發展計劃
研究提出煙草行業發展戰略、行業規劃,調整産業結構,引導行業合理布局;編制固定資産投資規劃;研究提出和實施煙草專賣品産供銷及進出口的年度計劃;組織煙草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參與制定煙草專賣品的價格政策,管理煙草專賣品的價格;依法編制煙草專賣品管理名錄;彙集、分析、發布行業經濟、技術和市場信息。
監督管理
監督、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及有關法規的執行情況,查禁、關停計劃外煙廠;檢查煙草專賣品的生産、經營活動,查處違法、違章案件,打擊不法行為,保護合法經營;依法組織煙草專賣品證件的發放和檢查;管理煙草專賣派駐機構。
經濟運行
對煙草行業生産和經營實行統一調度,掌握、分析産銷動态,協調産供銷的銜接,組織煙草專賣品的儲運工作;指導煙草行業質量管理工作;指導行業安全生産工作,處理重大安全事故;協調行業内部關系,維護經濟運行秩序。
政策體制
研究提出煙草行業有關法規和政策;組織制訂煙草行業的規章、規範;承辦法律咨詢和行政複議工作;研究提出煙草行業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改革,組建跨地區的企業集團和專業性集團公司,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承辦審批煙草企業的開辦、分立、合并、撤銷工作;指導直屬事業單位改革,使其減員增效,減少補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