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服務
主要提供經營演出及經紀業務,禮儀服務,會展服務,企業形象策劃,展覽展示服務,設計,制作各類廣告,計算機領域内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銷售日用百貨,圖書,報紙,期刊,電子出版物,音像制品零售。
糾紛
原審法院經審理查明,2012年10月12日,上海久尚演藝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久尚公司”)作為甲方、俞慧文作為乙方,雙方共同簽署了《SNH48專屬藝人合約》。合約第二條“雙方的合作關系”主要約定:本合約生效後,乙方将作為SNH48的成員之一加入該演藝團隊,甲方在本合約有效期,将作為乙方從事演藝事業的獨家及唯一經紀人,在合約有效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簽署或授權甲方以外的任何人參與任何無償或有償性質的演藝活動。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義務”第三條至第十條主要約定:乙方應承擔的義務主要為:接受甲方提供的各種專業培訓,推廣宣傳和行業交流活動,本合約生效後,乙方應當接受甲方安排的、全天候的培訓。參與甲方提供、組織、介紹或推薦的各種廣告、推廣、宣傳、代言、演出、節目錄制以及專業培訓、推廣宣傳和行業交流活動。
第八條“合約的有效期限”主要約定:本合約生效後,乙方應當參加甲方于2012年10月14日組織的SNH48演藝團隊的最終選拔,成為SNH48演藝團隊入選成員,并在雙方簽署本合約之日起30日内,收到由甲方蓋章簽發的SNH48專屬藝人入選證書,從乙方收到甲方發放的上述入選證書之日,本合約正式生效。合約的有效期為8年。第十條“違約、解約和賠償”主要約定:本合約有效期限内,乙方嚴重違反第七條3-10款約定,以及違反第七條第11款的約定,即視為根本違約,甲方有權行使“凍結條款”,或書面通知乙方立即解除本合約,并根據法律規定及合約約定采取适當措施,由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考慮到甲方根據本合約約定為乙方的專業培訓等活動投入巨大财力、物力和其他資源,若乙方根本違反本合約約定導緻本合約被提前終止或解除的,或者由于乙方單方面原因導緻本合約解除或提前終止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乙方接受甲方培訓,培養期在三年以内,乙方支付的違約金為人民币(以下币種均為人民币)500萬元,培養期三至五年,乙方支付的違約金為800萬元,培養期超過五年,乙方須向甲方支付的違約為1,000萬元。甲方可無需任何理由解除本合約,此時雙方均無需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對方的損失。
第十一條“特别培訓期”主要約定:甲方向乙方提供全日制的專業培訓(即“特别培訓期”),該特别培訓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在特别培訓期内甲方每個月支付乙方生活補貼2,000元。第十五條“适用法律與争議解決”主要約定:發生争議,雙方約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