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爾亨西奧·巴蒂斯塔

富爾亨西奧·巴蒂斯塔

古巴政治家
富爾亨西奧·巴蒂斯塔·薩爾迪瓦(西班牙語:Fulgencio Batista y Zaldívar,1901年1月16日——1973年8月6日),古巴軍事領導人,第14任及第17任古巴總統。1933年—1940年為古巴實際的軍事領導人,1940年—1944年為民選的古巴總統。1952年,他通過軍事政變重新成為古巴的最高領導人,他的獨裁統治同時招緻了民衆的普遍反對。1958年底,巴蒂斯塔在古巴革命勝利在望之時,被迫流亡國外。[1]
  • 中文名:富爾亨西奧·巴蒂斯塔
  • 外文名:Fulgencio Batista y Zaldívar古巴
  • 别名:
  • 民族:
  • 籍貫:
  • 畢業院校:
  • 職務:軍人,政治家
  • 政治面貌:
  • 代表作品:

人物生平

早年經曆

富爾亨西奧·巴蒂斯塔·薩爾迪瓦1901年出生于古巴東部奧連特省巴内斯的一個貧苦的農民家庭,他的父親是Belisario Batista,母親是Carmela Zaldívar,當時的古巴人民正在為擺脫西班牙統治而努力奮鬥。巴蒂斯塔是一名混血兒,擁有非洲與歐洲西班牙的血統,據說還擁有亞洲的血統。鑒于自己卑微的出身,巴蒂斯塔很小就開始工作,同時他也是一個苦學勤奮的人,晚上很晚還去學校學習,以及瘋狂地閱讀書籍。他還曾是一名理發師和甘蔗收割工。20歲時,即1921年,巴蒂斯塔為了獲得一份固定的職業而前往哈瓦那參軍。

第一次掌權

巴蒂斯塔在軍中很快成為一名速記員,并擔任了幾位将軍的機要秘書,由此了解了軍隊的内部運作,這為他後來奪取政權奠定了基礎。

在1930年代初期,反美和反獨裁的鬥争日趨強烈,巴蒂斯塔也參加了計劃推翻古巴獨裁者格拉多·馬查多(Gerardo Machado)統治的地下組織ABC黨。1933年,哈瓦那爆發鬥争,8月格拉多·馬查多的獨裁政權被推翻,卡洛斯·曼努埃爾·德·塞斯佩德斯·克薩達(Carlos Manuel de Céspedes Quesada)任臨時總統。随後的9月,巴蒂斯塔作為中士領袖發起“中士兵變”,臨時總統被迫下台,政權落入拉蒙·格勞·聖馬丁為總統所組成的五人委員會中,不過巴蒂斯塔出任陸軍參謀長,提升自己為上将,并實際控制政權。拉蒙是一名社會主義者,他憎恨美國人,并且善于煽動群衆的情緒,在大學生中頗有影響力。正因如此,4個月後,1934年1月15日,拉蒙·格勞·聖馬丁被迫辭職,由卡洛斯·埃維亞接任,兩天後,埃維亞喪失權利,由卡洛斯·門叠塔·蒙特富爾(Carlos Mendieta y Montefur)出任總統。這些人隻不過是巴蒂斯塔所任命的傀儡總統中的幾個,随後的6年中他還任命了3位傀儡總統。1935年,巴蒂斯塔任命何塞·阿格裡皮諾·巴爾内特(José Agripino Barnet)出任總統,而後在1936年選舉米格爾·馬裡亞諾·戈麥斯(Miguel Mariano Gómez)出任總統,1月10日就任,不過在年末,12月23日,巴蒂斯塔迫使米格爾·馬裡亞諾·戈麥斯下台。12月24日,費德裡科·拉雷多·布魯(Federico Laredo Brú)任總統,算是最長的一位,一直擔任至1940年巴蒂斯塔當選總統。而巴蒂斯塔是始終隐藏在幕後的古巴統治者。

可以說,巴蒂斯塔是一位信奉絕對權利主義的獨裁者,也是一位軍隊的統率和精明的政治家。他得到了廣大民衆對他所取得成就的認可以及對他的衷心擁護,曾一直被視為古巴民族英雄。巴蒂斯塔在第一次掌權受到了民衆的擁戴,即使是作為幕後操縱者。巴蒂斯塔的反對者可以在國會和政治辯論中公開地駁斥他,公衆和報界媒體也可以自由地對他的行為提出指責,從某種程度來說,法院也有其獨立的裁決權。

同時,巴蒂斯塔還允許婦女參加選舉,并鼓勵工人争取最大範圍内的團結。他倡議制訂法律,确立國家投資興辦教育的體制。此外,巴蒂斯塔還頒布了改善工作條件,對意外事故、失業和窮困老人給予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法律。巴蒂斯塔制訂的這些法律沒有受到民衆的任何抵制,全部得以順利實施。

在對美國的關系方面,巴蒂斯塔積極迎合美國的睦鄰政策。1934年5月,美國政府宣布廢除與古巴的《普拉特修正案》,而簽訂《美國-古巴條約》,表示在關塔那摩建立海軍基地,巴蒂斯塔沒有任何異議,同時他還接受美國政府的貸款。巴蒂斯塔成為二戰期間美國親密的合作夥伴之一。

參議員任期和1952年選舉

在佛羅裡達戴托納海灘極盡奢華的生活的巴蒂斯塔,1948年在古巴參議院赢得一個席位。四年後他競選總統,但一項民意測驗顯示,在1951年12月發行的流行雜志"波西米亞"(Bohemia)顯示他在佛羅裡達地方時,巴蒂斯塔預計不會赢,他再次發動政變,以武力奪取政權。他立即解散議會,廢除1940年以來帶有資産階級進步性質的憲法,制定了“憲法條例”和反勞工法。禁止政黨活動和群衆集會和罷工。與美國簽定《軍事互助條約》。

流亡海外

1959年1月1日,菲德爾·卡斯特羅的革命軍攻下拉斯維利亞斯省省會聖克拉拉和奧連特省省會聖地亞哥,次日革命軍進入首都哈瓦那。巴蒂斯塔和家人及其親信在哥倫比亞難民營(Camp Colombia)搭乘一架飛機飛往多米尼加共和國的特魯希略(Ciudad Trujillo)。連夜多個航班進出哥倫比亞難民營将巴蒂斯塔的朋友和高級官員送到邁阿密、紐約、新奧爾良和傑克遜。

巴蒂斯塔在逃往葡萄牙後,住在馬德拉,後來遷居裡斯本以外的埃斯托裡爾。他還擔任西班牙一家壽險公司主席,在西班牙裡維拉(Riviera)投資于物業按揭。直至1973年8月6日死于心髒病,葬于馬德裡聖伊西德羅公墓。

家庭成員

1926年7月10日,巴蒂斯塔和Elisa Godinez-Gomez(1905-1993)結婚,有三個孩子:Mirta Caridad(生于1927年4月),Elisa Aleida(生于1933年)和Fulgencio Ruben Batista Godinez(生于1933年)。後來他和瑪爾塔·費爾南德斯-米蘭達(Marta Fernández-Miranda,1920-2006)結婚,有兩個孩子:Jorge和Roberto Francisco Batista Fernández。

瑪爾塔·費爾南德斯·德·巴蒂斯塔(Marta Fernández de Batista,1920-2006),巴蒂斯塔的遺孀,死于2006年10月2日。羅伯托·巴蒂斯塔,患有心髒病,她的兒子說她死于她在西棕榈灘的家裡。

拉烏爾·G·坎特羅三世(Raoul G. Cantero, III),1960年出生于西班牙,後入籍美國。畢業于哈佛法學院,後成為佛羅裡達州最高法院一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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